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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遼寧錦州市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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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根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五年遼寧錦州市法輪功學員依然遭受著嚴重的迫害,其中被迫害致死1人,非法判刑18人,非法拘留23人,綁架55人,多人被轄區派出所以各種藉口騷擾。特別是發生在六月份的大規模綁架案,僅兩天時間,就有41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這些學員中16人被非法拘留,11人被非法判刑。

由於中共惡黨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消息的封鎖,曝光的迫害案例也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案例仍被中共隱藏在不為人知的罪惡之中。

目錄
一、遭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二、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
三、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四、頻繁騷擾法輪功學員
五、法輪功學員在獄中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六、被非法判刑的學員遭剝奪養老金
七、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及惡行

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門玉林,家住錦州義縣大榆樹堡鎮,一九九七年一月得知法輪大法的神奇後開始修煉。通過學法煉功,他神經衰弱等各祌疾病都好了,改變了粗暴性格,對家人和周圍的人寬容、善待。妻子沈桂珠一九九八年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得到淨化,無病一身輕。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門玉林因堅持修煉,被非法拘禁十二天,以後多次遭騷擾,被迫流離失所,沈桂珠含冤離世。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門玉林在家中被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前楊鄉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義縣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瀋陽監獄他被折磨迫害致神智不清,連自己的兒子、女兒都不認識,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回到家中,僅四天便離世,終年七十四歲。

二、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至三日,錦州市下轄的各縣市公安局夥同派出所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有預謀的綁架、抄家。本次綁架案是由遼寧省公安廳發起,當地公安局和派出所配合執行,警察採用汽車、電動車安裝磁吸定位儀、蹲坑、跟蹤等邪惡手段,迫害涵蓋了錦州市周邊全部縣市;綁架的時間集中,僅兩天的時間,綁架法輪功學員達41人,其中凌海市18人、北鎮市8人、義縣6人、黑山縣8人,凌河區1人。

◇凌海市:18人被綁架抄家,1人綁架未遂,2人被騷擾。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至三日,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刑警大隊聯合各派出所、街道社區,綁架、抄家搶劫法輪功學員。共有18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另有1人綁架未遂,2人被騷擾,總計21人,搶走法輪功書籍、打印機、電腦和優盤等,甚至門上對聯都被警察扯走。

除董麗、李玉傑、伍俊儒和劉素賢等當天回到家中外,於愛民、代雲珍、代雲娟、王慧、梁成棟、梁錦君、李晶、牛芳、王豔傑、王豔軍等遭非法拘留。另外付文傑於十一月十日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審,十二月四日被枉判五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盧素平和她的兒子姜楠於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凌海法院遭非法庭審;二十六日母子二人均被非法判刑六年,並被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

◇北鎮市:8人被綁架抄家,1人被騷擾。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北鎮市溝幫子鎮的警察到鎮內居住的法輪功學員郭豔麗家騷擾,並詢問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後離去。六月三日早晨六點多,北鎮市閭陽鎮派出所警察與多名北鎮市國保警察分別綁架了八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除韓豔傑外,張曼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其餘六名學員被非法關押構陷,後遭非法判刑,韓豔文兩年,苗桂君十三個月、田秀芬、趙春豔、李淑珍和王玉蘭均為十一個月。

◇黑山縣:8人被綁架抄家,1人被騷擾。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上午,黑山縣法輪功學員徐月、張豔霞(音)、王海輝、高小華、孫素蓮、牛彤(音)、劉玉珍、劉素媛(八十八歲),分別在自己的家中被綁架,私人物品被搶走。另有一法輪功學員被騷擾。其中張豔霞、徐月一直被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構陷。後來黑山縣法院非法開庭,枉判張豔霞五年,徐月兩年六個月。

◇義縣:6人被綁架抄家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義縣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除閆來升外,其餘五名學員被非法拘留,並被勒索巨額錢財,其中尹群四萬元,鄭百成、姜志臣、吳世敏和趙霞四名學員被勒索兩萬元到三萬元不等。

◇凌河區:1人被綁架抄家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錦州市凌河區法輪功學員董素良(女,七十來歲)在家被綁架抄家,非法拘留十五天。

