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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利用「取保候審」
延長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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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五日】據明慧網報導,多年來,中國許多省、市公安綁架部份法輪功學員後,先對其強制「取保候審」,一段時間後(甚至多年後)又構陷起訴、抓人收監的案例比比皆是,數不勝數。「取保候審」屬於刑事強制措施,不是案件結束,期間不算刑期,通常不超過一年。也就是說,很多「取保候審」並未改變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最終結局;也有的學員在公安「取保候審」到期時由檢察院再次取保,或非法轉為監視居住等,這一切非但沒有減輕迫害,反而拉長並加重了迫害。

這顯然是中共有預謀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變相打壓。公安局或檢察院實施的所謂「取保候審」,往往並非出於善意。許多法輪功學員之所以被強行「取保」,表面上看似因身體狀況不佳、看守所拒收、證據不足,或公安機關另有圖謀,但實質上,這種帶有有罪預設的措施背後常隱藏著陷阱與陰謀。本文將結合具體案例進行分析。

一、「取保候審」近兩年後遭枉判五年 魏秀英含冤離世

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魏秀英女士,二零零九年被枉判七年,在瀋陽大北女子監獄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魏秀英再次被警察跟蹤綁架、抄家,因體檢不合格,被「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二二年五月底,「取保候審」到期時,兩個陌生男子來到魏秀英家「走訪」。幾天後,魏秀英被告知,她的案子到凌海市檢察院了。此後魏秀英不斷遭到騷擾和恐嚇。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凌海市法院法官許冰和社區人員共五人來到魏秀英家送所謂「起訴書」,謊稱其因傳播法輪功宣傳品被凌海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凌海市法院刑事庭審判長黃豔春、檢察院公訴人李冬雨、李峰等十多人來到魏秀英家非法開庭。二月二十四日,魏秀英被凌海市法院枉判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十一月二十二日,七、八個警察到魏秀英家,以 「體檢」 為由將她強行帶走,並拒絕家屬陪同,警察揪著魏秀英大女兒的頭髮往牆上撞,邊撞邊叫「你想上告?你倒是告啊!」魏秀英當晚被送回家時,赤腳、上身僅穿一件單薄的布衫。

二零二四年八、九月,檢察院和法院人員屢次闖入魏秀英家中,或打電話讓其檢查身體,要重新辦理保外就醫等。魏秀英的小女兒趙冰,在二零零九年和母親一同被綁架後驚嚇過度,精神失常多年,被鑑定為二級傷殘。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飽受折磨的魏秀英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六歲。

二、「取保候審」一年半後被枉判 八十六歲謝長秀遭長期摧殘離世

四川省什邡市法輪功學員謝長秀,二零零五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中共人員為了阻止謝長秀外出講真相,曾在二零一七年把她在外地打工的兒子叫回來,恐嚇說:「如果你母親要堅持下去,會影響你的後代升學、工作等,而她本人的社保也要停發。」謝長秀是失地農民,他們還威脅取消她每月的失地養老費。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謝長秀在靈傑場給一中年男子講真相時,被社區工作人員構陷。洛水鎮派出所警察到謝長秀家,不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搶走家中所有大法書籍、明慧期刊、身份證、一千多元現金、三部手機、兩個點播機,還非法抄了她兒子和孫女的家,不給扣押清單。在派出所,謝長秀拒絕回答資料來源,潘姓警察威脅:「不說,給你灌一碗辣椒水。」下午三點半,警察通知家人接她回家,卻暗中做了「取保候審」,未告知老人。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八十三歲的謝長秀被非法開庭,什邡市法院無理拒絕謝長秀的家人到庭旁聽,謝長秀聽不清他們說的甚麼,最後被非法判兩年、緩刑三年,同時勒索「代管款」一千元。法院在非法庭審材料中,將她的年齡從八十多歲篡改為七十五歲。隨後三年裏,派出所警察每月都來謝長秀家,逼迫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由於謝長秀寫不了字,警察就在手機上寫好,發到謝長秀孫女的手機上,叫她的孫女代抄。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謝長秀被劫持到彭州市所謂「法制關愛中心」(洗腦班)強制轉化。長期的騷擾、恐嚇、精神折磨,使謝長秀身心遭受巨大摧殘。二零二四年四月非法刑期結束時,她已極度虛弱,同年十二月含冤離世,終年八十六歲。

