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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劉永英等三名善良婦女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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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九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南昌市三名法輪功女學員劉永英(62歲)、李芬玉(68歲)、陳冬梅(68歲),近期被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劉永英七月十五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並勒索罰金一萬元;李芬玉、陳冬梅八月十五日均被非法判刑三年兩個月,並勒索罰金七千元。

劉永英是江西省民政學校高級講師。她煉功前身體患有多種疾病,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尤其懂得了人生的真諦及生命在「真、善、忍」中返本歸真的真正意義,在單位工作兢兢兢業業,任勞任怨,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七年她還都曾被評為科室的先進工作者。

李芬玉,一九五七年四月出生,四川籍人,南昌縣五星墾殖場退休職工,她24歲時嫁給南昌縣「五星墾殖場」的一位農場職工,家庭美滿。然而丈夫卻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因嚴重的尿毒症不治身亡,留下一雙年幼的兒女和幾萬元的債款。那時李芬玉因過份思念故去的丈夫和承受不住突來的打擊,整個人精神恍惚,徹夜失眠,頭髮斑白了許多,原有的腰痛、貧血、肩周炎、多發性感冒和宮頸炎也愈加嚴重。一九九七年五月,李芬玉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身體到精神都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臉上從新又有了笑容。

陳冬梅,一九五七年十月出生,南昌市皮件廠退休職工,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

一、劉永英曾遭冤獄經歷七載苦難 又被關押構陷枉判三年多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劉永英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冤獄與酷刑迫害,二零零零年初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晚被青山湖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七、八個警察突然闖入家中綁架、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八年四月二日在家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兩年。被非法關押期間,她遭受辱罵、毆打、野蠻灌食、強制「轉化」、關小號、超長時間的奴工勞動等非人折磨,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出獄時,她被迫害致步履蹣跚、身形消瘦憔悴、牙齒大量脫落、神情木訥呆滯……被非法開除公職,剝奪了退休金。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劉永英被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鐵路公安等多個執法部門的人沖到家中非法抄家、綁架。他們同時還綁架了她不修煉的丈夫和兒子(到晚上十點多鐘才被放回家)。第二天,劉永英被劫持到南昌市青雲譜區綜治中心的洗腦班。在洗腦班的第二天因為測量血壓,發現劉永英的血壓高達二百多;第三天把她直接送到了南昌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構陷。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七日,劉永英在南昌西湖區法院遭非法開庭,劉永英的丈夫不被允許進入法庭旁聽。被非法關押近一年的劉永英身體虛弱,是硬撐著、拖著沉重的腳鐐進入法庭的,由於戴著腳鐐無法進入被告人座位,才被允許取下腳鐐。庭審中,公訴人提出的所謂「證據」是在劉永英車上抄到的138張真相護身符,以及警察在劉永英家中搶走的16本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等。

劉永英與辯護律師針對這些所謂「證據」提出了質疑和否定,做了無罪辯護。辯護律師說,他的當事人劉永英就是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罪。劉永英說,她對於出示的所謂物證 「護身符」卡片記憶都模糊了,只記得是二零一八年她上次被非法判刑前的東西,現在卡片看上去也模糊不清,卻被用來作為此次構陷自己的「證據」。

劉永英在陳述時說,青山湖公安局的警察了解到她的情況都說:法輪功這麼好,你怎麼會被抓?自己被關押在看守所時,號子裏的其他被關押者都說她是好人,對像她這麼好的人竟然會被關進來感到不理解。劉永英勸誡法庭執法人員:煉法輪功就是鍛煉身體做好人,沒有罪,你們不要再迫害法輪功學員,要明白「三尺頭上有神靈」,「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二、李芬玉曾經四次被非法勞教、遭八年身心摧殘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李芬玉被綁架,關押於江西女子勞教所一年。在那邪惡猖狂的黑窩裏,她被關押在一大隊一樓四號中間六平米最黑暗狹窄的小屋裏。房間裏擠住著三個人,整日裏見不到光線,吃喝拉撒全在裏面,臭氣熏人,甚至連氣都喘不過來。二零零一年三月左右,邪惡大隊長王俊征及惡警呂秀英將她銬在「死人床」上,她絕食三天三夜,屎尿都被逼拉在身上。