三、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網報導的資料統計,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凌海市法院至少對72名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非法判刑;二零二五年又有16名學員遭凌海法院非法判刑,另有2名學員被黑山法院判刑。除了六月份大規模綁架案中11名學員被非法判刑外,還有以下7名學員被枉判。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北鎮市廖屯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正在幹農活的高穎,將她劫持到派出所做筆錄並對她進行暴力毆打。五月二十五日,劫持到凌海看守所隔離點,因體溫稍高,被拒收後回家。之後警察再次綁架高穎,並將她構陷到凌海市法院,該法院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中旬對高穎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

◇二零二四年八月周麗娜被綁架,太和國保大隊和凌海市檢察院在沒有任何事實的情況下,憑想像對周麗娜進行無端構陷,認定周麗娜持有法輪功宣傳品二百五十本,構成所謂的從重處罰標準。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審周麗娜。三月十四日下達枉法判決:刑期四年半,勒索罰金六千元。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鄧秀娟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四日下午在錦州兒童公園講真相時,被錦州市南山派出所和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隊警察聯手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到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後被凌海市法院枉判一年三個月。

◇凌海市建業鄉何屯村法輪功學員邱春生(又名邱生),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被綁架,關押在凌海看守所,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法院沒有通知他的家屬。

◇錦州市法輪功女學員王愛蘭女士,現年六十多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末,在講真相時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後被凌海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遼寧省第一女子監獄迫害。

◇錦州市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苗建國曾遭八年半牢獄迫害,出冤獄僅一年,二零二四年八月又在家中遭錦州太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他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六千元。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趙自強在錦州麵粉廠附近張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時,遭社區人員惡意舉報,被錦鐵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被強行「取保候審」在家。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凌海市法院對趙自強非法開庭,十一月十九日枉判她兩年。

四、頻繁騷擾法輪功學員

每逢所謂的「敏感日」,多個派出所的警察以各種藉口,頻繁騷擾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學員打電話或上門騷擾,干擾了法輪功學員的正常生活,也給學員的家人帶來極大的壓力。

◇二零二五年二月末,有位自稱是錦州市古塔區石油街道大陸委社區的女士給轄區一大法弟子家屬打電話(因該大法弟子手機關機),說要上門查煤氣,遭到家屬拒絕;又問人在哪裏?家屬說:在外地。隨後要與家屬加微信,遭到拒絕。最後家屬問她:還有甚麼事?答:沒有。

◇二零二五年四月中下旬,錦州市多個派出所包括敬業派出所、天安派出所、保安派出所、蓬萊派出所、錦華派出所、小嶺子機場派出所、濱海新區派出所等上門或電話騷擾轄區內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學員家屬造成很大壓力。尤其是古塔區敬業派出所,自三月上旬至四月末,一直在騷擾法輪功學員,有時晚上十點還給家屬打電話騷擾。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下旬,錦州市太和區女兒河派出所、小嶺子派出所、敬業派出所、錦華派出所的警察騷擾了轄區的大法弟子。女兒河派出所警察以新上任的片警了解情況為由,開始騷擾轄區法輪功學員,片警去了女兒河鄉王胡台移民新村和金廠堡村的三、四位法輪功學員家,說甚麼寫個保證別煉了,把你們的名字從檔案抽出來等等,並讓簽字、照相,遭到了學員和家屬的抵制。敬業派出所趙姓警察電話騷擾轄區的大法弟子,問是否在某小區住,在哪上班等。

五、法輪功學員在獄中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冷凍、不准如廁,孫繼萍在遼寧女監被迫害的奄奄一息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凌海市年屆七旬的法輪功學員孫繼萍與周永林夫婦因講述法輪功真相,被枉判五年,罰金各一萬元。十二月十六日,在孫繼萍被迫害致血色素不足三克的情況下,錦州市女子看守所和遼寧省女子監獄串通一氣,將孫繼萍帶到醫院輸血後,強行把她送入監獄。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末的一天,犯人們將孫繼萍帶到北邊沒有陽光的屋子裏,強迫她站在地中央,夜間犯人把孫繼萍的棉衣、棉褲扒掉,只穿單衣、單褲,並把她衣服的扣子也扯了下來,然後打開北窗讓寒風吹她,兩天兩夜不讓她上廁所,她的腿腫的老粗,不能彎曲,站立不住,肚子脹的鼓鼓的,憋的生疼。原本孫繼萍就有重度貧血,身體非常的虛弱,再加上這麼殘酷的折磨,身體承受達到了極限,貧血進一步加劇,生命垂危,這時獄警才把她送到醫院輸血。