三、被「取保候審」兩次、流離失所 劉池榮面臨非法起訴

山東省臨沂市蒙陰縣法輪功學員劉池榮,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重病全部消失。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傍晚,劉池榮在姐姐家休息,聽到敲門聲,對方稱「測溫」,門一開,六、七人蜂擁而入。他們看到劉池榮躺在床上,便說「就是她」,要將她帶走。劉池榮質問:「你們是誰?為甚麼綁架我?請出示證件。」但無人出示任何證件。他們將劉池榮強行帶走,又搶走她的包,包內有兩千元現金、銀行卡和手機,卻不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出具扣押清單。這些便衣未穿警服、未出示警察證,也無搜查證。更惡劣的是,尚未立案便實施搜查,程序完全顛倒。

當晚七點多,劉池榮被劫持到泗水縣公安局,次日下午四點被送往濟寧看守所,因身體狀況看守所拒收。泗水國保大隊強迫劉池榮簽署「取保候審」文書,她拒絕簽字,一名警察偽善地說:「簽了吧,一年後就沒事了。」她被騙簽了字。劉池榮問國保隊長王慧:「我犯了甚麼罪?」王慧只拿出兩張模糊的、帶著頭盔看不清人臉的照片。

二零二一年三月,劉池榮收到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通知,得知檢察官企圖對她非法起訴,並要求她四月底再去一趟,劉池榮不得不離家出走。流離失所期間,她無處安身,精神與身體遭受嚴重摧殘,一度無法躺臥、無法入睡、無法進食。家人將她送醫時,她的脈搏高達二百次每分鐘,房顫、心衰四級,被送入搶救室,縣醫院無法救治,又轉至省立醫院。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前後,蒙陰縣垛莊派出所警察在垛莊鎮建華水餃店將正在吃飯的劉池榮綁架,之後泗水公安局再次勒索其家屬一萬元現金,強制「取保候審」。目前,泗水縣公安仍企圖將案件移送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對劉池榮繼續非法起訴。

四、夫妻「取保候審」後遭誣判三年 八十六歲老太驚恐離世 九十四歲老人被恐嚇收監

黑龍江雞西市法輪功學員徐樹君、王傳雲夫婦,二零一七年八月因在街上懸掛法輪功真相條幅,被雞東縣公安局追查。九月二日,警察將夫妻二人綁架到雞東縣公安局,隨後以「取保候審」放回。之後,雞東縣公安局國保何文清、檢察院印少鐸、法院蓋秋海等人,多次上門構陷「取證」。二零二一年九月,雞東縣法院枉判夫妻二人各三年,並勒索罰金各一萬元。兩位老人的養老金也被雞西市社保局停發。為躲避迫害,夫妻被迫流離失所。但雞東縣公安局仍不放手,通過長期跟蹤照顧他們的女兒,最終查到他們的租住地,頻繁蹲守、騷擾、拍照、誘騙。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王傳雲在驚嚇中含冤離世。

二零二五年十月中旬,雞東縣檢察院人員到徐樹君的租住房抄家,掀床翻櫃,搶走師父法像、法輪圖形、大法書兩本及手抄《轉法輪》四本。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雞東縣檢察院、雞冠區南山派出所及南山社區人員聲稱要為徐樹君辦「保外就醫」,要家屬提供住院病歷。無奈之下,家屬於十月二十四日將老人送至雞西市中醫院住院十三天。九十多歲的徐樹君被折騰得身體急劇衰弱,食量極少,日漸消瘦。十二月十九日,法院法官蓋秋海再次帶人將徐樹君押到雞西市醫院做「醫療鑑定」。十二月二十六日,國保再次上門騷擾時,徐樹君因老伴離世與長期驚嚇,身體狀況急劇惡化:瘦了十多斤,只能臥床,需用尿不濕,幾乎失聰,每天只能喝少量粥,警察驚訝地說:「老頭怎麼瘦成這樣了?」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二日,法官蓋秋海卻對家屬揚言:老人不夠監外執行條件,要去哈爾濱鑑定,不去就交給公安局處理,公安局也會把他送監獄。此時徐樹君已完全不能自理,根本無法承受長途顛簸。一月二十四日,蓋秋海再次威脅說:「不去哈爾濱鑑定,我就請哈爾濱的人來,費用你們承擔。雖然生活不能自理,只要能吃飯,就可以送監獄。」

