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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陳雁微被愛民檢察院構陷、面臨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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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七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陳雁微老太太,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被牡丹江愛民公安分局大慶派出所警察劫持並關押在看守所。隨後,她又被警察與牡丹江市愛民區檢察院合謀構陷,將在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面臨愛民區法院的非法庭審。

陳雁微自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長期飽受腦供血不足導致的劇烈頭痛(每天睡前必須依賴止痛藥才能入睡)、心臟病(心律不齊、偷停)、血壓忽高忽低、畏風、畏光(常年戴墨鏡)等多種疾病折磨。她一把一把地吃藥,每天還要喝一大勺酒治療風濕,藥越吃越多、種類不斷增加,卻始終不見好轉。多年病痛讓她苦不堪言。修煉法輪功後,這些疾病逐漸消失,她恢復了身心健康。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牡丹江市東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四、五名警察闖入陳雁微家,將她帶到江南第一派出所非法詢問。警察還搶走陪同前往的兩位家屬的手機,聲稱要「檢測」。在做完所謂「筆錄」後,愛民公安分局大慶派出所警察又將她劫持到位於大慶街的大慶派出所。

當日下午兩點,大慶派出所警察將陳雁微押往牡丹江市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進行所謂「問詢」;下午四點,她再次被劫回大慶派出所。警察在辦案區強行採集她的指紋、體貌特徵、血液、虹膜等四項信息。隨後,警察又將她帶到位於祥倫街與中華路交叉口的公安醫院體檢。儘管她血壓高達180,心臟與尿檢指標均異常,仍被強行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天。負責此案的大慶派出所警察名叫張書寧,社區民警姓費。大慶派出所向家屬出具的拘留證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二十一點四十分。

在大慶派出所的構陷下,警察將捏造的案卷移交給愛民區檢察院,檢察院對陳雁微非法批捕,隨後又對她非法起訴。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陳雁微家屬提出行政覆議和行政訴訟,其中行政覆議已提交,但行政訴訟未被受理。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下午十三時三十分,愛民區法院就此案召開庭前會議,家屬與辯護律師均參加。法院決定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在愛民區牡三公路300號的愛民法院,對這起對陳雁微老太太的構陷案件進行非法審理。

據明慧網統計,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黑龍江省十二個地級市和一個地區共有136人次法輪功學員遭迫害,其中:含冤離世9人;非法判刑10人;非法起訴、庭審16人;綁架65人;騷擾36人次。

愛民法院法官姜冰冰:18645777036

愛民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李蓮蓮:04536519911(座機)

馬春豔(建衛社區書記):138 4536 0323
吳振南(小區經理):166 4593 0327
黃振權(民警):136 9453 2888

牡丹江愛民區大慶派出所:
祖全斌15504533951
張書寧1550453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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