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雅香因血壓過高被看守所拒收,當晚已回到家中;牛桂華、曲麗紅目前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三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事實簡述
三位法輪功學員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年來遭到中共人員的各種迫害。以下僅是根據明慧網資料整理的部份事實:
◎ 牛桂華:多次被騷擾、抄家、綁架、勞教
牛桂華,家住瀋陽市沈北新區新城子區虎石台鎮小橋子村,年齡待查。多年來,她因堅持信仰,多次遭到警察騷擾、非法抄家、綁架、關押,並曾被迫流離失所半年。她曾三次被非法勞教:
第一次:二零零零年二月一日(大年三十),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第二次:二零零三年七月,虎石台鎮農村派出所深夜闖入她家抓人未果,又翻鄰居家。事後牛桂華到派出所講理,卻被派出所與新城子「610」扣押,隨後被劫持到瀋陽市龍山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第三次:十三年前再次被劫持到勞教所,因體檢不合格被拒收,得以回家。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警察闖入她家將其綁架,非法關押至九月一日。之後又將她構陷到法院,威脅要對她非法判刑。
◎ 曲麗紅:52歲企業職工 曾被非法判刑
曲麗紅,52歲,瀋陽煤業集團機械製造公司職工,家住沈北新區虎石台街道。十三年前因懸掛真相條幅,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 孫雅香:曾因講真相被綁架、抄家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二日上午,孫雅香在蒲河集講真相時被警察綁架,隨後遭非法抄家。因血壓高達190,看守所拒收,當晚八點多被放回家。警察臨走仍威脅稱「還不算完」。
牛桂華、曲麗紅十三年前遭迫害經過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大約九點多鐘,沈北新區虎石台鎮法輪功學員牛桂華、曲麗紅、牛桂芳、陳敏在新城子街內掛真相條幅時被新城子派出所警察綁架。第二天,沈北新區國保大隊、新城子派出所、虎石台派出所警察闖到四位法輪功學員家中搶劫。尤其是在牛桂芳家,十多名警察在沒有人的情況下,撬開厚重的防盜門,闖進去明目張膽的進行搶劫,搶走牛桂芳家中一萬二千多元的現金、一個價值四千元的台式電腦、一枚金戒指等大量私人物品。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牛桂華、陳敏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牛桂華因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於兩天後的八月二十四日回到家中。
曲麗紅、牛桂芳被非法關押於瀋陽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兩人被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非法庭審,牛桂芳被非法判刑三年,曲麗紅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曲麗紅曾自述遭綁架、誣判、虐待經過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吳丕輝、李野等人將我綁架,理由是說我懸掛「法輪大法好」條幅。到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後,沈北新區國保大隊警察段慶祝、商大為、新城子區派出所的協勤人員先後用偽善和恐嚇的手段逼我說姓名,說:「你不說我去拿電棍去了。」派出所協勤人員還指著牛桂芳對我說:「你不說我就給那個小老太太上刑,拿電棍電她,給她坐鐵椅子。」
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所長韓顯軍帶兩名年輕的女警察搜身,把我家的住宅鑰匙、金項鏈都搜走了(後來歸還)。他們半夜開始作筆錄,問好幾次,還讓我抄了一份東西(他們事先打印好的,讓我抄一遍,我也記不清是甚麼)。然後去沈北新區中心醫院體檢,體檢就是走形式,到醫院後,警察進去跟醫生不知說了甚麼,就讓別的患者排後邊去了,我們四個人檢查好幾項,還戴著手銬,別人都看我們,這也是一種侮辱,一會就檢查完了。他們這些所作所為都是在我發高燒,神智不太清醒下進行的。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上午,瀋陽市沈北新區公安分局、沈北新區國保大隊、沈北新區綜合辦「610」、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好幾輛警車、轎車,二十多個警察、協勤、便衣押著我闖入我家非法抄家。新城子街派出所所長韓顯軍拿著從我包裏搜去的鑰匙問我說:「這是你家的鑰匙嗎?你要好好配合,怎麼打不開,你和他們不一樣,你帶我們去你家。」這些警察及便衣在樓下碰到我的丈夫,我丈夫說:「你們憑甚麼抓人?」他們說:「你不知道你媳婦幹啥了?」推搡著他讓上樓開門,他們直接穿鞋進入鋪地板的室內,亂翻東西,連床墊都掀開,床板打開找東西,櫃子、抽屜全翻看,還不停地拍照、錄像。