五、「取保候審」一年後再遭綁架 王榮被監獄毒打腎破裂、肋骨骨折 含冤離世

河北省承德市豐寧縣法輪功學員王榮,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為了讓人們明白法輪大法好,二零二零年九月,王榮在山上掛真相條幅,被警察綁架,隨後被「取保候審」回家。她以為沒事了,但背地裏公安國保一直在構陷她。二零二一年七月底,承德市灤平縣檢察院三、四個人,開車到王榮家騷擾並讓其簽字。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二日,王榮被豐寧縣國保多人從女兒家綁架回豐寧縣,第二天被帶到承德市檢查身體,結果體檢不合格,警察又連夜把王榮帶到灤平縣法院。九月十四日,灤平縣法院對王榮非法開庭,庭長說:「沒事,回家吧。」隨後王榮被國保警察送回了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王榮再次從家中被綁架,隨後送入石家莊女子監獄,據說判了三年。

石家莊女子監獄曾在二零二二年給王榮的子女打電話,說人快不行了,讓子女去接人,但是因豐寧縣國保不給辦相關手續而沒能接回。直到二零二三年八月,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的王榮才被警察送回豐寧縣,直接送到豐寧縣醫院,檢查結果是腎破裂出血、肋骨骨折。醫生說:「不行了,回家吧。」兩個醫生、一個便衣把她送回了家,老人墊著尿不濕,滲出的全是血,血流到了腿上,腦袋和太陽穴呈黑青色,後背肉皮用手一按一個坑。回家後,老人時而清醒,時而糊塗,坐不起來,只能躺著。有時家人走到她跟前,她用手擋著臉說:「別打我!別打我!」老人最終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含冤離世,終年八十歲。

六、「取保候審」兩年半後被劫入獄 鄭潤鳳遭連續搧耳光、灌藥、撬掉兩顆牙

湖南省永州市寧遠縣法輪功學員鄭潤鳳,曾於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一年一月,鄭潤鳳因在外張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被監控拍到,文廟派出所警察闖入她經營的小店,搶走《轉法輪》《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真相不乾膠、手機、錢包等物品,並將她綁架到派出所。國保教導員蔣剛、副所長蔣亮將鄭潤鳳雙手反背,用沉重鐵鏈銬了整整一夜,次日將其劫持至永州市看守所。一個半月後,鄭潤鳳出現嚴重貧血(血色素僅2 g/dl,成年女性正常值範圍11-16 g/dl),辦理「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一年三月至五月,寧遠縣國保多次將鄭潤鳳強行帶往醫院體檢,欲圖將其再次投入永州市看守所,但看守所三次拒收。在永州市中心醫院,寧遠縣公安局動用十名警力、四班倒對她進行監控。二零二一年七月,新田縣法院非法開庭,無罪辯護律師指出,法院濫用「刑法三百條」製造冤案。九月一日,鄭潤鳳收到判決書,被非法判刑兩年並勒索罰金一千元。她上訴後,永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因身體原因長期被保外就醫的鄭潤鳳,被劫持入湖南省女子監獄。入獄後,鄭潤鳳被強迫服藥,藥量不斷加大,導致五臟六腑出現嚴重損傷。她多次向獄警反映,卻遭斥責與辱罵。大隊長李君指使五名包夾將她按倒,撬開嘴灌藥,撬掉了兩顆牙;大隊長童某狂扇她六個耳光;獄警范某指使四名犯人暴力灌藥,兩次均導致她幾乎休克。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二日鄭潤鳳出獄時,骨瘦如柴、面容枯槁,六十歲的人看上去像八十歲老人。

七、「取保候審」一年之際 三孩媽媽被劫持到看守所

河北省滄州市滄縣法輪功學員金月女士,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早上,被滄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趙俊峰、李永聖等闖入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打印機、紙等私人物品。警察抓住金月的頭髮硬拽上警車,三個幼小孩子嚎啕大哭。金月被劫持到滄縣看守所,四月二十五日以所謂「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滄縣公安局國保警察李永聖、白建華等四人又闖到金月的單位,拿著五張單子,讓金月填寫他們想要的「證據」。金月在上面寫了「與本案無關」,並拒絕簽字。警察一看說:「好好跟孩子待幾天。」暗示將對金月採取行動。

