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自中共開始所謂的「整頓」以來,官場「倒查三十年」,部份中共政法委、公檢法司系統官員、各級政府部門官員被查、被判刑或被開除公職等。細查這些被以貪腐罪處理的官員,絕大部份都曾替中共邪黨賣命當黑手,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造業無邊。因果報應,絲毫不爽。人間的報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中國大陸消息,原湖北省委政法委書記、國家應急管理部部長王祥喜遭惡報被查。
王祥喜,一九六二年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六年六月,任湖北省荊州市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二零一零年五月,任湖北省隨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二零一二年七月任湖北省政府秘書長;二零一七年六月,任湖北省委常委,後兼任省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九年三月,任國家能源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六年,任國家應急管理部黨委書記、部長。期間,王祥喜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王祥喜二零一七年六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湖北省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湖北省應城市法輪功學員汪剛強、熊文志(曾用名熊文德)和熊繼偉,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被綁架,在經歷了十個多月的非法關押後,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在湖北省安陸市法院被非法開庭。安陸法院刑事庭庭長楊耀龍等人受到「上面」的壓力,在證據不足、三位法輪功學員沒有違法的情況下,荒唐的用毫不相干的刑法三百條,對熊繼偉冤判四年半,並處罰金五千元,熊文志和汪剛強均被冤判兩年、並處罰金三千元。
◎據明慧網消息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八年湖北省武漢市至少2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包括上訴案件),其中黃陂區祝亞和新洲區王齊花被非法判刑高達八年,祝亞還被勒索罰款兩萬元;2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逮捕和庭審;87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拘留和強制洗腦,還有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武漢法輪功學員馮蘊青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早上七點多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武漢東西湖區武漢第一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九月被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馮蘊青不服判決,上訴到武漢市法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武漢中級法院二審非法維持原判。現在馮蘊青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女子監獄(位於武漢市寶豐路)。
武漢市法輪功學員洪維聲、侯咪拉、侯艾拉、饒曉萍等,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在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大李村五號,被綁架到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區分局梨園派出所。梨園派出所警察鄭清等夥同洪山區國保大隊韓玉高和武漢市國保支隊人員非法抄家;二零一九年九月被非法判刑:洪維聲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罰款五萬元;侯咪拉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四萬元;侯艾拉被非法判刑八年,罰款四萬元;饒曉萍被非法判刑七年,罰款三萬元。
◎二零一八年湖北省咸寧市的法輪功學員39人(42人次)遭到迫害,其中赤壁市4人(其中1人下落不明),嘉魚縣1人,溫泉區7人(其中有一人綁架後被敲詐勒索500元),咸安區17人(其中1人被綁架兩次),通城縣8人(包括在湖南省被誣判的至今還未回家的3名法輪功學員),崇陽縣1人,通山縣1人。
◎由於武漢於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至二十七日舉辦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中共邪黨一貫做法是:在哪個城市舉辦大型活動,就利用來加劇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九年三月份,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湖北省遭綁架的人數排名第三,武漢市十七人被綁架,是綁架人數最多的城市。三月二十日,七十三歲的退休教師歐陽如芸被武漢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家人多次要求保外就醫,漢陽法院卻以武漢馬上要開「軍運會」為由,拒絕批准。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至五月十日,又有二十三位武漢法輪功學員人遭綁架(其中四人陸續回家),八人遭警察、居委會上門騷擾,有的被錄像。上門騷擾的警察、居委會的人說:上面壓得緊,我們也沒辦法。
下王祥喜在二零零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湖北省荊州市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湖北省隨州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荊州市沙市區法輪功學員李德玲,女,58歲,在中共邪黨長期的種種迫害下,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含冤離世。
李德玲長期被當地「六一零」組織、街辦、居委會、轄區片警等騷擾、監視,致使她身心疲憊。李德玲的兒子,也因修煉法輪功而多次受到綁架、關押迫害。二零零七年,她的兒子被以沙市「六一零」頭目楊家龍及朝陽派出所張明貴為首的惡警們綁架到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湯遜湖洗腦班)進行迫害,他的性格本身比較膽小、懦弱,在邪黨人員的威脅等迫害下被所謂的「轉化」。對此,李德玲非常悲憤、內急,從此身體每況愈下。