二零零二年陰曆正月,李芬玉回到四川娘家看望女兒。三月二十一日,倉山鎮派出所的頭目張小波帶人夥同村支書王現清及婦聯相關人員,毫無任何依據強行將正在地裏幹農活的李芬玉綁架到中江縣看守所,隨後送入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李芬玉在那裏也經歷了地獄般的酷刑折磨。二零零二年十月間,勞教所對李芬玉實施強制「轉化」「攻堅」。中隊長張小芳、汪姓和古姓兩個吸毒勞教人員等五、六個人,從晚上七點輪番對李芬玉拳打腳踢至半夜十二點。後將李芬玉的兩腿雙盤打坐並用繩子捆緊,同時雙手高平舉一把大竹掃把,只要手臂稍微有點抖動,就會招來吸毒人員用粗竹棍狠命毆打。這種折磨從頭天半夜十二點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四點,長達十六個小時。

二零零五年七月份,李芬玉莫名被南昌縣國保大隊的公安人員綁架,被送入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其間,經歷了「關禁閉」、「走軍訓」、「剝奪小貨購買權」和「剝奪家屬探視權」等迫害。李芬玉在被逼從事「檢測橡膠醫用手套」的奴工勞動時,因勞動環境惡劣(使用有毒的「滑石粉」)、勞動時間過長(每天十多個小時),出現皮膚瘙癢、咳嗽不止和鼻孔流血,身體受到嚴重摧殘。二零零六年五月份左右,惡警將李芬玉列為強制「轉化」的「攻堅」對像,將她單獨隔離,調來勞教所最陰險、歹毒,外號叫「陳貓」的吸毒人員二十四小時監控她。李芬玉在長達二十多天的時間裏,每天被強制「談話」至下半夜,接著凌晨五點就要打掃一層樓的衛生,幾乎沒有睡眠時間。惡警們還唆使、煽動她十六歲的女兒前來進行精神施壓。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李芬玉因向世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盤,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兩年,她第三次被強制送入江西省女子勞教所。年過半百的她再次經歷了地獄般的痛苦折磨。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善良的李芬玉走出江西省女子勞教所時,頭髮斑白、體重只剩八十多斤。

三、陳冬梅三次被非法勞教、被迫害致命危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陳冬梅堅持修煉法輪功,前後經歷了三次非法勞教(共計五年半),遭受了辱罵、毆打、奴工勞動、強制轉化等等迫害。二零一零年她被關押在江西省女子勞教所時,由於嚴重的肺炎,生命幾乎瀕臨死亡的邊緣。

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陳冬梅在新建縣長陵鎮省女子監獄附近粘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一便衣城管人員構陷,遭新建縣國保大隊綁架,在新建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十五天。家人被勒索五千元的所謂「保釋金」後,才被釋放回家。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陳冬梅在滕王閣附近發放真相資料,告訴世人法輪功真相時,被滕王閣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剛被送入江西省女子勞教所,就遭到了勞教所的轉化「攻堅」:輪番車輪式的談話、長時間強制看錄像、暴曬下的軍訓(直至昏倒在地才停止)、關小號、罰掃廁所和車間、被吸毒包夾人員呵斥和打罵。有一次,陳冬梅因為拒絕在飯前列隊唱歌,被值班警察罰站並加刑期三天。

在勞教所一年半的時間裏,陳冬梅被強制進行奴工生產,每天被強制勞動近十兩個小時。在用「滑石粉」檢測橡膠醫用手套時,高溫、悶熱的車間裏既沒有電風扇、更沒有空調,空氣中充滿了令人窒息的灰塵。剛做了一個星期,她全身就長滿了密密麻麻的紅色小泡泡,奇癢難忍,全身都被抓破,根本無法入睡。後來,勞教所教導員又將陳冬梅調入「直屬隊」,期間不准會見家人、不准買小貨,只能吃勞教所最劣等的飯菜。