事實上,中國憲法和所有法律都沒有規定法輪功是「×教」。金月先後向滄縣公安局、紀檢委、滄州市公安局、運河區法院等遞交法律文書,控告警察的違法行為。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金月到滄縣大官廳鄉郵局詢問信件郵寄的情況,被滄縣國保大隊隊長趙俊峰等人綁架。五月十四日,趙俊峰帶領一幫警察押著金月去滄州市體檢中心體檢,金月不配合,六、七個警察按著她做心電圖、兩次抽血、拍胸片,趙俊峰用拳頭捶打金月的頭部,拍完胸片又從後背打她。滄州市看守所因金月體檢不合格拒絕收押,趙俊峰不甘心,又給政法委、看守所打電話,強行將金月關入看守所。金月丈夫將趙俊峰打人的事實發到了微博上,遭到滄縣公安局打擊報復,被大官廳鄉派出所以「尋釁滋事」非法拘留十四天。二零二五年八月,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把金月構陷到運河區法院。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金月在看守所被非法開庭,目前仍無判決。

八、證據不足卻不結案 李春媛遭非法延續「取保候審」

天津市濱海塘沽新區音樂教師、法輪功學員李春媛女士,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中午,被在樓道蹲坑的便衣警察綁架、抄家,電腦、手機、大法書籍、唱歌設備等私人物品被搶走。警察說:「李春媛在家天天唱歌,跟海外聯繫,盯著她很長時間了。」警察又搜查了李春媛的車。李春媛丈夫以為車在小區外面,但警察堅持說車在小區內。自家人都不知道車在哪,警察卻很清楚,家屬懷疑警察在李春媛的車上安裝了跟蹤監聽設備。警察隨後將李春媛劫持到濱海新區塘沽第一看守所。經過律師和家人的據理力爭,在非法關押第三十七天的晚間,警方因證據不足,強制勒索家屬交五千元押金,隨後以「取保候審」放李春媛回家。

警察開始稱二零二四年七月結案,但一直拖延著。二零二五年五月中旬,警察又告訴李春媛五月二十一日前結案。到了五月二十日下午,警察卻說「檢察院給你打電話了」,事實上李春媛的手機上沒有任何檢察院打電話的記錄。五月二十二日下午,天津濱海新區檢察院派員通知李春媛,再次「取保候審」。

九、「取保候審」到期後遭綁架 陳鳳霞被暴力拖拽致小便失禁 警察稱「有口氣就能收監」

河北省承德市法輪功學員陳鳳霞,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在電梯內被承德市高新區公安局便衣警察綁架。警察對陳鳳霞暴力拖拽,致使她身體多處淤青,陳鳳霞被救護車拉至當地醫院觀察一晚,次日回家,家中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及相關物品被搶走。高新區國保大隊隊長毛鍇稱,他帶人將門鎖撬開後進屋,替換了鎖芯。七月十五日,毛鍇上門帶著一張寫著取保候審的紙張,要陳鳳霞簽字。十月十二日,辦案人侯守銀給陳鳳霞的女兒打電話說,「你媽媽的案子到檢察院了。」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一日,陳鳳霞在公交車上再次被石洞子溝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稱其「取保候審」已過期,實為承德縣國保大隊指令。當天下午,侯守銀強行將半昏迷的陳鳳霞架上私家車,送至醫院體檢,四、五人用力摁住她,醫生見其昏死狀態拒絕做CT.警察在傍晚試圖送她進看守所,因手續不全遭拒,侯守銀稱「有口氣就能收」,並聯繫醫院蓋章,隨後將陳鳳霞送至二六六醫院,過程中她從輪椅摔下,醫生拒絕檢查。當晚十點左右,陳鳳霞被強行關入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雙橋區法院對陳鳳霞非法開庭。陳鳳霞自辯:自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並未破壞任何法律的實施,並描述九月十一日被辦案人侯守銀及其同伙綁架至醫院非法體檢,在掙扎中被多人摁住,險些窒息,還被注射鎮靜劑,侯守銀甚至恐嚇稱要「活摘器官」。當天的暴力行為導致陳鳳霞出現小便失禁,至十二月十六日仍穿著尿不濕出庭。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再開庭。

