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派出所講真相
在一次被綁架回家後,我想到借討要電腦和打印機為由去派出所講真相。我要找的轄區片警剛好在值班,從早晨九點開始上班,就斷斷續續的有人來找值班員辦事。這位片警一會兒聽我講真相,一會兒又要辦公,對我講真相有很大的干擾。我就想,機會難得,只要他不讓我走,我就耐心等待。也剛好,片警看有人來了還關照我等一下,別離開。我心想,正好,我才不想離開呢。
就這樣,我和片警講講停停的講了三個小時,直到他下班。我告訴他,你是我們轄區的片警,經常會為法輪功的問題來找我們學員談話,但是聽得出你對法輪功還不太了解,我擔心你會犯錯誤,我人老了,又是修善的,所以想和你講講法輪功的真相。他笑著說:「噢,你心還挺好的,我會犯甚麼錯啊?」
我告訴他法輪功不違法,憲法、法律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權,言論自由權等等,而且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邪教。法輪功是高德佛法修煉,修真、善、忍的,大家都相互信任,相互善待,都為別人考慮,人人都管好自己,也不需要你們警察受累了,這個社會自會穩定了。他馬上附和一句:「還真是的哈,那我們就輕鬆多了。」他說:「既然法輪功這麼好,那為甚麼還要定你們為×教呢?」我說:「是不是邪教,不是哪個人可以隨便說了算的,只要法律沒有規定,法輪功就是合法的。現在全世界有100多個國家的民眾和議員都在修煉法輪功,且都有法律保護,說明法輪功是受到廣泛愛戴的,是正的,是好的。」
他又問:「天安門自焚是怎麼回事?」我說:「那是江澤民一夥人幹的,他們自編自導自演的偽火,目地是引起國內外廣大民眾的仇恨,嫁禍法輪功,就可以藉口打擊法輪功了,因為煉法輪功的人太多了,他們害怕,完全是庸人自擾,修行的人根本就不介入政治。你千萬別上當,你們是執法者,原則問題一定要搞清楚噢。」他說:「我明白了,你今天講的我都聽明白了,我發現你的定力很好,居然被打斷那麼多次還能坐的住,還能講下去,我挺佩服你的。」
我說:「謝謝你能堅持聽到底,願你能受益!我能做到這樣也是因為修大法的緣故,師父教我們弟子要抓緊救人,要善良,要耐心。」他笑著和我道別並告訴我電腦和打印機都在公安局國保大隊。
二、去國保大隊
我去了國保大隊,值班民警不准我進去,說是沒有預約。我就想,救人要緊,我得想辦法進去。我堂堂正正告訴他,我是修煉法輪功的,他馬上打斷我說:「你還敢煉法輪功?!」
我說:「嗨!民警哥哥,你可要搞清楚,法輪功在憲法和法律上可是合法的!你莫要執法犯法呦,我可是為你好呦,法輪功如果是壞的,我敢告訴你嗎!」他一下子彷彿明白了甚麼,拿起電話就幫我和大隊長聯繫好了,我笑嘻嘻的謝過他上樓了。
在辦公室,副大隊長很不客氣的說:「你來幹甚麼?」我說:「 怎麼辦呢,你們那麼關心我,把我的私有財產都幫我保管起來了,我得拿回去呀。」 他虎著個臉說:「你想都不要想!」這時大隊長說話了:「老某,你膽子還不小啊,才放出來,你就找上門來了。」我始終笑著說:「怎麼辦呢,你們是執法者,可是,我得告訴你們真相啊,其實是你們在違法啊,在法輪功這個問題上,你們真的是搞錯了,我要不告訴你們就是對不起你們,我不想將來看你們上審判台。」
大隊長說:「哎呦,口氣還不小,不過我看你人還挺和氣的。」我說:「所以說你們並不了解法輪功,我們修大法的人個個都是這樣,你們無論對我們怎麼樣,我們都要善心面對,這是我們師父要求的。」他說:「我們是執行者,上面怎麼指示,我們就怎麼做。」
我說:「大隊長,這回你可要搞清楚嘍,執法必先懂法,掌握法,《憲法》 三十五條~四十一條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權、言論自由權、人身自由權等等。國家新聞總署的《50號令》明確解禁法輪功的一切書籍和資料。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發的通告裏,14個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上面的指示都是對的嗎?《公務員法》裏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還有《錯案終身追究制》 《責任倒查制》 等等,都是為你們制定的,對號入座,做錯了的,都要自己承擔了,不像以前只由單位或領導承擔了。」