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下午,陳冬梅正在家中與八十多歲的鄰居老太太一起閱讀法輪功的書籍時,南昌市青山湖區國保大隊的七、八個便衣警察強行闖入,兇狠地將她摁倒在地並戴上手銬(手腕被磨破皮),隨後進行抄家並將她綁架。七月一日晚上,國保大隊的警察又竄到陳冬梅家,對她女兒在附近租賃的用來給學生補習的房屋進行翻抄,抄去了電腦兩台、手機兩部、mp5一個,並將她女兒綁架到某賓館進行秘密逼供至深夜十二點,審問的惡警脫下鞋子,威脅說要打她女兒。青山湖國保大隊的警察對陳冬梅進行連續二十四個小時的酷刑逼供,用手銬將她銬在審訊椅裏,不讓睡覺或吃東西,還時不時用力拉扯銬在她手臂上的銬子,右手手臂磨破淌血(至今還留有傷疤)。國保大隊長用鞋子惡狠狠抽打陳冬梅的兩腿,並揚言說不是年齡大,非得打死她!

陳冬梅被非法勞教兩年,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下午再次被送入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體檢時,胸部拍片顯示肺部有濃重的陰影──肺炎,勞教所拒收。國保大隊的警察與勞教所所長交涉,強行送入勞教所。十天裏,陳冬梅的身體急劇惡化,吃喝不下任何東西。後複檢身體,才辦理「所外就醫」回到家中。陳冬梅出來時,完全變樣,幾乎只剩下骨頭架子,整個人掙扎在生死的邊緣。

回家後,陳冬梅通過煉功,身體很快得到了神奇的康復。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陳冬梅在南昌縣幽蘭鄉渡頭村向村民發放弘揚傳統文化的「神韻」光盤時,遭幽蘭鄉派出所綁架,在南昌縣看守所關押三個月後,被非法勞教兩年,第三次被強行送往省女子勞教所。二零一二年的頭三個月,勞教所不分白天黑夜強制她觀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和書籍,勞教所中隊長見她拒絕觀看便將書本用力甩到她的臉上並破口大罵;還責令包夾的吸毒人員看著,如果不寫「保證書,就不准我吃飯。陳冬梅還被強行調入生產大隊,每天二十四個小時都有包夾人員跟隨、監控。長期過重的奴工勞動和精神上的摧殘讓陳冬梅經常暈倒。有一次,整個人重重地摔倒在地,人被摔傷、門牙被摔鬆動。她當時無法進食乾飯,而且不准就醫,只能吃一點稀飯維持生命。

四、李芬玉、陳冬梅近年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下午,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的一夥警察衝進李芬玉的家裏。當時在她家裏還有劉海珍、陳冬梅、胡火妹和徐建飛四位法輪功學員正在她家裏學法。警察當時就非法抄了李芬玉的家,同時把她們五個人強行帶走,非法關押到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兩天後,李芬玉、劉海珍、陳冬梅和徐建飛四人被釋放回家;而胡火妹則被送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構陷,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罰金五千元。胡火妹在中共的長期迫害中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含冤離世,年僅50歲。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上午,李芬玉講法輪功真相遭惡意構陷,被佛塔派出所綁架,後被送往二七北路拘留所非法關押。二零二一年二月上旬,陳冬梅遭騷擾、非法抄家,被逼離家在外。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李芬玉、陳冬梅外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遭南昌市青雲譜區公安分局綁架,後被送往二七北路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天。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李芬玉、陳冬梅外出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民眾惡告,遭南昌市青山湖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被劫持到「洗腦班」(「南昌市青雲譜矛盾糾紛聯合調處中心」,位於青雲譜區法院內)強制洗腦迫害。南昌市610辦副主任劉志斌自我介紹說:他叫牛小強(化名),已退休(現年56歲,可能是退居二線)。在洗腦班,他親自參與成立所謂「幫教小組」,白天播放污衊大法的視頻和省女子監獄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錄像視頻。他恐嚇威脅:如不轉化就要被判刑,還恬不知恥的說法輪功學員付某某在江西省女子監獄遭灌屎灌尿、懸空吊銬等迫害,腿也腫了,頭髮也白了等等。晚上叫家人前往陪伴,利用親情動搖兩人的正念。在辦理「取保候審」時,竟然要求上交「房產證」作為抵押擔保;本人沒有房產證的,則必須上交親屬的房產證。迫害手段邪惡至極。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李芬玉、陳冬梅在散發反迫害揭穿謊言的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常人惡告,後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江西省南昌市第二看守所。明慧網七月六日消息說,陳冬梅、劉芬玉於七月九日上午面臨被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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