有一女便衣(後來聽說是綜合辦公室的,戴眼鏡,四、五十歲),坐在沙發上,邊翻我上班單位的資料邊問我那上小學的兒子:「你家平時都有誰來呀?」我兒子看到我被反銬著手銬,有這麼多的陌生人和警察,就嚇的一直哭。她根本不考慮一個幼小孩子的承受能力,看到孩子在哭還一直不停地問,我心裏真的很難受。
我丈夫問他們:「憑甚麼抓人?我媳婦是好人。」他們說:「法輪功就抓,你妨害了公務,把你也帶走。」我丈夫又說:「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一個戴眼鏡幹部模樣的中年男子(警察說他是局長)說:「你說這話把你也抓走。」臨走時,他們還要翻看我丈夫的手機,要看通話記錄,說看跟誰通過話,還恐嚇:「你準備準備,一會兒來抓你。」對我丈夫和兒子精神上造成了極大傷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下午,我被帶回到瀋陽市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期間雙手一直是背銬,從十九日晚上一直到二十日晚上,我一直沒吃東西、沒睡覺,期間被帶到沈北新區中心醫院體檢,抽血、測體溫、心電圖、拍胸片。到二十日半夜零點後,被拉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又是一輪驗血、照相、按手印、簽字,然後被關到監區,強迫脫光衣服檢查:獄警將胸罩扔掉,衣褲上的拉鏈剪掉,紐扣剪掉,帶雙層的衣服、褲子全扔掉,拖鞋扔掉,光腳,幾乎是半裸進的監室;進監室後再次被脫光衣服檢查。看守所每月還不定期的檢查衣物,聽其他人說是檢查危險品,具體檢查甚麼我也不知道。東西翻的亂七八糟,每個人的物品都扔亂了,而且每個人都要到放風場的地方脫光衣服檢查看身上有沒有異常,冬天也不例外,並且全是在有監控設施下檢查,沒有一點尊嚴。在看守所期間,我每天被強迫坐板,上廁所受限制,不能隨意講話、走動和接觸其他人。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六日,沈北新區檢察院對我非法批捕,檢察員郝連峰和一王姓男檢察員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提審我。去看守所非法提審過我的還有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和沈北新區公安分局國保的警察陸元輝、曹殿坤、呂貴友、董雪峰、段慶祝、商大為、吳林巍、夏新、魏大群等人。新城子派出所警察非法提審時,對我進行恐嚇,威脅長時間關押,還照相、錄像。一次我由於血壓很低就暈倒了,警察還說我是裝的。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上午,沈北新區法院對我和牛桂芳非法庭審,庭間,我倆都指出起訴書上內容與事實不符,可是沒有人理睬。旁聽席我家屬還沒來就開庭了,沒有我的家屬在,可有一些我不認識的人,後來才知道,是沈北新區綜合辦「610」的,可能還有國保的,我一個人也不認識。開庭時間很短,法官說得擇日宣判,匆匆結束庭審,上午又給我們送回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我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26天後,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被沈北新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審判長是鄒東輝,法官是王旭(女)。(曲麗紅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三日回到家中。)
我被關押期間,丈夫和婆婆多次去公安、國保找去要人,花不少路費,除此之外,丈夫又給親屬拿出五萬五仟元錢,親屬拿去給當地公、檢、法疏通,為我「辦事」用,為的是我能早日回家。在看守所期間,丈夫和孩子還要承受來自單位、親友、學校、街坊鄰居的不同壓力。我丈夫由於精神巨大壓力導致二零一三年過年期間不能起床十多天。
我回家後沈北新區法院要我在回家一個月內到當地司法所報到,不然就收監。我每個月還被迫要到當地司法所「學習」一次,勞動一次,寫學習心得、思想彙報各一份。每週報到一次。手機定位,限制外出,限制活動區域。給我精神上帶來很大的壓力。
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單位停發我的一切工資及福利待遇;回來後,原工作崗位已被人取代,單位給我下崗,發生活費每月440元。現在雖然回單位上班了,但是,我原來在科室工作,現在在車間當工人,一個女人幹男人活,機械維修電工,單位設備老化,都是六、七十年代的設備多,又髒又累,而且每月只有一千多元的收入,有時還不能及時開資。這場迫害給我及家人帶來經濟、精神上的雙重打擊,持續到現在還沒有結束,至今仍在繼續。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