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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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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二五年間,石家莊市各縣市區中共警察騷擾迫害和綁架法輪功學員九十多人次,其中:晉州市東卓宿鎮康妍女士,藁城區逯根法夫婦、王笑梅,長安區宋曉麗、楊樹梅、趙雪民、張建英,橋西區張青,深澤縣賀習丁、麗紅夫婦和兒子賀帥等十多人被綁架和抄家。被綁架之後非法關押到看守所至今未予釋放的有:長安區宋曉麗、藁城區王笑梅、平山縣劉書翠等,其中宋曉麗、王笑梅被非法批捕,並構陷到檢察院;劉書翠女士被非法關押無端不予釋放;趙雪民在家中被非法「監視居住」後被構陷到了檢察院……

一、全年至少有三十一個派出所、多個區縣的國保警察參與騷擾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五年間,闖入轄區內法輪功學員家中,公然大面積騷擾的派出所,計有:橋西區紅旗大街派出所、東裏派出所、長興派出所、科苑派出所、友誼大街派出所、新石派出所警察、東風路派出所;長安區高營派出所、建設北大街派出所、桃園派出所、談固派出所居委會等;新華區分局國保和石崗大街派出所、合作路派出所;裕華區槐底派出所、興安派出所、黃河大道派出所;高新區四方派出所;藁城區開發區派出所、廉州鎮派出所、常安鎮派出所、梅花鎮派出所;欒城區冶河鎮派出所、柳林屯鄉派出所、南高鄉派出所;深澤縣白莊鄉派出所、深澤鎮派出所;井陘縣秀林鎮派出所、微水鎮派出所,以及趙縣南柏捨派出所等……都先後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問還煉不煉功,要照相,有的要求打開櫃門,有的給子女打電話騷擾。

二、參與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執法犯法,或麻木不仁或理虧無奈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至十二月底,欒城區冶河鎮派出所幾個警察再次騷擾法輪功學員。他們到法輪功學員家敲不開門,就往法輪功學員家扔土坷垃。

柳林屯鄉派出所的幾個警察騷擾法輪功學員,專挑晚上到法輪功學員家中敲門,蠻橫要求拍照、簽字等,絲毫不顧及對法輪功學員及其鄰里造成惡劣影響。

正定長山路派出所綁架一位在景點南門勸三退的法輪功學員,有一個警察上來就打人,還叫囂:「共產黨就是法律,我就是法律!」法輪功學員問他叫甚麼名字,他卻不敢告訴。

欒城區南高鄉派出所警察來到法輪功學員家,法輪功學員一家人都給他們講真相,讓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他們卻害怕的趕緊往門外走。

欒城城關鎮派出所警察到一法輪功學員家叫門,法輪功學員說你們應該找貪污腐敗、殺人放火的,找我幹啥?報上你們的姓名才給你們開門!警察拿著手機從門縫向裏拍照,法輪功學員看到後問他們:你們是不是想侵犯我的肖像權?你們強入民宅對嗎?警察尷尬的說:她們比我們知道的還多……

深澤縣白莊鄉、深澤鎮等派出所的警察,先後陸續騷擾了孤莊村、中白莊村、小只要村、大只要村、小堡村、彭趙莊村、大杜莊村等的法輪功學員。他們自知理虧,跟法輪功學員解釋說:上面的任務,沒辦法,每年兩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要照相……

橋西區東裏派出所兩個警察上門騷擾被迫害雙目失明的張風雲,被曝光後開著警車,耀武揚威到張鳳雲家樓下大鬧,逼問是誰給他們上的明慧網,氣急敗壞,色厲內荏,讓張鳳雲家屬十分氣憤,當場斥責他們,拒絕他們上樓進家門……

各派出所指派的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很多是入職不久的年輕人,有的警察聽法輪功學員講完真相,得知參與迫害法輪功是執法犯法,害人害己後說:怪不得他們讓我們來,原來他們早都知道騷擾人家不是好事!

三、被非法構陷加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都是有口皆碑的好人

◎公認好人宋曉麗
宋曉麗女士今年53歲。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一直患有扁桃腺發炎、氣管炎、肺炎、胃病、神經性頭痛等等多種疾病,修煉後全都好了。她努力按照「真、善、忍」大法修煉自己,遇事先為別人著想,矛盾面前先找自己;樂於助人,樂於吃虧,無私付出,認識她的人都誇讚她是好人。她有一個同學多年前借了她十幾萬元錢一直不還,她卻從來不提及也不催,她想的是同學可能還沒從困難中緩過來,出於善心不能催人。一次,她被一個司機撞倒在地,司機以為肯定要被訛上了,但她從地上爬起來說沒事,不要任何賠償直接讓司機走了。就在不久前,她停在路邊的車被人撞了一個大坑,她也是反而安慰肇事司機,不要賠償,還請司機別放在心上……在家裏,她的婆婆有一段時間病重,臥床不能自理,她親自給婆婆接屎接尿,沒有任何嫌棄和顧忌,盡心盡力無微不至的伺候婆婆,直到婆婆康復,她做到了很多親生閨女都做不到的事情……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西兆通派出所十來個警察,以物業的名義,騙開宋曉麗家房門,將宋曉麗綁架並抄家。掠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法輪功資料等物品,後以所謂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將宋曉麗批捕,目前宋曉麗女士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目前,宋曉麗已被構陷到檢察院,不法警察正在圖謀將沒有任何罪錯的宋女士送入冤獄。