後來,孫繼萍被送到醫院監區繼續殘酷迫害, 二零二五年六月,孫繼萍雙耳失聰,聽不到聲音,再加上長期貧血,身體非常虛弱,走路非常吃力、氣短沒勁兒,全身浮腫。七月二十日,由於孫繼萍身體狀況極差,被提前半年從監獄放回家。此時的孫繼萍自己已經不能正常生活,只能去兒子家調養。

◇周永林被錦州監獄迫害致不省人事

二零二一年七月四日,周永林被劫持到遼寧省盤錦監獄。當年十月份得知,周永林被轉押到錦州監獄第二十監區迫害。

二零二四年七月,錦州監獄警察給週的兒子打電話,聲稱周永林得輕微腦血栓了,在錦州市中心醫院治療,具體是真得腦血栓、還是被迫害住院,家屬也不知道詳情,但一直也沒再出院。九月,錦州監獄警察再次給週的兒子打電話,告知他父親生命垂危,他急忙趕到錦州市中心醫院探視,發現父親已經住到了重症病房,不省人事,呼吸困難,氣管被切開,插著導管幫助呼吸,鼻子也插著管子,為鼻飼進食,人瘦的皮包骨頭,和父親交流也沒有回應。他堅持喊了好半天:爸你認識我嗎?周永林只流下了兩行眼淚,不會說話。

二零二五年十月初,錦州監獄又將周永林轉到凌源監獄醫院迫害,不讓會見,他在錦州監獄究竟遭受了怎樣的迫害不得而知。

◇劉萬勝被錦州監獄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劉萬勝在錦州汽車站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錦鐵派出所警察綁架,九月,被凌海市法院枉判六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劉萬勝被劫入盤錦監獄新收大隊迫害,大約一個多月後被轉押到錦州監獄。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劉萬勝被送到錦州市中心醫院救治,二十七日下午三點出院,當晚六點又去急診檢查後出院,大約於十二月十二日再次被送到錦州市中心醫院住院。監獄通知了劉萬勝家人,只是說他身患腦梗,但不讓家屬見面。據悉,目前劉萬勝生活不能自理,身體有多處損傷,做過引流,用導尿管排尿,很少用藥,狀況危急。

六、被非法判刑的學員遭剝奪養老金

在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凡是在企業單位退休的,就由當地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侵吞他們在被非法判刑期間的養老金;而對在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的法輪功學員,從二零二零年六月起,採取了更殘忍的經濟掠奪手段,直接將他們的工齡清零,無限期停發養老金,還索要已經發放的養老金,徹底切斷他們的生活來源,剝奪他們的生存權,已知的學員有:武秀蘭、吳寶貴、王麗閣、何久梅、李世榮、張若冰、穆淑蘭、盧素平、許素清等。社保局還同時停發了他們的醫保。

另外,被停發養老金學員的取暖費、獨生子女津貼以及其它福利待遇也被停發,這類資金本不歸社保管轄,是財政撥款,但是所在單位跟著邪黨的「風向」走,起到了投井下石的作用,使他們分文收入都沒有。

八旬退休工程師武秀蘭兩次遭非法判刑,累計五年。從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今,沒有一分錢養老金入帳,又無任何經濟來源,只能靠撿廢品和好心人的同情資助度日,生活陷入絕境。她多次去錦州市社保局講真相,交涉歸還養老金事宜,都被社保工作人員和領導推諉。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武秀蘭被迫向錦州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錦州市人社局違法停發養老金。目前,該起訴案停滯不前,運輸法院仍不予立案,同時拒絕下達撤銷起訴的裁定,做法十分矛盾,實際上是在為人社局的瀆職違法行為背書。

