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燕被綁架、構陷經過
王海燕,一九五五年出生,家住蘭州市。二零二四年三月,她回白銀市娘家探望88歲的老母親。期間因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被人跟蹤並惡意舉報。三月八日,白銀市靖遠縣公安分局警察將她綁架並非法拘留,隨後關押在白銀市白銀區看守所。同一天,王海燕的妹妹和兒子也遭到警察綁架。
妹妹王梅豔遭綁架、取保候審
王海燕的妹妹王梅豔,一九六三年出生,今年63歲。她長期回娘家照顧母親,也常聽姐姐講述修煉法輪大法後的身心受益,因此相信「法輪大法好」,並偶爾隨姐姐一起向民眾講真相。
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王梅豔被靖遠縣公安局警察綁架,當天即被取保候審。
兒子張向龍被跨市綁架、抄家後取保
王海燕的兒子張向龍,一九八三年出生,今年43歲。王海燕被綁架後,靖遠縣公安局警察當天趕到蘭州市,將張向龍綁架,並分別非法抄了王海燕和張向龍在蘭州的家。
在確認張向龍沒有修煉法輪功後,警察當天將他取保候審。
非法起訴與兩次庭審
約在二零二四年九月,白銀市白銀區檢察院將王海燕、王梅豔和張向龍非法起訴至白銀區法院。
白銀區法院分別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和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兩次非法開庭審理三人。
根據法律規定,庭審期間不得對當事人使用戒具(包括手銬、腳鐐)。然而,王海燕在庭審中遭到法官報復性虐待:
• 第一次開庭:王海燕被戴手銬,律師要求解除,法官拒絕。
• 第二次開庭:王海燕被戴手銬和腳鐐。腳鐐通常只用於重刑犯或死緩犯。
• 開庭初始,法警給她戴的是前銬;休庭和午休期間,竟改為背銬。
為王海燕及其家人辯護的律師也遭到法庭多種刁難。
非法判刑與上訴遭維持
據悉,白銀區法院約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對王海燕非法判刑四年。王海燕隨即上訴,但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白銀市中級法院仍非法維持原判。目前,王海燕老人被關押在甘肅省女子監獄。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法院:
審判長楊華 0943-8269532、13893058109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檢察院:
檢察官張晶 15193028171
副檢察長張勇 13893098000
政治部主任郭彥明 13893057726
檢察官助理陶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