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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獄三年 陝西禮泉縣張浩再被構陷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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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九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自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始,陝西省咸陽市禮泉縣法輪功學員張浩女士被非法關押在禮泉縣看守所,至今已經半年餘。禮泉縣公安及咸陽市秦都區檢察院和法院黑箱作業,目前,她已經被構陷到秦都區法院。主審法官常保民不允許家屬探視張浩,也不允許家屬為她請律師。

張浩今年55歲,原籍陝西省咸陽市乾縣,長期居住在咸陽市禮泉縣駿馬鄉北莊村。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張浩在禮泉縣迎恩門廣場給百姓講真相時,遭人惡意舉報,被城關派出所警察綁架,後又被劫持到縣公安局。傍晚張浩平安回家。

可是,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左右,張浩再被劫持,被關押在禮泉縣看守所至今。此後,禮泉縣公安及咸陽市秦都區檢察院和法院一直是黑箱操作,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也不通知家屬。

家屬去找張浩正在被哪個單位構陷,從公安局開始,那裏的人員說沒在看守所;家屬去檢察院,也找不到張浩被迫害的責任單位。檢察院的人讓家屬去法院找。家屬去了法院,才知道,張浩被構陷的案子已經在秦都區法院受理了,主審法官是常保民。

當家屬問主審法官常保民:「能不能見人?」常保民說:不能。家屬問:「能不能請律師?」常保民說:不能。常保民威脅家屬不要和法輪功學員接觸。

多次被綁架關押 曾陷冤獄三年

1、在內蒙古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張浩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烏蘭鎮被人惡意舉報,遭烏蘭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在烏蘭鎮拘留所,張浩遭非法拘留十五天。

在張浩被烏蘭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後的第四、五天,禮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夥同烏蘭鎮派出所警察,在張浩的禮泉縣家裏抬門撬鎖,闖進屋,搶去她的四十五本法輪功書籍及部份真相資料。

張浩被非法拘留期滿之後,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回到禮泉縣家裏。

2、被暗箱構陷、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日,在禮泉縣做小生意維持生活的張浩,回到家鄉乾縣進貨,順便在乾縣給百姓贈送大法真相資料,遭乾縣公安局警察綁架。張浩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關押在乾縣拘留所。

十五天到期後,家人去接張浩時,拘留所的人說張浩已經被接走了。最後,家人到乾縣公安局打聽,據那裏的警察表示,張浩被關押在咸陽市看守所(位於秦都區),要被判刑三年。而且警察不讓她的孩子見她,說等他們的通知。

一年多後,二零一九年年初,張浩的孩子去咸陽市看守所時,被那裏的人員告知,張浩已經不在那兒了,轉去陝西省女子監獄(西安市)。據說,張浩被判刑三年,可家人誰也沒有接到公、檢、法部門的任何通知。

此時,四十九歲的張浩離異,一個人帶著兩個都在上大學的孩子,本來就很艱苦的日子,又被非法判刑三年,使孩子們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孩子們去陝西省女子監獄,要見張浩,監獄人員說不能見,她正在「教育階段」(即入監洗腦「轉化」迫害)。

3、再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上午九點過後,禮泉縣國保大隊三、四名警察闖入張浩的工作地點──禮泉縣長慶油田基地內,要綁架她。張浩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強行搶走張浩的兩本《轉法輪》、兩部手機和兩本筆記本。警察將張浩劫持到禮泉縣公安局,強行按著她做血檢、測身高,然後又把她帶到禮泉縣人民醫院體檢。

在醫院體檢過程中,張浩對周圍民眾講法輪功的美好,講(元凶)江澤民違憲違法迫害法輪功、欺騙中國人、破壞人的道德良知。這些警察就打張浩,後來在圍觀群眾的指責中,警察才停下來。後,張浩被劫入禮泉縣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左右,張浩再被綁架,已經被關押在禮泉縣看守所半年,目前她被構陷到秦都區法院。

相關迫害單位嫌疑人信息補充:
秦都區法院法官:常保民(具體管這個構陷案)
禮泉縣公安局辦公室電話:029─35616669
公安局辦公地點:禮泉縣城東文化功能區規劃九路
禮泉縣公安局局長田小偉;政委姜崗18992060666
副局長董阿鋒15929252999;副局長何毅13399106088
副局長陳志勛13379101999負責維穩工作,國保,看守所
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韓曉鋒18700023456
政工室主任張鳳豔15191071111
王豔 國保大隊警察 王豔:029-35618878
王國柱 國保大隊警察 王國柱:13379527678 其妻:手機1337527678
王濤 警察 王濤:13700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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