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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獄一年餘 青島郭志敏再被枉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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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青島市法輪功學員郭志敏女士,因向年輕人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遭青島城陽區公檢法司法陷害,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被城陽區法院非法庭審。現得知,郭志敏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

修煉大法 恢復健康

郭志敏,今年六十五歲,家住青島市城陽區。她曾患遺傳基因病,先天不能多走路,多走一點就累得不行,全身疼痛;她的兩個胳膊也因工作勞損嚴重。

二零一零年,郭志敏開始修煉法輪功,僅幾天的時間,她的四肢就恢復了健康,兩腿走路生風。郭志敏深深體會到大法的神奇和美好。郭志敏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事做人,鄰里關係很好,大家都說她是個願意幫助別人的熱心人。

善勸年輕人珍惜生命 遭司法陷害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城陽社會福利院附近的公交車站,郭志敏遇到一對吵架中的小情侶。他們情緒激動,其中一人說不想活了。郭志敏聞聽後,善意勸說,並向他們說起法輪大法的美好,生命的可貴。然而,他們卻被中共謊言宣傳迷惑,得知郭志敏是法輪大法修煉者,直接拿出手機惡意報警。

郭志敏在公交車站被城陽區城陽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城陽區城陽派出所。當天下午三點左右,四、五個警察闖到郭志敏家非法搜查,搶走幾本大法書、兩本週刊、幾個掛件等物品。整個過程,警察沒有出示搜查證。

幾天後,郭志敏的丈夫才從警察嘴裏得知郭志敏被關在即墨普東看守所。而警察只是隨意一說,也沒有給他任何法律文書。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郭志敏被城陽公安分局非法批捕,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中旬,構陷案件被城陽區檢察院退回公安,後又遭公安非法起訴。最終,郭志敏被構陷到城陽區法院。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上午,城陽區法院在即墨普東看守所設庭,對郭志敏非法庭審。法官當庭未宣判。

郭志敏是家裏的頂樑柱,因為她被綁架、庭審,她的丈夫承受不住,連續生病。

近日得知,郭志敏已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

曾被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

郭志敏曾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左右被城陽區惜福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家中的真相資料被搶走。郭志敏拒絕說出資料來源。警察不讓她請律師,也不讓她和家人見面,跟家人說 「半年後判」。

此後,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郭志敏被非法視頻開庭,隨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郭志敏結束冤獄回家。

如今,已六十五歲的郭志敏女士,只因告訴年輕人真、善、忍的美好和珍愛生命,再次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

(責任編輯:蔣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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