修煉法輪大法 疾病消 樂觀善良
褚佔豐,一九六三年二月十五日生,今年63歲。她是松原市長嶺縣流水小學退休教師,家住吉林省松原市長嶺縣長嶺鎮。
修煉法輪大法之前,褚佔豐患有冠心病、頸椎椎管狹窄、腰椎和腿部骨質增生、高血壓、婦科病等多種疾病,整天帶藥上班,上班後先吃藥,上完課,就去值班室躺一會兒,再上下節課,覺得生活是灰色的。由於身體不舒服,心情也不好,陰沉著臉不願和學生說話,一下課趕忙回辦公室,嫌學生煩,整天不開心。
二零一三年末,褚佔豐有幸接觸到法輪大法,被《轉法輪》書中真、善、忍法理所折服。李洪志先生教誨弟子修心向善,如何做一個好人。因此,褚佔豐在工作和生活中遇事為他人著想,善待他人。她修煉不到一個月,感覺渾身輕鬆,各種症狀不藥而癒,工作起來更是精力充沛。
她把真、善、忍的理念傳遞給學生,學生不再打架,不偷別人的東西,拾到錢或物,主動找到失主或交給老師。她看到法輪大法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多好啊!大法不僅給了她一個健康的身體,而且也淨化了她的心靈,在工作和生活中樂觀向上,看到每個學生都可愛,學生都說老師變了,變得愛說愛笑了,也喜歡他們了。當時五十多歲的褚佔豐偶爾還和孩子們玩跳皮筋、踢毽子等。
遭吉林省公檢法構陷 陷冤獄四年半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褚佔豐被國保隊長陳磊帶七、八個人從家裏強行抬走。當時她只穿著睡衣,警察還搶走她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手機等私人物品,連空白的紙張和孩子的手機及學習用品也被劫走。據說是有人惡意舉報她發法輪功的資料,從監控裏辨認是她所為。家人去要證據,警方不給出示。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長嶺縣法院沒有告知她的家人與律師,對褚佔豐秘密開庭,剝奪了褚佔豐被辯護的權利。在場人員只有審判長尹萬鑫、公訴人羅春豔、書記員尚海、公安局警察裴元慶,全過程不到四十五分鐘。家人詢問法院,他們謊說是找不到家人電話。松原市長嶺法院審判長尹萬新拒絕律師閱卷、拒絕律師出庭。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九點,長嶺縣法院在松原市中級法院第一公判庭,對褚佔豐宣判。審判長尹萬新宣讀判決書,語速極快,所謂的「證據」,一般人也記不住幾條,僅十多分鐘,就草草結束了。褚佔豐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罰款一萬元。褚佔豐不服,當庭表示上訴。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得知,褚佔豐的上訴案已經上交至松原市中級法院刑事庭。因為一審長嶺法官尹萬新曾限制褚佔豐的律師閱卷,二審時,褚佔豐家人決定自己為她辯護,送交辯護詞時,松原法院法官叢鋒以委託書不合格為由,拒絕接收辯護詞。家人決定繼續為褚佔豐請律師,法官叢鋒表面說沒有其它條條框框限制律師閱卷,卻在暗中用卑劣手段,使看守所拒絕律師會見褚佔豐,聲稱已經有三個(中院指派的、沒有家屬委託)律師會見過褚佔豐了,致使真正的律師無法為褚佔豐辯護。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獲悉,褚佔豐被松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冤獄後屢遭騷擾 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褚佔豐結束四年半冤獄。僅三個月後,二零二一年七月,褚佔豐就被東北街派出所警察騷擾。二零二二年三月,警察蘇海闊又打電話騷擾她。二零二二年七月、二零二三年三月、二零二三年六月末、七月中旬,褚佔豐接連被騷擾。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長嶺縣國保警察裴元慶帶領六、七個人,乘著兩輛警車,戴著手銬,來到她家。褚佔豐從中走脫。他們在褚佔豐家翻箱倒櫃,搶走一本《轉法輪》,他們才離開。從此,褚佔豐有家不敢回,被迫流離失所。
在黑龍江省大慶市再遭綁架
在流離失所中,褚佔豐來到黑龍江省大慶市打工,維持生活。她始終惦記著被中共謊言矇蔽的百姓,利用業餘時間向他們贈送法輪大法真相資料。結果,她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褚佔豐被黑龍江省大慶市薩爾圖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現她被關押在大慶市第二看守所。
相關信息:
大慶市薩爾圖區公安分局辦案警察姓王,電話:18603677267
(責任編輯:蔣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