十、張寶玲被 「取保候審」三年後 又被枉判五年半

北京市豐台區法輪功學員張寶玲女士,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九日發放真相資料時被大紅門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禁三十六個小時後「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豐台區檢察院打電話讓張寶玲六月七日去一趟,張寶玲沒有去。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張寶玲再次被警察綁架,公安以「離家出逃」的名義打印了「逮捕證」,當晚將她劫持到豐台區看守所。但張寶玲高壓高,看守所拒收,她再次被取保候審。二零二四年七月,豐台公安分局將張寶玲構陷到豐台區檢察院。二零二五年七月底,豐台區法院非法判張寶玲五年半。張寶玲上訴,法院維持原判。

十一、被公安局和檢察院先後「取保候審」 流離失所的王秀蓮被劫持入獄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法輪功學員王秀蓮,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被蛟河市公安局河北街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把一摞紙捲成紙棍,抽打王秀蓮的腦袋,逼她承認發了五十多本真相資料。第二天,王秀蓮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被「取保候審」放回。一年後,二零二四年十一月,王秀蓮接到蛟河市公安局辦案人潘全野的電話,讓她到公安局來一趟。王秀蓮去了之後,被潘全野帶到舒蘭市檢察院,走「法律程序」,再次辦「取保候審」。

王秀蓮知道自己正在被司法陷害,幾天後,她離開蛟河市,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二五年七月,流離失所半年多的王秀蓮在廣西被當地警察綁架,後被蛟河市警察劫回,非法關押到吉林市看守所。之後,王秀蓮被當地公、檢、法繼續構陷,過程不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下旬獲悉,王秀蓮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十二、十多年前的取保候審要「結案」 汪信清遭誣判三年

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汪信清,七十六歲,原通城縣計劃生育服務站醫生。因修煉法輪功、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汪信清先後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拘留所、精神病院、洗腦班、勞教所,多次被非法抄家和騷擾,被敲詐勒索一萬多元。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汪信清在家中被通城縣國保警察綁架,藉口竟然是十多年前的「取保候審」現在要結案。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汪信清被通城縣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誣判三年。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汪信清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家人到處打聽,才知道他的下落。

十三、朱玉玲被「取保候審」後現嚴重病態 又遭非法庭審 四口之家支離破碎

廣東省惠州市法輪功學員朱玉玲,在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惠州市的大面積綁架中被帶走,隨後家屬以五千元辦理「取保候審」回家。此後朱玉玲開始出現不能走路的嚴重病態,在家裏常常摔跤。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中旬的一天,朱玉玲又在衛生間裏重重摔了一跤,之後走不了路,顫顫巍巍,要人攙扶。而惠城區公安分局還要將迫害朱玉玲的所謂案子,一步步升級,送到檢察院、法院,進行司法迫害。目前法院已非法庭審,尚未宣判。警察威脅:「要麼轉化,要麼到醫院檢查身體(投入監獄)」

朱玉玲的兒媳看到邪黨氣勢洶洶的架勢,嚇得已經與丈夫離婚了,二零二四年就帶著不到一歲的孩子回了娘家。朱玉玲的兒子本來在惠州市公交車公司上班,工作好好的,惠州市公檢法人員強迫他在家裏所謂配合他們,導致他失去了工作。原本好端端的四口之家,如今被中共邪黨搞得支離破碎。

十四、「取保候審」兩年後再遭綁架 八十三歲魏少敏被枉判三年

遼寧省撫順市八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魏少敏,曾於二零零七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魏少敏在車站給一位老人講真相時遭人跟蹤舉報,被撫順市新撫區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天、罰款一千元後,辦理「取保候審」放回。此後,警察繼續羅織材料,將魏少敏構陷到東洲區檢察院,並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中旬再次將她綁架,投入撫順市看守所。二零二五年二月底獲知,魏少敏被東洲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魏少敏累計冤刑已達十三年半。