◎荊州市法輪功學員子馮峰、鄧天玉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五日下午被當地「六一零」及便衣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沙市區看守所受迫害已達半年之久,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馮峰被抓前年輕體壯,現頭髮蒼白,下肢癱瘓,不能自理;鄧天玉右眼完全失明,左眼僅能見一點微光。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荊州市沙市區法輪功學員張九亮在家時,被荊州市沙市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李志剛及一夥惡警強行綁架,搶走了電腦、現金、存摺、手機等一些私人物品。法輪功學員付萬華在電腦城附近被李志剛等一夥惡警綁架,後來他們被劫持到沙市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他們兩個被沙市區檢察院同時非法起訴。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湖北省媒體報導,原湖北省通城縣委書記姜衛東遭惡報被查。
姜衛東,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出生,安徽亳州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四年九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任湖北省嘉魚縣委副書記;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任湖北省咸寧市委宣傳部副部長;二零零七年七月至二零零九年四月,任湖北省通山縣委副書記;二零零九年五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湖北省通城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湖北省通城縣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十月,任湖北省農機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後任湖北省農業事業發展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期間,姜衛東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姜衛東在二零零九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湖北省通城縣委書記、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網報導,通山縣法輪功學員王邦基被誣判三年。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早上六點左右,通城縣雋水鎮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鄭自祥在家中被通城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通城縣第一看守所,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沙洋范家台監獄。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他因發真相資料被人惡意舉報,遭綁架迫害,被非法關押在通城縣看守所一個月,致身體極度虛弱才被放回。回家後,國保警察胡漢雄、張定二等到家不斷騷擾、恐嚇鄭自祥,鄭自祥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連過年都沒能和親人團聚。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晚上,通城縣法輪功學員何國熬在外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巡邏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於通城縣看守所。十一月十日上午,何國熬在通城縣法院被非法庭審。非法庭審近兩個小時,期間,何國熬兒子何成光為父親作無罪辯護,他的辯護詞剛念了開頭一點,就被法院打斷不准念了。何國熬自己口頭說明自己修煉法輪功沒有錯。最後法院說「擇日宣判」,而結束非法庭審。後來何國熬被非法判兩年有期徒刑。
◎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方世鳳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晚在塘湖鎮發送大法真相資料時,被塘湖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被劫持到通城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至少十三個月。方世鳳的丈夫多次到公安局要人,但是都不放人。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多,方世鳳的丈夫再次去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要人,被國保警察黎成剛打了。國保警察黎成剛多次打過好幾個法輪功學員,仍然逍遙法外。二零一五年六月方世鳳被非法開庭,兩位律師為她作了無罪辯護。方世鳳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關押在武漢女子監獄。
◎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汪信清,原通城縣計劃生育服務站醫生,妻子華桃鳳也是通城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服務站醫生。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汪信清在下班回家,被通城縣國保大隊李英燦、張定二等十幾個警察在門口蹲坑,綁架到國保大隊,並非法抄家(包括辦公室),汪信清被非法送進通城縣看守所,通城縣檢察院非法起訴。在看守所期間,汪信清的右側臉頰部紅腫化膿,不能吃東西。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保外就醫」,被敲詐勒索了伙食費一千七百元。警察要求汪信清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去非法庭審,他不配合沒去。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汪信清被通城縣國保警察綁架,說是多年前的「取保候審」現在要結案。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汪信清被通城縣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
原湖南省洪江市委書記舒曦遭惡報,二零一三年十月被查。二零一四年九月,懷化市檢察院對其涉嫌受賄犯罪一案偵查終結,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至十四日,懷化市中級法院在辰溪縣法院公開審理舒曦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據悉,該案涉案金額超過2500萬元。
