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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仰遭冤獄 遼寧王桂香被剝奪退休金六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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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營口市蓋州市法輪功學員王桂香女士,二零一七年底在經歷了一年半的冤獄後回到家,因到退休年齡,經過多方努力,辦好退休手續。然而,約兩年後,二零一九年,中共相關部門以她被「判刑」為由非法停發她的退休金。如今六年過去了,王桂香一直失去生活保障,並陷入經濟困境。

王桂香今年六十三歲,原在蓋州市醫院工作。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個好人,同時身體也發生了奇蹟般的變化。以前她的心臟怕聲音、心跳無力,結腸炎,長年便膿血,肺內感染發燒。修煉法輪大法不到一個月,她就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王桂香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三次,拘留一次,非法關押、強制洗腦兩次,後被迫流離失所、停薪留職十五年。就因為她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所有家產全部被洗劫一空,丈夫經不住壓力,與她離婚。從二零零三年五月份開始,王桂香和女兒被迫賣房流離失所,期間她的女兒不幸在車禍中喪生。

被冤獄迫害一年半

王桂香流離失所居住在大石橋市時,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晚,在大石橋市夜市被大石橋市鋼都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從王桂香身上翻出鑰匙,強行帶回,非法打開她所居住的房子,搜走大法書籍和《明慧週刊》,光盤和印章。這些書和資料都成為構陷王桂香的「證據」(其實,依據憲法,都是合法物品)。

王桂香被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看守所逼迫她做奴工,幹打磨錫紙的活(有毒),完不成定額要被罰,站夜班,同時看守所還逼她清掃廁所,十多個人的公廁吃喝拉撒垃圾特多,從清掃刷廁到清運垃圾,她有時累的失去知覺,渾身抽搐,身上被摔得青紫。王桂香因爭取合法的煉功環境,被多次毒打。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下午三點左右,遼寧省營口大石橋市法院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王桂香被構陷案。三點左右當家屬進入法庭時,王桂香戴著手銬和腳鐐站在法庭的中央,但她仍面帶微笑地和來出庭的親友點頭示意。

法官在開審時王桂香要求打開手銬和腳鐐。接下來,律師要求法官請當事人坐著開庭以保證人權,法官同意。

公訴人照本宣科式的以「意圖傳播法輪功真相」為由,對王桂香進行非法起訴。天津律師在辯護時指出,法庭所出示的圖片等,不是實物,不能構成證據,並以去年國內媒體報導的十四種邪教中不包括法輪功為基點,循序漸進向法官、公訴人,從法律的角度來闡述煉法輪功在中國並不違法。

律師辯護時,所有人都在靜靜的聽。庭審結束後,法官沒有當庭宣判。

後王桂香被通知,她被大石橋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她被非法關押到瀋陽監獄迫害。二零一七年底,王桂香在冤獄期滿後回家。

被剝奪養老金已六年之久 生活陷困境

二零一七年底,當她冤獄期滿後,王桂香回到了久別的蓋州市。她無家可歸,孤身一人,只好借居在她人的房下。為了生存,也因為王桂香停薪留職的年限已至,她到單位辦理退休手續。期間,她遇到了很多阻礙,她頂著壓力奔走在蓋州市的大街小巷,找有關涉及到她退休的部門領導講真相,化解退休的障礙。幾經多次波折,她終於將應得的退休工資辦妥。

但好景不長,之後大概兩年左右時間,有一天,她被通知退休金(大概3000元左右)停發,說是「被判過刑的人不予以辦理退休」,還說這是有文件規定的(其實這是不合法文件)。

到目前,王桂香已經被中共非法剝奪退休金六年之久,已經六旬的她沒有任何生活來源。

修煉真、善、忍是合理合法的,信仰自由是應受到《憲法》保護的。在中共邪黨的統治下,公民沒有言論自由,更沒有信仰自由,天賦的人權都被中共扼殺了。中共公檢法給做好人的人判刑,然後,剝奪應有的退休金待遇,進而剝奪人的生存權。這種殘忍的迫害、經濟的惡殺,只有中共才能幹得出來。

王桂香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現被中共迫害得已經家破人亡。如今,王桂香的生存陷困境,希望有良知的人士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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