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不善有餘殃 河北劉永富遭惡報殃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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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各地公安局政保(國保)警察及派出所警察,受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對法輪功學員隨意拘禁、勒索、司法構陷等,他們是具體執行迫害法輪功的馬前卒,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犯下如天大罪。善惡有報是天理;當惡報來臨時,參與迫害者必定承受與其罪惡相符的惡果。河北唐山市灤縣劉永富就是這樣的遭遇。

劉永富,生於一九七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曾任河北省唐山市灤縣(現灤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國保大隊大隊長及灤州派出所所長。期間,他帶警察綁架並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刑訊逼供,手段殘忍。

四十幾歲的劉永富在任灤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時就多次遭惡報,他幾次患腦血栓和心梗,多次住院,苦不堪言。他雖然多方治療,但到現在他的一隻手也不好使,吃飯拿筷子困難。

劉永富大約三十五歲時,約二零零六年,有了一個女兒,正是他任灤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期間。他的女兒也因其惡行而遭殃。他女兒大約十多歲時,約二零一六年,得白血病和紅斑狼瘡。劉永富帶女兒跑了許多家醫院,耗費很多金錢、時間與精力。白血病和紅斑狼瘡都是當代醫學上無法治癒的惡疾。

古語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劉永富迫害佛法修煉人的惡行招致他自己的惡報,還殃及他的女兒。那麼,劉永富到底做了哪些惡事?明慧網記錄了部份劉永富,在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五年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時間、地點和事實:

◇法輪功學員賀汝賢是河北省唐山市電大教師,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被灤縣新城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灤縣拘留所。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被唐山電大非法辭退。劉永富時任灤縣政保科科長,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至十日間,在灤縣拘留所宋滿喜的辦公室,至少兩次採用「殺繩」酷刑折磨賀汝賢。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劉永富指揮並參與迫害法輪功女學員孟翠梅。當時,有灤縣公安局一科的警察在科長劉永富帶領下,到拘留所刑訊逼供。連續幾天,幾個身強力壯的男人對孟翠梅大打出手,並用細繩將她雙手反綁至背後,上提,繩子從頸、肩、腋下狠勁勒過、拉緊,然後逼問孟翠梅。一天之內,孟翠梅被這樣折磨數次,疼痛至極。

因為劉永富等警察一直給孟翠梅用酷刑,所以一直不讓她的家人見面。據知情人講,孟翠梅的臉部當時被這些警察打的青紫,神志不清,表情呆滯。有良心人士當時告訴孟翠梅:如果你起訴惡人的話,會(給你)作證。

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孟翠梅在家中被綁架到灤縣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孟翠梅被灤縣法院枉判五年。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劉永富指揮並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李玉萍、老韓、老王夫婦,並非法抄家,後把三位法輪功學員關押到灤縣拘留所。老韓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於三月二十日上午回到家中。中午,不法人員以查戶口為名騙開家門,又將其綁架,直接送往灤縣看守所關押。

◇二零零八年十月,劉永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楊鳳玖、袁國蘭等。

◇二零零九年八月,劉永富指揮並參與殘酷迫害蘆葦莊法輪功學員張秀芝。張秀芝被非法關押在灤縣拘留所時,遭警察折磨,胳膊被打紫,臉被打腫,而且被打腫的臉上有明顯的巴掌手印。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十三和十五日,唐山灤縣公安局公安一科劉永富、袁永峰、劉立志三次對灤縣一張姓女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他們將法輪功學員用繩索捆綁,在其身上放上椅子壓,椅子上再坐上人;用電棍電擊打,曾被打致昏迷。她受傷的胳膊、手過了一年後才能活動。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灤縣法輪功學員蔣翠榮、馬春鳳、李翠玲三人在安格莊集市講真相時,遭人惡告,當日被灤縣灤州派出所警察綁架,期間被用辣椒水等施暴。指揮並參與迫害的是灤州派出所所長劉永富。

以上是劉永富在他36歲至44之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而正是在他四十幾歲,在任灤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時,就開始多次遭惡報。劉永富在迫害法輪功及學員時,雖然得到一些中共的「獎勵」和對法輪功學員勒索的罰款,但他失去了做人的良知,更是犯了天法,但他失去的更慘重。希望有一定權力的公、檢、法人員能以劉永富的下場引以為戒。

(責任編輯:梁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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