養老金是由企事業單位為職工養老向國家繳納的部份,和個人從工資中按比例所繳納的部份組成,屬於個人合法財產,社保局等行政部門只是替法輪功學員原所在單位管理代發而已。法律規定,任何部門無權扣發,無權停發,也無權要求返還。錦州社保停發當事人養老金的行為於法無據,嚴重違反《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立法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的相關規定,違背了依法行政原則,已經觸犯法律,涉嫌濫用職權。

七、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及惡行

◇錦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隊長李嵋珊

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隊」副支隊長李嵋珊,仇視真善忍,死心塌地為中共賣命,積極策劃對法輪功的誣陷宣傳,自二零一一年上任至今的十四年裏,親自部署綁架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近300人次,大面積綁架約二十次,致使200多人次被非法勞教、誣判,或被巨額勒索,並造成五位學員劉麗、曲偉、高鳳琴、王彥秋和邵眀罡含冤離世。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九年,李嵋珊帶領支隊成員如張海泉、秦首智等,以及各區的國保警察(如黃健、肖江、單學志等),採用跟蹤、監控等特務手段綁架法輪功學員達二百多人次。綁架過程中,李嵋珊經常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扇女學員的耳光;送法輪功學員去醫院體檢時,李嵋珊經常對醫生說:「都給他寫正常。」把人送進看守所後,李嵋珊就開始嚇唬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某某的問題相當嚴重,得判幾年。」同時暗示家人花錢「擺平」。結果恐慌的家人為了讓親人回家,就趕緊掏錢打點,要多少給多少。幾年下來,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受到李嵋珊的敲詐,金額從最初的一萬元到五萬元,再到十萬元以上,最多達到了二十萬元。據累計,李嵋珊與原反邪教支隊支隊長白寧(現已退休),共勒索法輪功學員達三百多萬元。

近三年來,李嵋珊為了顯示自己的政績,在太和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劉長傑的主動配合下瘋狂抓捕、構陷當地法輪功學員,使錦州市這個四線城市被誣判的法輪功學員人數迅速飆升,每年都有二十多名,連續三年居遼寧省之首,且遙遙領先;在全國各大中小城市裏,也是「名列前茅」。

◇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原副局長劉長傑

劉長傑,男,一九六七年八月生人,大約在二零一六年出任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是迫害錦州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兇手,不僅綁架構陷本轄區法輪功學員,而且把黑手伸向全市其它轄區,他所負責的錦州太和國保也是本市參與迫害的主力軍,自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五年,他直接指揮騷擾法輪功學員68人次,綁架法輪功學員80人次,非法拘留20人,構陷判刑42人次,並造成李豔秋入獄僅十四天即被虐殺,年僅五十二歲。由於他「工作賣力」,得到了上級的賞識,大約在二零二三年被提升為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副局長。

為了尋找迫害目標,劉長傑夥同他手下幹將李蕾用老百姓的血汗錢,長期布置警力在早市、集市等處蹲坑,給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拍照,甚至公開扛著攝像機錄像。然後採用跟蹤、誘騙、監控、手機監聽定位、在電動車上安裝定位儀等手段抓人。出警時,警察大多不穿警服,不出示身份證件和搜查證,強行入室,搶奪私人物品和現金,不出具物品清單。甚至連串門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都不放過,並抓捕支持家人修煉的法輪功學員的親人,將其構陷誣判。

善惡有報是天理,上任副局長僅兩年時間,二零二五年七月劉長傑被有關領導約談,解除副局長職務,退居二線。

法輪功在中國大陸遭迫害已超過二十六年,由於中共的洗腦宣傳,很多人會有疑問:法輪功是不是違法?事實是:即使在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法輪功是×教,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用法律打壓信仰,違反憲法的信仰自由原則、政教分離原則和罪刑法定原則。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一直在以權代法,根本就沒講過法律。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非法抄家、非法拘留判刑等一系列邪惡指令來自中共邪黨集團。

然而,人不治天治,多行不義必自斃,而且中共一向「卸磨殺驢,丟卒保車」。在中共發動的多次政治運動中,都是利用一批人去整另一批人,一旦中共要自保時,被利用的人就會成為替罪羊。真心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人員,看清中共的邪惡,多了解法輪功真相,停止迫害,將功贖罪,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希望與平安的路,莫等報應來時再後悔。而且人間的報應是為了警醒世人,只是開始,地獄的報應,那才是永無休止、極其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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