◎好教師、好同事、好人趙雪民
趙雪民先生一九五七年八月十一日出生,今年六十九歲,原河北省電力職工培訓中心教師。他早年患腎病綜合症,多次住院,長期依賴中藥和激素,病情卻持續惡化。一九九六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僅十天,他便徹底告別藥物,三十年來未再吃過一粒藥,身體輕鬆健康。他當年的變化在「電校」廣為流傳,使人們切身感受到法輪大法的美好。他同時也是深受師生尊敬的好老師、好同事。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趙雪民始終堅持信仰,先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非法判刑四年,共被非法關押七年零一個月。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傍晚近七點,高營派出所三名警察敲開趙雪民家大門,聲稱「有人舉報」,隨後開始非法抄家,然後將趙雪民戴上手銬,劫持到高營派出所。警察強迫他坐鐵椅子,手銬勒得極緊。警察以裝電腦系統的光盤為「罪證」,連廢信封、廢紙也算在內,栽贓構陷趙雪民。因體檢時血壓高達195,看守所不收,警察才以「監視居住」手續釋放他回家,並每週一次上門騷擾。然而,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八日,高營派出所警察來電稱案件已到檢察院,要求他「隨叫隨到」去簽字,被趙雪民嚴詞拒絕:「這不是我簽名的地方。」

◎優秀小學教師王笑梅
王笑梅女士,藁城區常安鎮小學的年輕教師,家住石家莊市廣泰小區。雖然修煉法輪功時間不長,但為人誠實、善良,工作兢兢業業,在家對父母公婆十分體貼孝順,是領導同事和學生們眼中前途無量的好教師。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早晨7點左右,被藁城區以及「上面」來的警察突然闖入家中綁架,同時非法抄家,然後綁架至新華派出所。有消息稱,王笑梅講真相被人舉報,警察通過監控錄像找到她,從而將她綁架,並圖謀加重迫害。據悉,王笑梅目前已被非法批捕,案子到了檢察院,又被檢察院退回公安局,派出所正在補充偵查,繼續構陷……

◎善良保姆劉書翠
劉書翠女士,一九六零年出生,今年六十五歲,平時打工當保姆謀生。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她正在主人家幹活,被平山縣公安局國保警察和城關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劉書翠家中非法抄家、搶劫,然後又到公安局非法審訊,逼她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只因劉書翠不配合邪惡要求,目前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看守所。在此之前,平山縣城關派出所警察就曾經電話騷擾劉書翠,說是上邊指示,每年要和你們見面,還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等。

◎多年被評為市級勞動模範白玉枝含冤離世
白玉枝女士原井陘縣微水鎮工商銀行幹部。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由於修煉後道德高尚,人品優秀,與人為善,認真工作,對單位和社會貢獻較大,曾連續多年被評為市級勞動模範,享有多項榮譽。她自己通過煉功受益,就介紹給同事、親朋好友,並義務擔任井陘縣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無私為社會付出。她還曾資助三名貧困生。

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白玉枝女士三次被非法勞教,並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河北省女子監獄期間受到長時間粗暴灌食、灌食不明藥物等殘酷迫害,致使她的部份內臟器官損壞,經常渾身無力,甚至於全身抽搐,後來雙目失明、吐血、腎衰竭,幾度出現生命危險,後來完全癱瘓,生活不能自理。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她出獄後,身體一直沒有完全康復。在歷經十多年的痛苦折磨後,白玉枝女士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左右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三歲。

四、「上面」一直給基層公檢法人員設置陷阱,執法犯罪罪責自負

一位法輪功學員對一名警察說:「你知道嗎,依據中國現行的法律,學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如果不相信,請在互聯網上查《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邪教名單裏面根本沒有法輪功!請再在互聯網上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文件,你會看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達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達的《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兩個文件均已被廢止。這說明甚麼?說明根據中國法律法規,法輪功學員擁有的法輪功書籍和法輪功真相材料一直都是合法的!而迫害法輪功反而沒有法律依據,參與迫害法輪功就是在執法違法。就是說,具體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盲目遵從上級指令,其實是不了解、不明白很多事實真相。」

中共迫害構陷法輪功學員一直在冒用刑法三百條,給法輪功學員扣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從而走指控程序。然而,早在二零二零年,海外媒體曝光了一份二十年前的絕密文件,這份絕密文件的批號是「法發2000年29號文」,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委,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聯合發布的司法意見,被列為「絕密」文件,要求「各級政法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江澤民嚴厲打擊法輪功的重要指示。文件中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直接定性,要求司法用「刑法」量刑定罪,按刑事案件處理,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等。完全罔顧事實,就是為了落實江澤民的邪惡指令,從而明目張膽的踐踏法律、強姦法律實際上已經淪為真正的罪犯,有朝一日必遭清算、追究!

另一個鐵的事實是,所謂「上面」迫害法輪功,給基層公檢法人員下達指令都是口頭命令、密令,根本不會給執行者留下作為證據的文件、文字。在長達二十六年至今未停的迫害運動中,有一個普遍現象就是:具體執行任務的下級公檢法人員往往都會說,這是上級授意進行的,是執行命令。但是沒有這種命令的證據,行政層級越高越是迫害的源頭,越是沒有直接證據。反而是一線具體做事的基層公檢法人員,在不得不走的法律過場中,因為不得不在各種構陷文件、偽造的證據,參與迫害的時間、地點、事件、結果等環節簽字,造成證據要素樣樣俱全,成為無可推脫的迫害犯罪的鐵證。

顯而易見,這是從迫害法輪功那天一開始,中共就設計好的給基層人員將來背黑鍋挖好的陷阱,是事先留足的將來卸磨殺驢的暗線伏筆。因此,趕緊了解真相,認清中共邪黨的邪惡伎倆和邪惡本質,看清參與迫害法輪功給自己造成的危險困境,立即清醒並擺脫出來,退出邪黨的黨團隊組織,從此停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同時,盡可能保留中共及他人迫害法輪功的罪證,準備立功贖罪,已是基層公檢法人員自我拯救的唯一途徑。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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