十五、被「取保候審」五年後 郜孟花被劫入獄

山東省菏澤市曹縣七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郜孟花,曹縣糧食系統退休職工,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二零二零年三月,郜孟花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隨後被「取保候審」。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曹縣公安局曹城派出所夥同青菏派出所共四個警察,以「中共邪黨百歲生日維穩」的名義將郜孟花帶走,並強制劫持到醫院抽血體檢。因體檢發現郜孟花有嚴重的心臟病(心律每分鐘150次左右)和高血壓,看守所拒收,當晚郜孟花被送回家中。警察揚言不算完。二零二一年八月,郜孟花被曹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當時沒有收監,原因不詳(可能是疫情等原因)。二零二五年八月中旬,曹縣法院執行其違法判決,將郜孟花劫入山東省女子監獄。

十六、遭綁架三次下落不明 王小紅被非法判刑三年

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法輪功學員王小紅,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被闖上門的國保警察綁架、抄家。國保處心積慮要把王小紅投入看守所,先把他拉到江夏區醫院體檢,因血壓高於200mmHg不符合羈押標準;國保不甘心,又把他拉到江夏區中醫院體檢,血壓還是二百多。警察只得在第二天讓王小紅「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警察再一次上門綁架了王小紅,仍然因為他血壓高,不得不當天放回家。二零二四年八月底,王小紅第三次遭警察綁架,後音訊全無,親友不知道他被關押在何處,在江夏看守所也查不到他的任何信息。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傳出,王小紅可能已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得知,王小紅已被非法判刑三年。

十七、取保候審到期時 改成「監視居住」的案例

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區法輪功學員耿彩霞,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被古冶區南范派出所綁架、抄家,後被古冶區習家套派出所劫持到唐山市看守所,七天後被「取保候審」回家。今年一月「取保候審」到期時,卻又被古冶區公安局非法轉為監視居住。

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王茵,二零二三年六月四日被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延安派出所綁架,第二天被「取保候審」。一年後取保候審到期時,公安沒有結案並退還押金。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王茵給辦案人打電話,才得知公安企圖把她構陷到檢察院,並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已強制改成「監視居住」。

結束語

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揭露中共謊言、和平反對迫害都無罪,對其所謂「取保候審」本身就是非法,也是掩蓋中共迫害的非法性。利用「取保候審」繼續製造罪名,將來把法輪功學員構陷入獄,或再次取保候審、改成監視居住等,從而延續並加重迫害,更顯中共的邪惡。「取保候審」後,法輪功學員及家人還要面對派出所的持續騷擾、監視與恐嚇,長期承受沉重的精神壓力,深圳法輪功學員陳利東就是在「取保候審」期間離世。本文列舉的案例只是一九九九年以來這場殘酷鎮壓的冰山一角。

勞教所曾是專門折磨法輪功學員的邪惡黑窩,二零一三年勞教制度解體之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便從非法勞教轉向加重非法判刑。僅二零二五年就獲知751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各地警察如土匪般暴力綁架、抄家、誘騙、不走法律程序,是中共黑幫本色的真實寫照。對老年法輪功學員的反覆騷擾威脅、非法關押和毆打,乃至迫害致死,凸顯中共的毫無人性。政法委操控「公檢法」泯滅良知善念,踐踏憲法保障的信仰自由權利,變換花樣迫害好人。說到底,中共迫害法輪功「換湯不換藥」,從來沒有放鬆過,各種流氓手段也用盡了。

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張鳳霞,二零二五年八月被警察綁架,七天後死在看守所。迫害單位大慶市公安局會戰分局刑警三大隊隊長薛文政說:「上面(巡視組)讓我們抓人,我們只管抓人,別的不管。」一句話道出了中共無神論者的可悲。孰不知人作惡都得還,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佛法罪無邊。歷史上的邪惡政權從來都沒有好下場,不久中共解體也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按照國際法,迫害法輪功屬於「群體滅絕罪」,所有善惡不分、積極跟隨中共打壓法輪功的都有記載,都是最愚蠢的人,將等同納粹分子接受最嚴厲的處理。無論決策者還是執行者,參與迫害法輪功所做的一切都得加倍償還;麻木不仁不肯退出的黨、團員,也必然承擔中共百年歷史上犯下的所有罪惡。

(責任編輯:文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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