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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份獲知6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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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五年八月獲知又有至少69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其中2025年35人,2024年3人, 2021年6人,2017年4人,2016年10人,年齡最長者90歲,最年輕者31歲;刑期最長的8年,最短者6個月。他們中有原衛生學校講師,教師,退伍軍人,工商銀行職工,淡水養殖工程師、養殖專家等社會各界精英人士。

8月份歷年非法判刑人數分布

判刑時間判刑人數
202535
20243
20222
20216
20201
20193
20183
20174
201610
不詳2
合計69

今年一至八月份至少有57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一、八月份獲知72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獲知八月份獲知有6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遼寧省15人,內蒙古9人,山東省7人,河北省、廣東省各5人,湖南省、黑龍江省各4人,河南省各3人。

圖1:2025年8月獲悉69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地區分布
圖1:2025年8月獲悉69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地區分布

圖2:2025年8月獲悉69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刑期分布
圖2:2025年8月獲悉69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刑期分布

迫害案例:

1、廣東揭陽市三位婦女又因讀書遭非法判刑

近日獲悉,廣東省揭陽市三名法輪功女學員林素貞、江碧吟、麗英因閱讀法輪大法書籍,近期分別被揭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一年、半年。其中,林素貞69歲,江碧吟83歲。這是繼二零二零年六月揭陽市五位法輪功學員因讀書遭非法判刑後,又一起因讀書遭冤刑迫害的事件。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姚靜嬌、江碧吟等九位法輪功學員在一起閱讀教人修心向善的書籍《轉法輪》時被警察綁架、抄家。其中五位法輪功學員遭揭東區法院非法判刑,姚靜嬌、江碧吟兩位老人各遭誣判三年、六個月。姚靜嬌老人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初被劫持至廣東女子監獄;在被迫害致奄奄一息時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被拉回家;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含冤離世,終年85歲。(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只因讀一本好書 廣東85歲姚靜嬌被公檢法聯手害死》《因讀大法書 廣東八旬老人姚靜嬌、江碧吟遭誣判》)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三點多,揭陽市榕城區新興派出所警察突然闖入林素貞的家,將正在一起讀《轉法輪》的林素貞、江碧吟、江錫娥、麗英四位法輪功學員綁架,分別劫持各家非法抄家。警察從林素貞家中搶走大法書籍,從麗英家中搶走真相幣,在江碧吟、江錫娥家中一無所獲。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揭陽市看守所。江錫娥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釋放。林素貞、江碧吟、麗英三人日前遭非法判刑。

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禁止公民閱讀法輪大法書籍。中國國家出版署二零一一年頒布的50號令,其中的第99條和100條明確解除了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所以自己擁有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揭陽市公檢法機構以閱讀法輪功書籍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司法迫害,甚至不放過耄耋老人,將他們的生命置於危險境地,是天理難容的罪行。

2、河北石家莊李莉霞遭誣判一年半 上訴控告構陷者

河北省石家莊法輪功學員李莉霞女士經中共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三次開庭,日前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同時被罰款一萬五千元。目前李莉霞已經提起上訴,要求上級法院改判自己無罪,並要求追究橋西區振頭派出所警察楊琨、馮新川、李江濤、趙曉玲、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警察陶玉鴻以及橋西區檢察官張世堯等人構陷她的罪行。

李莉霞現年31歲,河北醫科大學畢業後從醫為業。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晚,李莉霞在家中被石家莊市橋西分局振頭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關押。

李莉霞在上訴狀中指出:

憲法規定言論、信仰自由,思想、信仰不能入罪。公檢法引用刑法第300條和兩高關於邪教的司法解釋是適用法律錯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刑法》、兩高《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均沒有明文規定法輪功是邪教。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中:中國政府認定的14種邪教組織裏面沒有法輪功,該文件現行有效。兩高司法解釋中提到「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認定意見的邪教宣傳品」即為此十四種邪教所相關的宣傳品,我沒有任何十四種邪教中的任何一種邪教宣傳品。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2次署務會議通過了第50號文件,該文件廢止了161個規範性文件,其中第99個廢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達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第100個廢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達的《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該文件說明,法輪功書籍已被解禁,屬於合法出版物。法輪功書籍合法,那麼對法輪功的介紹、講述法輪功真相的相關資料當然合法。也就是說不管有多少法輪功宣傳品,都是本人的合法財產,不是犯罪證據。

