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潔女士遭綁架、司法迫害經過
楊潔一九七零出生,原來在中衛市人壽保險公司職工,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關押,她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頭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非法罰款兩萬元。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寧夏中衛市沙坡頭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了鄭永新、楊潔夫婦等九位法輪功學員,並將他們刑事拘留。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中衛市沙坡頭區法院對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楊潔被非法判刑六年。楊潔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下旬被劫持到寧夏銀川女子監獄迫害。
女子監獄用各種殘酷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轉化」迫害。據悉,獄警為了「轉化」楊潔,將她關押在地面滲水、陰冷潮濕的特設監室,裏面沒有床,無論躺、坐、站都是在濕漉漉的地面上。
不到兩年,楊潔就被迫害出乳腺癌。二零二五年七月,她的右側乳房被全部切除。
辛林原女士遭綁架、司法迫害經過
辛林原一九五三年八月二日出生,今年72歲,籍貫山西,原寧夏寧光電工有限公司退休會計師,家住銀川市興慶區。辛林原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曾多次遭中共人員騷擾、抄家、綁架、關押。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中午,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四、五個警察闖到辛林原家中非法抄家,搜查證是當場才填的,之後,銀川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王滿也帶一人到辛林原家。警察搶走的私人物品的清單既沒讓辛林原和家人簽字,也沒給他們留一份。警察將辛林原綁架到石武口區公安分局,因疫情原因,看守所不收,辛林原被所謂取保候審。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時年71歲的辛林原又被大武口區公安分局的劉鵬飛等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石嘴山市看守所。大武口區檢察院起訴,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北京律師和親友辯護人為辛林原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辛林原本人在陳述中堅定指出:「修煉法輪功無罪!做好人無罪!法庭應無罪釋放本人。」
二零二四年七月四日,武口區法院對辛林原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審判長王玨,審判員梁宗權、宋翠平,書記員周海斌,公訴人張招娃。辛林原提出上訴。石嘴山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開庭審理了該上訴案,辯護律師和親友辯護人指出一審判決的謬誤,重申明辛林原無罪。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石嘴山市中級法院無視法律,枉法維持冤判。審判長王華,審判員呂曉芳、魏娟娟,書記員董春祥,公訴人何清。
辛林原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下旬被劫持到寧夏銀川女子監獄迫害。日前獲悉,72歲的辛林原已被迫害出嚴重的心臟病。
寧夏女子監獄的暴行
多年來,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政法委、610、司法廳、監獄管理局的操控下,寧夏女子監獄使用各種伎倆迫害著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近年來,寧夏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更加隱秘、下作。二零二四年年初,監獄特意設立「嚴管監區」,其中特設獨立「包間」,成了「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隱秘人間地獄。
