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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輪功學員劉朝陽被網嶺監獄迫害致死更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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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常德市法輪功學員劉朝陽於二零一五年五月被綁架,二零一八年六月被非法判刑八年,他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入獄。不到三年,劉朝陽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在株洲網嶺監獄十監區(「高度戒備監區」,現更名為「嚴管監區」)被迫害致死,年僅45歲。

劉朝陽生於一九七六年,湖南常德市路橋公司職工,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劉朝陽就沒過上幾天安靜日子,他經常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家人經常擔驚受怕。特別是二零零四年他被無錫市濱湖區河捋口派出所警察綁架,遭到「五馬分屍」的酷刑,險些喪命。二零零五年六月底七月初,常德市警察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監控後綁架。劉朝陽被綁架、非法判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凌晨五點,他又被綁架,遭常德市武陵區公安分局警察的刑訊逼供,下身被打出血。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劉朝陽和法輪功學員劉鋒高在常德市九重天小區被九個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轉關到鼎城區看守所。兩位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戴手銬、腳鐐,家屬送的生活用品和衣服也不給,受到非人的折磨。兩位法輪功學員始終不配合邪惡一切要求,被非法批捕,被轉移到常德市白鶴山看守所關押構陷。二零一八年三月,兩人被常德市檢察院構陷到常德市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月及六月六日,常德市法院先後三次非法庭審劉朝陽、劉鋒高,並對兩人分別非法判刑八年、七年。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劉朝陽、劉鋒高被劫持到株洲網嶺監獄收教中心。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至十一月二十七日在收教中心期間,劉朝陽堅決不承認修煉法輪大法是違法的,被獄警連續把雙手反銬在背後19天,每天睡覺只能整晚斜靠在床頭,吃飯只能用嘴直接在飯盆裏吃,上廁所也極為困難。後來同監室的其他罪犯見劉朝陽的手會癱瘓、廢掉,向獄警反映後,獄警才把劉朝陽的雙手銬在胸前,又是連續銬了15天,隨後把劉朝陽轉到網嶺監獄的高度戒備監區。

在網嶺監獄高度戒備監區(十監區),劉朝陽被迫害致臉上、身上到處是傷痕。獄警安排罪犯(被稱為挾控人員)專門監控迫害法輪功學員(被稱為「被挾控人員」)。每個法輪功學員均被監獄安排了三至五個挾控人員監控,在監室內的挾控記錄本背後印有挾控人員須知,其中有挾控人員對被挾控人員的挾控要強化到24小時之內的分分秒秒,如果不服從挾控獄警的可以採取強制手段(即可以打人)。專門挾控劉朝陽的挾控人員其中就有:裴譯民(湖南常德津市人,詐騙犯);黃衛民(湖南株洲攸縣人,販賣毒品罪犯);黃小江(江西人 盜竊犯);易某(湖南湘潭人);等等。有一次在全監區的大會上,裴譯民發言時還自吹的說:「劉朝陽坐在小板凳上,我一腳就把他踢倒在地上,然後再一腳踩在劉朝陽的脖子上」。

當時直接分管劉朝陽的獄警是高度戒備監區獄警譚明,用電棍連續電擊劉朝陽時,劉朝陽痛苦地說:「你把我打死了吧」。劉朝陽於二零二一年三月被迫害致死。

網嶺監獄位於湖南省株洲市攸縣網嶺鎮,集中關押迫害湖南省男性法輪功學員,為達到所謂百分之百的「轉化」目標,手段殘忍。獄警操控夾控犯每天從早到晚肆意體罰虐待法輪功學員,動輒施以酷刑,製造各種生理痛苦,迫害手段包括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餓飯,長時間罰蹲、罰站、罰坐,開水燙,冷水澆,把頭按在水桶裏,用尖銳的器物戳身體,搧耳光、踢身體,撕胯等等五花八門(在對法輪功學員行惡時,他們多數情況下都會避開攝像頭,在監室門口等監控盲區、死角或由人擋著實施迫害)。

網嶺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害,導致劉朝陽、潘建軍、王岳來、王桂林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譚恢棟、李木朵、廖松齡、李典型、呂松明、陳義元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出獄不久就含冤離世,其中,法輪功學員李典型出獄不到三個月離世,法輪功學員譚恢棟出獄時已經不會說話,舌頭萎縮,頭上後面有針孔,回家不到一年便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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