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法為標準 識別正邪並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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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八日】我們是中國大陸大法弟子,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在我們地區出現了這樣一些人,他們以大法修煉者的名義聚集在一起,以李某某為核心,有的人放棄自己的居家,在李某某住家附近花錢租房居住,最甚者竟有二十至三十人居住在李某某親戚的一套房舍內,來到李某某身邊的追隨者最多時達百人左右。

他們不遵照師尊的要求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而是按照李某某的要求另搞一套;李某某以「點骨縫」的方式給這些人看病、治病;不許訪問大法網站,不許看明慧網文章,使他們與師尊的正法修煉相脫節,從而達到盲從、聽命於李某某的安排和指揮。

兩年前,李某某(七十多歲)突然在理髮店裏發病離世,這些曾被李某某(背後邪靈)控制的人才漸漸的與外圍本地大法弟子增加了一些接觸,但對李某某生前所作所為的亂法性質仍然模糊不清,仍在極力的維護李某某,還沒有脫離其精神控制。為了使本地同修在整體層面上對李某某的問題在法上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形成一個自覺抵制亂法言行的正念之場,喚醒曾被李某某(背後邪靈)操控的這些人,使其從新走回大法修煉的正確道路,我們在本地召集部份同修針對李某某的問題及其性質討論了幾次,初步達成了共識,由執筆人整理成文發往明慧網,借助明慧網一角協同促成徹底清除亂法因素,澄清本地的修煉環境,吸取教訓,加倍彌補,走好走正今後的修煉道路。

一、李某某算不算大法弟子?

據多名曾經被李某某(背後邪靈)矇騙,在其住地學法、煉功者證實,李某某屢次在多種場合下,以「點骨縫」的方式給人看病、治病。據C同修說,有一次,他在G家去學法時,正巧李某某也趕到,G對李某某說:C肩膀疼,你給他治一治吧,還未等C反應過來,李某某就在C同修手腕上用鉛筆點畫。後來C說,李某某點畫之後,他的肩膀更疼了。

李某某給人看病、治病的現象,不是一時半晌的偶發事件,而是歷經許久的慣性行為;被他看病、治病的也不少於幾十人,他給人看病、治病的人次就更多了。

據C同修介紹,李某某對被其矇騙者言說:他是李洪志老師的「第一大弟子」。對於李某某自我抬高、自我膨脹的說詞,我們用大法對照便知正邪,師尊在《轉法輪》中說:「大法的師父只有一個。進門不分先後都是弟子。」而且師尊在所有的講法中從未說過誰是大弟子、誰是小弟子(不是指年齡大小)。還有相當一部份追隨者,稱李某某為「父親」,八十多歲的人也是這個叫法,這是甚麼意思呢?

師尊說:「有的人給人看病,或叫別人到我們煉功點上看病,都是破壞大法的。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誰也不准這樣做。如果這樣幹了就不是我的弟子了;如果輔導員這樣做了馬上換人,堅決杜絕這兩種現象。」(《法輪大法義解》〈為長春法輪大法輔導員解法 〉)

師尊的大法是衡量和識別正邪的唯一準則,區分正邪,切莫摻雜人心、人念和人情。對照大法,我們可以肯定的說,李某某不但不是李洪志老師的「第一大弟子」,也不是大法弟子,而是破壞大法的亂法者。

二、李某某是如何擾亂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的?

師尊要求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做好的三件事是:學法,發正念,講真相、救眾生,而李某某是怎麼幹的呢?

1、在學法方面,李某某要求追隨者只學《轉法輪》,不學「七﹒二零」以後的海外講法。後來又變換花樣,師尊的「七﹒二零」以後的海外講法傳給他後,由他領著這些追隨者只學一遍,然後便將「七﹒二零」以後的海外講法全部收上來,由他保管,不許這些人自已再學。

師尊要求《轉法輪》改字以後,李某某不許追隨者改字,也不許這些人學習改字後的《轉法輪》,說未改字的《轉法輪》是「原始大法」。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四日以後,新版《論語》發表了,師尊在《各地講法十三》〈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中有這樣的講法:

「弟子:請問舊的《論語》可以作為普通經文對待嗎?

