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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東寧市國保警察在庭審前綁架家屬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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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四日,黑龍江省牡丹江東寧市公安局國保警察以阻止家屬出庭辯護為目的,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楊奎的女兒、家屬辯護人楊靜,並對她非法拘留十五天。楊靜於一月二十九日獲釋回家。

據悉,東寧、牡丹江兩級政法委直接參與指揮此次綁架行動。

國保誘騙見面後實施綁架 目的在於阻止家屬出庭

在牡丹江與東寧兩級政法委的授意下,東寧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長李業國指使國保警察魏鑫,以電話方式要求楊靜「去公安局一趟」。楊靜因急於營救父親,前往會面後即被劫持,一整天未歸。

楊靜的哥哥得知情況後致電魏鑫詢問原因,魏鑫先以「有事不方便說」推脫,在對方堅持追問下才稱「得等領導回話」。最終確認,綁架的真實目的,是阻止楊靜參加一月二十日海林法院對楊奎等四名法輪功學員的第三次庭審。

庭審前,家屬曾前往拘留所為楊靜「請假」出庭,但拘留所因不敢違背政法委指令,拒絕放人。

楊靜並非首次遭綁架:此前因遞交勸善信被警察抓捕

在營救父親的過程中,楊靜早已成為警方重點打壓對像。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楊靜與法輪功學員賈豔鳳的女兒楊南溪前往海林市檢察院,向檢察官范佳瑤遞交一封勸善信。范佳瑤當面拒收,兩人隨後將信交給案管中心檢察官段濤。段濤接信後向海林市公安局誣告,導致楊靜與楊南溪被警察綁架。數小時後,兩人獲釋。

檢察官范佳瑤無視法輪功學員的善意勸告,堅持構陷四名法輪功學員,並揚言「不怕報應」。

楊奎、申金祥等四名法輪功學員遭構陷案概況

綁架:十人被抓 四人被跨市起訴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東寧市國保警察綁架十名法輪功學員,當天一人回家;四人被非法拘留;五人被劫持到看守所,其中一人後被取保候審。

剩餘四人──楊奎(男)、申金祥(男)、賈豔鳳(女)和蘇宏(女)被東寧市國保構陷至海林市檢察院(跨市起訴本身即屬違法)。

兩次非法庭審:律師與家屬辯護人多次提出異議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與三十日,海林市法院對四名學員進行兩次非法庭審。家屬均聘請律師,楊靜、楊南溪、申琳作為親屬辯護人出庭。

第一次庭審(12月24日)
賈豔鳳提出具有中共黨員身份的法官、檢察官依法迴避,但法院違法駁回。家屬指出,中共黨員在涉及信仰案件中存在先入為主的政治立場,難以保證公正審判。

第二次庭審(12月30日)
庭審中,楊奎指出法院程序違法,其兒子當庭抗議,卻被法警強行拖出法庭。

楊靜、楊南溪要求違法公訴人迴避,亦遭駁回。

律師多次依據法律條款提出異議,但審判長閆俊龍頻繁粗暴打斷,強行推進程序,意圖在年底前完成庭審以向政法委交差。

庭審嚴重違法,家屬辯護人楊靜、楊南溪最終宣布解除辯護人資格,迫使庭審無法繼續,從而使案件被迫延至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楊靜也因此成為政法委與國保的打擊對像,遭到一月十四日的綁架與拘留。

關於楊奎、申金祥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構陷的更多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黑龍江東寧市四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黑龍江東寧市五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等。

善惡有報是天理。據明慧網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來二十六年多,牡丹江政法委系統因迫害法輪功學員,田立軍、李長生兩位政法委書記遭惡報死亡;政法委副書記兼六一零主任李長青患癌症遭惡報死亡。東寧市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二三年共有50人因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希望行惡者引以為戒,不要步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這些人的後塵。

黑龍江省牡丹江東寧市公安局
公安局長:閆劍華
主管副局長:李業國 13945331888
國保隊長:魏鑫 13945332882 15765104345
國保警察:楊威 13836399190
海林市檢察院
范佳瑤 1980453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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