依據以上法律文件,本案中以我住處的個人物品定罪和以上法律文件相違背的違法行為,相關人員的違法行為涉嫌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罪,我本人已向中央、省、市、區四級有關部門實名控告。

3、雲南昆明畢金梅又遭三年半冤刑 嚴德蓉五年六個月

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畢金梅女士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一日被西山區警察綁架、關押。近日獲悉,畢金梅已經被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畢金梅當庭上訴,昆明市中級法院二審非法維持原誣判。西山區法院非法庭審畢金梅時竟不告知她的家人,中院二審結果也不給家人,目前畢金梅是否被從昆明市看守所轉移到監獄家人也不得而知。

畢金梅今年60歲,原昆明市嵩明縣水務局灌區淡水養殖工程師、養殖專家。她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殘酷迫害,曾遭非法勞教兩年、非法判刑七年半,這次是她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昆明市西山區法院近期不斷作惡,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嚴德蓉(64歲)女士,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從家中下樓時,被守候的警察綁架、抄家,現在已被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罰款不清。這已經是嚴德蓉女士第三次被非法判刑。

4、四川攀枝花市姚佳秀被「網上追逃」判刑五年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姚佳秀女士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在流離失所中被瀘州市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西昌市看守所;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遭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兩萬元。這是姚佳秀女士因修煉法輪大法第三次遭中共非法判刑。

二十多年來,姚佳秀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殘酷迫害,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被攀枝花市仁和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被攀枝花市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姚佳秀在獄中長期遭到酷刑折磨,好不容易熬出冤獄後,又被中共人員時刻監控、騷擾,她被離家出走,卻被西昌市公安局非法「網上追逃」。

5、北京市延慶區石翠英被非法判三年九個月

北京市延慶區法輪功學員石翠英,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被北京大興監獄從家綁架。石翠英被非法判三年九個月。情況待查。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石翠英和女兒郭萌在一超市被綁架、非法抄家;八月二十一日,石翠英被所謂「取保候審」回家;她女兒郭萌被非法關押在昌平看守所,被構陷到昌平檢察院、法院,遭非法庭審。石翠英回家後,昌平檢察院多次騷擾她,聲稱對她也要「走程序」。

二、34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獲知八月份有34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60~70歲14人,70~80歲11人,80~90歲9人。

圖3:2025年8月明慧網報導各年齡段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人數
圖3:2025年8月明慧網報導各年齡段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人數

迫害案例:

1、貴州貴陽市九旬老人吳青枝被冤判一年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吳青枝老人二零二五年四月接到南明區法院的非法判決書,得知自己被非法判刑一年。吳青枝年齡大約89歲或90歲,家住貴陽市雲岩區黎蘇路,她修煉法輪大法二十多年來,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身心受益巨大。二零二三年八月一天,雲岩區荷塘派出所警察和社區人員闖到吳青枝的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她所有的大法書籍,警察把吳青枝綁架到三江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三十二天,後被所謂的取保候審。

二零二四年九月三日,貴陽市南明區法院及派出所警察將吳青枝從家中劫持到南明區法院進行非法庭審,當天沒有宣判,法官叫老人及女兒回去聽候審判結果。

2、堅持信仰遭誣判三年 內蒙古82歲趙桂蓮被劫持入獄

內蒙古赤峰市松山區82歲的法輪功學員趙桂蓮女士約在二零二五年五月被警察劫持到內蒙古女子監獄迫害。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兩年多前被當地松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緩刑。

趙桂蓮是赤峰市松山區大廟鎮人。一九九七年得法,得法後無病一身輕。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澤民犯罪集團對法輪大法的迫害開始,趙桂蓮進京上訪,之後,她兩次被非法勞教,還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黑窩被迫害近六年。二零二五年五月左右,再次被赤峰市松山區警察綁架到內蒙古女子監獄迫害。