師父:不要吧。舊的《論語》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呢,既然是代替,那就是代替了。大家都是把它銷毀掉了,因為就是作為一般的經文對待也把這個科學擺的太高了。當初只是在現代這個科學觀念很強的這個社會中去救人用的,沒有想把它擺到這個位置。後來大家都把它擺到這個位置,擺的很高。哇,這麼大的法,小小的地球算不了甚麼,那擺的太高了不行。」

而李某某卻要求其追隨者只學印有舊版《論語》的《轉法輪》;後來,在外圍大法弟子的多次勸說下,李某某又要求其追隨者在舊版《論語》原封不動的情況下,把新版《論語》粘在舊版《論語》的前面,仍然只學不改字的《轉法輪》。

關於《轉法輪》需要改字,師尊在《精進要旨三》〈修改〉一文中有過明確的講法。

李某某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四日以後,還專門尋找40本不改字的、含舊版《論語》的《轉法輪》給其追隨者學,並稱之為「原始大法」。師尊所傳的宇宙大法造就了無數大穹、天體和宇宙,以及萬事萬物,而地球上的一個小小塵埃李某某有甚麼資格給師尊的宇宙大法妄下結論?是其背後亂法鬼的指使才敢出此狂言的。這是破壞大法,是嚴重的亂法行為。

2、在發正念方面,李某某是如何亂法的?在發正念方面,師尊專門寫過經文,告訴大法弟子發正念的口訣和要領。而李某某另搞一套,要求其追隨者按照他的要求發,這是典型的惑眾、欺師、亂法。

3、在講真相、救眾生方面,李某某是如何亂法的?師尊「七﹒二零」以後發表的海外講中一再告訴大法弟子的使命是助師正法、救度眾生。而李某某根本就不允許其追隨者出去講真相、救眾生。大法是慈悲的,可是威嚴同在。李某某這樣幹了,其後果也是我們不願看到的。

三、李某某是如何能夠長達20多年矇騙和控制這些追隨者的?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李某某(背後邪靈)操控的這些追隨者最多時達到百人以上,李某某離世以後,情形有些變化,現在有部份人員已經不在李某某住地租房居住了,也不參與這些人的統一活動了,覺得李某某有問題,但還是不敢正視李某某的亂法性質。我們覺得李某某亂法事件鬧的規模之大,時間之久,究其原因離不開以下幾個方面:

1、另外空間邪惡因素的干擾破壞。邪惡因素利用李某某的顯示心、控制欲,利用李某某的人身在我們地區起干擾正法的作用。

2、追隨李某某的人員有崇拜心理,盲從心理、注重功能、注重表面,不能以法為師,用人心、人念和人情看問題、做事情,怕心重,恰與李某某提出只學《轉法輪》,不講真相、不救人相契合,於是攪在一起;還有些追隨者受到過拘留、勞教、判刑等迫害後,不能在法上看問題,主動走入李某某的居住地,從而被他的言詞所迷惑。還有的人,覺得李某某那裏集體辦伙食,集體居住、統一活動,似乎更加嚮往這種「專修」的環境。

3、本地整體層面上對李某某的亂法事件重視不夠,在法上的認識不到位,正念、正行的抵制不夠有力。有的同修覺得,我也沒參與李某某亂法事件,這事與我關係不大,甚至不聞不問,不關心、不作為。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我們本地的協調人和大多數同修未能在本地整體層面上,形成強有力的正念之場,徹底清除招引亂法因素的人心和執著。

4、李某某控制這些人不允許自已學習「七﹒二零」以後的海外講法,不允許看明慧網文章,不允許接觸周圍的大法弟子,等於把這些人封閉起來,是操控這些人的重要手段。

四、吸取教訓,加倍彌補

李某某亂法事件持續了二十多年,直接波及了本地上百的學員,可謂損失嚴重,危害巨大,教訓深刻。不但李某某本人被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引誘、控制,干擾和耽誤其他人修煉,導致惡報及身,後果慘痛;那些追隨李某某的人浪費了二十多年的修煉時間,被李某某帶到了歧途而不自知,如再不醒悟,也會後果慘痛。

作為歷任本地協調同修和其他同修,未能及時的、有力的阻止、喚醒李某某及其追隨者,從而釀成這麼大的損失,沒有完成好互相幫、互相救的責任,是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對不起眾生的,我們也是有過的,甚至是有罪的。

希望此文引起本地所有同修的重視,通過學法和在法上的交流,清除另外空間的亂法因素,各自歸正自己。抓緊吧,時間和機會不多了!

五、與李某某的親人及前文涉及到的朋友想說的話

我們與李某某並不相識,更沒有個人恩怨,所以寫出此文的根本目地不是搞個人攻擊,也不是想爭奪誰的「勢力範圍」;主要是看到有些想修煉的人長期偏離了大法,遠離了大法,甚至被另外空間的邪靈操控已經走到大法的對面上去了。當不幸已經開始臨頭,我們還能沉默嗎?還能袖手旁觀嗎?

李某某在他的生活圈子裏,很可能是個好丈夫、好父親、好哥哥、好弟弟,但是,我們在這裏談的不是感情和生活,而是修煉中的問題,是維護大法,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問題。所以,如果把法中的問題用人的觀念來看待、來衡量,那豈不是對立起來了嗎?也許我們在法上的觀點、認識和表達方式存在欠妥的地方,那是我們的修為不夠、慈悲不夠,但我們絕對沒有惡意,更沒有幸災樂禍的心理,務請李某某的親人和涉及到的朋友能夠諒解,能夠海涵。謝謝!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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