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程華和林蘭芬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康復醫院。據悉,楊玉英因年齡較大、身體健康原因,被「取保候審」在家。
程華,生於一九四七年二月,她以前在離市區較遠的一個鄉鎮上班,身邊環境很艱苦,年輕時候就患上很嚴重的風濕關節炎及甲亢病,經多方求醫治療均無效果;一九九七年五月偶然的一個機會,看見別人煉法輪功,說能祛病,因為「真、善、忍」三個字深深的印入她的心田,她就跟著煉,煉了一段時間,不知不覺病全好了,身體和原來比簡直可以用脫胎換骨來形容!她原來個性要強,經過修煉後,按照 「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也不和別人去爭誰高誰低了,心態慢慢的都變好了,身體和心靈都像沐浴在陽光之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程華,多次遭到綁架和關洗腦班迫害,被判三年刑,經常遭受中共不法人員的騷擾、威脅,二零二一年至少四次被騷擾。更多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貴州安順市七旬程華遭受的迫害》《退休金被扣發七年多 貴州老人撿破爛維生》。
林蘭芬是安大廠退休工人,一九九七年她修煉法輪大法後各種疑難疾病都好了,二十多年來沒上過一次醫院、也沒吃過一片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她也多次遭迫害。二零一一年,林蘭芬去工廠後面的村子發資料講真相時,遭村支書誣告,被警察綁架到安順第二看守所關押構陷,四個月後被非法開庭,當時還被強制戴了重刑腳鐐手銬。非法庭審時,沒有指派律師,證人也沒有到場。有個陪審員說:林蘭芬的資料不到一百份,達不到判刑,請法官從輕處罰。法官問林蘭芬:知錯嗎?林蘭芬說,「按國家法律我沒錯,更沒有犯罪,我把法輪功的真相資料發給別人,是希望他們像我一樣有個好身體。」後來法官又問:放棄嗎?林蘭芬說:不放棄。林蘭芬被非法判了六年。
據明慧網的報導不完全統計,貴州省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共有263人次,其中30人被非法判刑;63人被非法拘留;154人次被抄家、綁架、騷擾;5人含冤離世;被抄家搶劫和判刑罰款共計38萬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