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零零八年奧運前,我地邪惡大肆抓捕大法弟子,我當時還在單位上班,派出所警察到單位,強行將我帶走,然後到我家非法抄家。當時我家人都沒有在家。我當時也有怕心,在警察非法搜查期間,我心裏不停的求師父保護我上網的法器(上網用的優盤)千萬不能被邪惡找到。結果邪惡在我放優盤的一個包包裏翻來翻去就沒有找到。最後他們要強行拿走我家的電腦、VCD播放機及煉功用的播放器、磁帶,還有一本大法書及幾本真相資料等。
他們讓我在清單上簽字。我說:「你們拿走我的物品,應該是你們給我簽字,清單留給我才對吧?」這樣一說,警察愣了一下,不再讓我簽字,但清單也沒有給留下。警察臨走我告訴他們:「拿走我的東西,沒有清單我也記得,以後都得歸還!」我心裏一直發正念,求師父保護,讓他們甚麼也檢查不出來。
後來,我的家人天天給派出所所長打電話,要求歸還電腦。派出所所長說:電腦送去檢查了,等檢查完才能還給你。一個多月後電腦要回來了,其它小物品派出所所長說找不到了。我知道自己修的不精進,才會被舊勢力鑽空子迫害,但師父沒有放棄弟子,一直在保護著弟子走在正法路上。
這次看到同修的文章,再看看當地部份同修被綁架抄家時,無意間配合了邪惡簽字,結果被邪惡鑽空子加重迫害。特寫此文與同修交流:對被中共警察非法抄家時搶劫的物品清單,應該讓他們簽字,因為是他們從大法弟子家中非法劫走的物品,清單必須讓警察簽完字、留給大法弟子做依據,那是大法弟子的物品。可是警察往往誘導或強迫大法弟子在「清單」上簽字,然後拿走「清單」作為迫害大法弟子的所謂的「證據」。大法弟子不能配合邪惡,就是按照法律去處理,也是:「你拿我的物品,應該是你給我簽字留清單才對。」
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責任編輯: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