他說:「你們把法輪功說的那麼好,為甚麼上面還要打擊你們呢?」我說:「你總是說上面上面的,文化大革命時的「四人幫」是毛澤東身邊的人,多麼一言九鼎哪,在全國掀起了多麼大的惡浪!打擊和製造了多少冤案!下達的文件可都是蓋了政府大紅印的,結果怎麼樣,文革一結束,他們被第一批送上審判台,被終身監禁!這是前車之鑑哪!江澤民之所以打擊法輪功,是因為法輪功修真、善、忍,他們是搞假、惡、鬥。再加上參煉法輪功的高知、高科、高幹黨員太多了,江澤民嫉妒的發狂,下達命令要求全國所有的黨員立即退出法輪功,不退出開除黨籍!沒想到,黨員退了黨煉法輪功!他惱羞成怒,根本不顧及憲法、法律,而是權大於法開始大開殺戒,甚至活摘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在國內外高價倒賣!令國際驚愕,令人神共憤!告訴你吧,大隊長,國際法院在等著那,就像世界二戰結束後,國際上成立紐倫堡國際法院專門審判戰犯一樣,一個都不會放過! 所以我要善心的告訴你們真相,千萬選擇好自己的路,別誤入歧途。」
他們靜靜的聽我講完,思考了一會兒,副大隊長和其他幾名警察笑著和我點點頭,大隊長就說:「我們知道了,你回家去煉吧,你一個老太太還挺能講的,你怎麼能記住那麼多?」我說:「這都是托了大法的福,開智開慧,身體健康。」他笑了說:「哎,你三句話不離本行。」他送我下樓並告訴我,我老伴把東西拿走了。
三、去政法委講真相、要人
親屬被綁架,我正好去政法委講真相、要人。政法委所在的區域沒有公交車,路很遠,我快八十的人了,冒著大雨,頂著狂風,傘被吹的東倒西歪的去政法委講真相,因為我考慮,下大雨,他們多半能在辦公室。果然給我料到了,所有的警察都在,太好了!然而門衛不通報,說是上面關照過了,今天有事不見客。因為雨下的太大了,我身上的雨水順著褲腿往下淌,值班民警同情的說:「你這麼大歲數了,這麼大的雨,你跑來幹甚麼?」
我光明正大的告訴他:「我和我的親屬都是修煉法輪功的,我們不違法,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權,我們不但不違法,師父還教我們弟子要多為別人著想,做高尚的人,做真、善、忍的人。我們修大法的都不嫖、不賭、不撒謊、不亂搞男女關係、不吸毒,家庭安定,社會安定,如果人人都修法輪功,也不需要警察了。可是因為江澤民在帶頭違法,迫害我們修行人,你們這裏不明真相的警察就把我的親屬綁架來了,我要找你們領導談談,你幫個忙,幫我通報一下吧。」警衛說:「你說的還挺有道理,看你這麼大歲數,又下著這麼大的雨,我就幫你一下吧。」聯繫好處長,同意我去辦公室了。
在辦公室,還有大隊長,主任和其他警察都在。處長聽了我的來意後說:「不行啊,老某,這可是國家定的法輪功是邪教,我是警察,又是領導人,我當然要執行了。」我用善良的心態告訴他:「處長,國家不代表憲法、法律,我們每個人都是國家法律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江澤民也不例外。憲法是國家基本大法,是母法,任何權力都不能超越它。到目前為止,任何法律都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邪教。而國家新聞總署發布的 50號令,明確解禁法輪功所有的書籍和資料,是完全合法的。現在全世界有100多個國家的民眾都在修煉法輪功,而且都有法律保護,難道人家的法律不是法嗎?大家都傻冒嗎?都修煉邪教嗎?」處長有點急了說:「你的孫子要畢業了吧,要找工作了吧,我可以叫他找不成!」我呵呵的笑了說:「哎呦處長,是你說了算嗎?我是修大法的人,我有師父在管著呢,我師父說了算!你在幹甚麼,還搞封建社會那一套啊,還搞株連九族啊,都甚麼時候了,現在是21世紀啦!」
想不到他突然站了起來,當著一屋子的警察說:「好了,老某,我說不過你好了吧,你回家去煉吧,我還有任務呢。」那位主任朝著我使了個眼色說:「唉呀,我們處長都當著大家的面說了,他說不過你,你就請回吧。」
我趕快說:「哎,我還要我的親屬一起回家呢!」處長說:「好、好,我們電話再聯繫。」我始終和善的跟他們道別。
爾後,我又多次去政法委講真相,還給其他我認識的負責人和普通警察寫了幾次真相信,每次我都寫的很認真。我再去政法委,處長拿出來一摞子我寫給他的真相信,朝我揚了揚說:「老某,你還真行,這麼大歲數了,還能寫這麼多信!我都看了,水平太高了,我要留著慢慢細細看,有的內容我還要琢磨琢磨。」
就這樣,我不斷的去政法委講了一個月的真相,終於把親屬要回來了。最後一次,處長還請大隊長親自開車送我回家,說我年紀大了,路太遠。我謝絕了說:「我修大法這麼多年了,癌症和我拜拜了,一分錢沒花,三十年百病皆無,腳底板硬著呢!我燒了高香了!」警察們都哈哈大笑送我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