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春蓮被關押後,身體檢查出多項疾病,期間多次暈倒。律師為她申請保外就醫,但壽光市公檢法相關人員始終拒絕辦理。
綁架經過與被拒絕的保外就醫
任春蓮家住壽光市紀台鎮小王家村。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她被紀台派出所警察董志華等人綁架。警察強迫她在醫院連續查體多次,每次都不合格,但壽光市公安局國保仍將她強行關押至濰坊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內,任春蓮身體狀況持續惡化。每隔幾天,不知是壽光國保還是看守所人員,都將她拉到濰坊醫院查體。五、六項指標全部不合格,肺部有陰影,膽囊內有多塊小結石。她每天被逼著吃多種藥物,期間曾突然暈倒,許久才醒過來。
二零二五年七月左右,任春蓮的女兒與律師前往紀台派出所反映情況,也找到董志華,但無人理會。董志華推脫稱「人已經交給壽光國保大隊」。
隨後,任春蓮的女兒與律師來到壽光國保大隊。一名國保警察稱此案由副大隊長張林峰負責。律師電話聯繫張林峰,反映任春蓮的身體狀況,並遞交保外就醫申請。張林峰讓律師將材料放在國保大隊,但之後再無回應。
律師與家屬又前往壽光市檢察院,找到主管此案的檢察官桑子軍,說明任春蓮身體惡化的情況並提出保外就醫請求。律師從法律及現實情況多方面陳述理由,但桑子軍冷漠回應:「不要抱希望。」
兩天後,任春蓮的女兒因擔心母親安危,再次致電張林峰。張林峰起初聽了幾句,隨即打斷她,稱要「依法辦案,不要抱有希望」,隨後掛斷電話,此後再也無法聯繫。
任春蓮繼續被非法關押在濰坊看守所,每天被強迫吃藥,案件被構陷至壽光市法院。
三次非法庭審
第一次庭審: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壽光市法院對任春蓮非法開庭。庭審過程中,她因嚴重頭暈無法堅持,被迫休庭。
第二次庭審: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兩點,法院再次非法開庭。辯護律師為她做了充份、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但公訴人桑子軍仍提出「三年半至四年半」的誣判建議。
庭審中,任春蓮的三個女兒旁聽。其中一位女兒當庭質問公訴人:
「做好人還要被判刑?按真善忍做好人哪裏錯了?我有兩個孩子,一個六歲,一個八歲,你告訴我該怎麼教育他們?難道不按真善忍做人,要按假惡鬥做人嗎?」
公訴人當場啞口無言。
第三次庭審: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下午,壽光市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審,最終對任春蓮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並勒索罰款兩萬元。當庭,她提出上訴。
據明慧網數據統計,二零二五年獲知,山東省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用各種手段迫害至少1253人次。其中含冤離世12人;被非法判刑迫害116人,其中4人被非法判重刑7~8年,80歲以上老人14人,最大年齡90歲;被非法庭審102人次;被司法構陷123人次;被非法綁架392人次;被非法騷擾303人次;被經濟迫害86人次,搶劫、勒索總資金超過841480.0元;其它各種迫害119人次。因迫害遭惡報54人。
相關信息:
法院主審法官:陳升雲 電話13589186981 辦公室 0536-5228310
辦案警察董志華 :13625362917
公訴人(檢察官):桑子軍18506363617、15964033609
公訴科 科長:郭曉丹15163698282 、18506363613
壽光市政法委書記:周吉亮(現任)
壽光市檢察院:
地址:山東省壽光市聖城街東首369號,郵編262700
電話:0536-3011623
壽光市檢察院 檢察長:宋教德(現任)
壽光市公安局:局長:姬洪剛 政委:隋華偉
電話:0536-5221108、0536-5221801
地址:山東省濰坊市壽光市建橋路1366號,郵編262703
壽光政保大隊:
副隊長:張春生 手機:1385368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