寧夏女子監獄將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稱為「政治類重點罪犯」,每次開「揭批大會」時,這幾個字都要被獄警放到電視機的屏幕上讓全監區的犯人們看,並強制法輪功學員站在台上誹謗師父與大法。在寧夏女子監獄非法關押過的法輪功學員中,年紀最大的超過80多歲,每個從女子監獄冤獄出來的法輪功學員都經歷了地獄般的迫害。
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監獄使用軟硬兼施的手段,企圖摧毀法輪功學員的意志和信仰。寧夏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方式有:
1、監獄方將所有被關押的人員分成等級,新入監的各類刑事犯是「考察級」,法輪功學員被設為「二級從嚴」,遭受更嚴厲的迫害。
2、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入監獄後,獄方會派四、五個殺人犯或販毒犯等作為「包夾」迫害一名法輪功學員。獄警稱這些犯人為「包夾互監」或「特殊互監」。
這些「包夾」是監獄最狠毒、最邪惡的犯人,大多早已沒有了人性。因為監獄獄警升遷、獎勵都與法輪功學員的被「轉化」率有關聯,所以獄警就慫恿這些「包夾」肆意虐待法輪功學員。
3、任意體罰法輪功學員,如早上罰站半小時,罰站之後,再罰蹲半小時,循環進行。很少有休息,每天早上五點鐘起床,直到凌晨兩點才允許睡覺。
4、個別「包夾」犯人還會掐、毆打法輪功學員,有時法輪功學員會被掐的滿身青紫,被打的口鼻流血。通常「包夾」打罵法輪功學員,都是在監控看不到的地方。
5、獄警、「包夾」用膠帶纏住法輪功學員的嘴。法輪功學員對她們的行為提出異議時,獄警就指示「包夾」對法輪功學員辱罵、搧耳光、拔頭髮等等,拳打腳踢是常有的事。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打的耳膜穿孔,或被面壁罰站。
6、獄警指示「包夾」在地上畫一個只能站一個人的紅框,給法輪功學員一個又小又矮的塑料凳子,逼迫法輪功學員整天坐在上面。
7、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長期被罰站,不讓坐,很晚才讓睡覺,如果犯睏打盹,就會被打、被罵。
8、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獄警每天給她們播放造謠、污衊法輪功的謊言廣播或視頻,強迫法輪功學員長時間站著聽、看那些誣陷法輪功的謊言、資料。在監舍四週,貼上辱罵法輪功及大法師父的標語。
9、關「小號」迫害。例如,穆志宏,女,是神華寧煤集團教育處的退休女教師。二零零九年間,穆志宏在小號裏遭受了獄警和獄警指使的包夾強迫「坐小凳子」、「熬鷹」;強迫看、聽污衊大法的文章和光盤;被毒打、誣陷、辱罵等方式的迫害。連續三個多月,她被強迫「坐小凳子」、「熬鷹」,只要閉眼睛打瞌睡,包夾就搗、推、搖、打、拽眼皮、掐。她頭昏眼花、心跳過速、出虛汗、精神恍惚、血壓升高。獄警又逼迫吃藥,她感覺隨時要跌倒在地昏死過去。
10、生活上實施各種侮辱性迫害。例如,強迫法輪功學員一分鐘內將自己的衣服全部脫光,再穿上。對一些他們認為「頑固」的法輪功學員,時常用褲頭、襪子堵住她們的嘴……
11、不給法輪功學員吃飽飯,剛進去時,每頓飯只給半個饅頭、一杯水。此後,也有不給吃飽飯的現象,法輪功學員時常餓的頭昏眼花,皮包骨頭。個別時候,「包夾」突然強迫法輪功學員吃的很撐,法輪功學員吃不下去,也會挨打。
12、限制法輪功學員上廁所的次數、時間,導致法輪功學員經常尿到褲子上,汗水、尿液混雜在一起。
13、監獄規定在押人員每人每月可以購買一百元錢的生活用品,但卻不許法輪功學員購買,包括:衛生紙、衛生巾、洗衣粉、洗潔精、牙膏、牙刷等生活必需品;法輪功學員來月經後,因不能購買衛生巾,無奈只能向「包夾」借用,多數也會借給,但是她們會說一些非常難聽的話辱罵、譏諷,以此侮辱法輪功學員的人格和信仰。
14、法輪功學員吃飯、喝水、上廁所、睡覺都要「打報告」,稍有不慎或不「轉化」,便會被關到條件更加嚴酷的特殊「包間」裏。
15、長期不讓法輪功學員洗漱、洗澡、洗衣服。
16、奴役迫害:寧夏監獄管理局轄下的寧朔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各地級地區監獄都設有分公司。寧夏女子監獄設有服裝加工車間。監獄為了能夠掙更多的錢,違反人體的最基本體能常識,肆意加大被關押人員的勞動量。通常情況下,每天強迫被關押人員做工十個小時,並經常延長奴役時間。二零二三年九月,為了完成訂單,被關押人員每天早上七點開工,到晚上九點半收工,中午十二點收工,吃午飯等必做事情共享四十分鐘,又必須出工,一天整整十四個小時的勞動時間。每天在車間上四、五次廁所,上廁所都是跑著去的。連續十四天勞動,不讓週日休息。被關押人員累的腰酸的都站不住了也不敢坐下來歇一下。尤其法輪功學員,一坐下,就會被獄警和「包夾」大聲叫罵。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