舒曦,一九六七年三月出生,湖南邵東縣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任懷化市經濟開發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任洪江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任洪江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任洪江市委書記。期間,舒曦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舒曦在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任湖南省洪江市委書記、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十一點左右,洪江市灣溪鄉花樹腳村法輪功學員丁芳珍等三人在雪峰鎮農貿市場講真相,後來被人構陷,在回家的路上,丁芳珍遭六名惡警駕一輛摩托和二輛警車將其綁架。警察將丁芳珍送回灣溪鄉花樹腳村惡黨支書楊梅英家,楊梅英、楊鋒賢(村長)配合惡警要將丁芳珍劫持到拘留所,並闖入丁芳珍家搶走大法師父的法像、二零一三年明慧掛曆,並撕爛門上新年對聯。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三日,懷化市鶴城區法輪功學員唐清英、楊曉暉、何宗芳與另一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洪江市沿河鎮講真相,被惡人誣告,遭洪江市紅岩派出所沿河鎮警務室欽永貴等人綁架劫持。被劫持十餘小時後,何宗芳、楊曉暉於次日凌晨三點鐘左右被親人接回家中。唐清英被洪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劫持到洪江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天。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的丈夫和一些親友到拘留所要求放人,結果遭拒。唐清英因拒絕配合拍照,先後兩次遭惡警吳傳德等人施以暴力,在拘留所和公安局,被惡警抓著頭狠狠的對著牆上撞,強行拍照。
◎易仙梅,女,洪江市塘灣鄉中學教師,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九月七日,當地惡警和學校領導在光天化日之下,強行將易仙梅綁架到懷化洗腦班進行強制洗腦「轉化」。易的丈夫亦被帶到懷化洗腦班充當「陪護」(即所謂「幫教」)。洗腦班惡徒指使易的丈夫對易大打出手,使其丈夫淪為迫害她的幫兇,易仙梅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洗腦班惡徒強令其丈夫簽訂所謂的協定書,敲詐勒索一千元錢和近八百元的醫院檢查費及醫藥費,才把易仙梅釋放回家。
◎湖南省洪江市電視台新聞播放(惡意)舉報法輪功學員當面講真相和送資料的獎二千元現金。聽說迫害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邪惡人員都已換人。請洪江市有知情的揭露邪惡人員的惡行。
◎洪江法輪功學員范順梅、陳葉林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在洪江市黔城鎮街上給民眾講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被一建材店老闆告密,招來黔城鎮派出所派警察將她們綁架。在黔城鎮派出所,警察對范順梅、陳葉林進行非法審問,並從洪江市「六一零」辦叫來四個人,當晚,該所副所長胡小林與惡人曾安保大肆辱罵兩位法輪功學員。第二天,警察唐德洪等按住范順梅、陳葉林,強行對她們進行照相、採血、留指紋。警察還到陳葉林的住所非法抄家。並於當天下午將兩人劫持到洪江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兩人絕食抗議。
五月二十二日,范順梅、陳葉林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洪江市公安局法制科的唐建湘與黔城派出所的胡小林把她們劫持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由於兩人體檢都不合格,才被送回家。唐建湘、胡小林以路費和伙食費的名義,分別向她們的家人勒索了1500元。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薛寶玉被洪江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被停發工資,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薛寶玉被開除公職,生活無著落。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薛寶玉從監獄回家才三個月,洪江市「六一零」辦國保大隊,安江鎮派出所禹岳軍、韓佩志、黃智光等十幾人,三次到薛寶玉家企圖綁架,逼迫薛寶玉再次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
◎自二零一一年九月七日以來,湖南洪江六一零惡徒將多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懷化市湖天開發區洗腦班迫害。已知有:洪江市塘灣鄉中學教師法輪功學員易仙梅、洩洪江市安江鎮蔣詠梅、洪江市灣溪鄉法輪功學員丁紅愛、中方縣鐵坡鎮一位女教師,其中易仙梅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已由丈夫接回家。
二零二五年二月廣東省肇慶市消息,原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縣長黃靖遭惡報被查。
黃靖,一九六四年三月出生,廣東省羅定市人。主要履歷:曾任肇慶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府辦黨組成員、市行政服務中心主任,肇慶市經貿局局長,肇慶市經濟信息化局局長等職;二零一五年九月,任廣東省廣寧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九年一月,任肇慶市人大常委會城鄉工作委員會主任;二零二三年八月,任肇慶市人大常委會機關一級調研員。期間,黃靖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黃靖在二零一五年九月在二零一九年一月任廣東省廣寧縣委副書記、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法輪功學員林巧娥,女,六十五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被非法關押在四會市看守所七個多月。二零一八年五月七日,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被送到廣寧縣,被非法判刑三年,並在上訴期過後,才通知家人。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林巧娥老人被綁架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被強迫吃不明藥物,給她及她家人受到很大的傷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廣寧縣公安局巫啟明同另兩個著便裝警察再次帶微型攝像機到法輪功學員陳國星修理店騷擾,並對陳國星家人問有多少收入,有沒有裝網線等,到處張望攝像。法輪功學員陳國聲,男,經營修理工作,對人善良,負責任,因與顧客講真相,被人誣告,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下旬,在摩托車修理店被廣寧縣公安局、東鄉鎮派出所綁架到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