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咪拉的家屬的車不能進入監獄裏。當他們把車停在監獄門口,走進監獄裏時,看見了車裏的侯咪拉,馬上走到車前,想將侯咪拉接回家。但洗腦班的人、監獄的人,還有街道平安辦的人等,一共一、二十人團團圍住家屬,不讓他們靠前,說是執行「上面」的政策,侯咪拉必須去洗腦班。
他們僵持了半個多小時,最後,侯咪拉的家屬只好眼睜睜地看著她被玉筍山洗腦班的車拉走了。
遭綁架、構陷和秘密判刑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中午,武漢市法輪功學員洪維生(洪維聲)、侯艾拉(洪維生的妻子)、侯咪拉、饒曉萍等人,在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大李村五號,被劫持到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區分局梨園派出所。梨園派出所警察鄭清等,夥同洪山區國保大隊韓玉高和武漢市國保支隊人員,在這些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抄家,搶走他們的私人物品。洪維生被非法關押在洪山區看守所,侯艾拉、侯咪拉和饒曉萍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洪維生、侯艾拉、侯咪拉、饒曉萍四人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十月末,被構陷到武漢市洪山區法院。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洪維生、侯艾拉、侯咪拉、饒曉萍四位被洪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在非法庭審中,法輪功學員們指出:法院是審判罪人的地方,我們是修真、善、忍的好人,所以請法官和公訴人迴避。
洪維生在回答律師提問時,告訴律師,他學習的法輪功書籍都是由國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他告訴律師,他本人是一九九三年參加在武漢市市委禮堂舉行的法輪功傳功講法面授班後,走上修煉的。饒曉萍當庭解聘了家屬為她聘請做有罪辯護的律師。
在非法庭審過程中,審判長肖玉華多次打斷律師為當事人的辯護,並威脅律師。辯護律師指出了公安、檢察院和法院不按法律程序辦案、超期羈押、不按法律規定的在開庭前三天應通知當事人和武漢市中級法院干預本案獨立審判等多項違法行為,並要求洪山區法院立即取消對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措施。審判長肖玉華當庭承認了相關錯誤,並中止了本次非法庭審。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洪山區法院通知辯護律師五月十七日開庭前會議,五月二十四日在武漢市洪山區法院繼續開庭。再次開庭前,五月二十日,洪山區法院再次通知律師:原定五月二十四日的庭審取消。之後,洪山區法院再沒有繼續開庭。
然而,二零一九年九月中旬,洪山區法院對洪維生等四人秘密非法判刑,刑期和勒索罰款分別為:洪維生十年、罰款五萬元;侯艾拉八年、罰款四萬元;侯咪拉八年、罰款四萬元;饒曉萍七年、罰款三萬元。
洪維生、侯艾拉、侯咪拉、饒曉萍四人均上訴到武漢市中級法院。武漢市中級法院枉法維持原判。此後,洪維生已被劫入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侯咪拉被劫入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侯艾拉和饒曉萍被劫入湖北省漢口監獄。
漫漫冤獄期滿 再被劫持
侯咪拉女士,一九六一年四月生。她於一九九六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多年的乙型肝炎病好了。她知道了要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從此走上一條返本歸真的路,每天都沉浸在幸福喜悅之中。
一九九九年末,侯咪拉為大法說公道話,曾被劫持到武漢市婦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每天被迫高強度的勞動。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她被武漢市公安一處便衣和台北街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武漢市公安療養院迫害;約半個月後,被劫入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遭迫害近一年半;之後被非法勞教兩年。
侯咪拉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再被劫持,從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到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失去人身自由長達八年,僅僅因為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即遭中共非人迫害。
在她冤獄期滿的前一個多月,二零二六年三月九日,本是侯咪拉的家屬接見她的日子。當天武漢女子監獄獄警告知家屬不能接見,原因是她下個月就期滿了。獄警企圖隔離家人,繼續洗腦迫害。家屬要求監獄,在侯咪拉期滿時,家屬自行接侯咪拉回家。然而獄警告知,侯咪拉不能自行接回家,家屬須在家等當地有關部門的通知。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九日,武漢女子監獄與武漢玉筍山洗腦班,在所謂「上面」(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機構)的指使下,強行劫走侯咪拉入玉筍山洗腦班繼續遭受洗腦迫害。
值得關注的是,另一位法輪功學員侯艾拉在湖北省漢口監獄被冤獄迫害中,沒有任何親人接見過她,原因是她的丈夫洪維生與她同時被枉判,非法刑期十年,仍被關押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侯艾拉的女兒與她不在一個戶口本上,不能接見。哥哥與她同在一個戶口上,但因身體不好,且探視手續繁瑣,也一直沒有去接見過她。侯艾拉也無法打電話回家,只寫過幾封信。在最後一封信中,她說到她腿不好,不能長時間站立,不知道她真實的身體狀況如何。
目前,侯咪拉剛出獄,即被劫入武漢玉筍山洗腦班,侯艾拉即將於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六日結束在湖北省漢口監獄的八年冤獄。請善良的民眾關注侯咪拉和侯艾拉等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情況,聲援他們能早日平安回家,與久別的親人團聚。
(責任編輯:梁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