3、重慶市81歲的退休教師劉書榮被非法判刑三年

重慶市81歲的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劉書榮先生,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被龍水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大足區看守所構陷。現今得知,劉書榮老師已被非法判刑三年,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重慶永川監獄遭受迫害。劉書榮家住重慶市大足區龍水鎮,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曾兩次被非法勞教,三次被非法判刑,累計被冤判十二年多。

4、遭勞教冤獄迫害十二年 貴州貴陽申美銀又被枉判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申美銀(65歲)被非法關押構陷一年九個月餘,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她不服一審非法判決,已上訴,二審正在進行。申美銀曾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九年。

申美銀(申美雲)一九六零年生,她是貴州詹陽機械工業有限公司(原貴陽礦山機器廠)退休職工,在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小河居住。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申美銀堅持修煉法輪功,曾多次被中共邪黨綁架、非法關押,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九年,在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二三年,貴陽市公檢法司變著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其一是從明慧網上查找當地法輪功學員自己發表的「嚴正聲明」,拿著下載打印出來複印件,上門綁架相關法輪功學員。因此,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特別是貴陽市小河地區(現歸屬花溪區),發生綁架事件,至少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因在明慧網發表嚴正聲明被劫持,70歲以上的法輪功學員當天放回家,70歲以下的有的被非法行政拘留,有的轉為刑事拘留。申美銀就是其中的一位。

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貴陽市小河經開區平橋派出所警察闖到申美銀家,將她綁架到小河經開區公安分局。第二天,二零二三年十月九日,申美銀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到貴陽三江看守所迫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申美銀被非法批捕。時隔一年九個月餘,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申美銀被當地公檢法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

5、陝西延安市67歲女教師李樹蓮又被冤判六年入獄

陝西省延安市67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樹蓮女士,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被榆林市榆陽區及延安市寶塔區有關公安人員綁架後,關押在榆林榆陽區看守所,被迫害的意識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取保」後身體一直未能恢復正常。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日,她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夥同延安寶塔區有關公安人員從家裏抬走。最近家人得到陝西省女子監獄的通知才知,李樹蓮已經被非法判刑六年,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李樹蓮(李淑蓮),原延安市衛生學校(現改為職業技術學院)講師,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李樹蓮多次被綁架,曾被非法勞教三次、非法判刑四年,在勞教所、監獄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長時間被犯人暴打;被在飯裏拌藥;被罰站、戴鐐銬、繩捆、穿約束衣;被野蠻灌食,牙齒被撬掉、弄壞十多顆。李樹蓮的丈夫曹化山,延安中學化學教師,教學工作兢兢業業,為人熱心正直,在延安中學深受延中師生的尊敬和愛戴。曹化山從二零零三年三月到二零一九年十二月,累計流離失所十多年。在被非法勞教期間,工資無分文,生活費也沒有,靠親戚接濟。

李樹蓮在榆林看守所被摧殘三個多月後,生命垂危,看守所怕承擔責任,這才通知她的婆家人去辦理「取保候審」。李樹蓮被接回延安的家裏,此時她已脫了相,瘦成皮包骨,大小便失禁,臀部、背部有褥瘡,她頭腦已不太清醒,問她近期一兩天的事,她都說:記不起,不知道。把她送到醫院就醫,大夫見狀都不收治。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夥同延安市公安局警察闖到李樹蓮家裏,把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李樹蓮從床上強行抬走。最近陝西省女子監獄通知家人才知,李樹蓮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被送於監獄迫害,她又被非法冤判六年。

三、經濟迫害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獲知今年八月份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罰金104400元人民幣。

案例:

1、張蓉女士遭非法判刑 罰金兩萬五千元

浙江省蘭溪市法輪功學員張蓉女士於近期被當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兩年零八個月,勒索罰款兩萬五千元。

2、姚佳秀被非法判刑五年 罰金兩萬元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姚佳秀女士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在流離失所中被瀘州市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西昌市看守所;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遭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兩萬元。這是姚佳秀女士因修煉法輪大法第三次遭中共非法判刑。

3、李莉霞遭誣判一年半 罰款一萬五千元

河北省石家莊法輪功學員李莉霞女士經中共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三次開庭,日前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同時被罰款一萬五千元。目前李莉霞已經提起上訴。

4、申美銀又被枉判 勒索罰金一萬元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申美銀(65歲)被非法關押構陷一年九個月餘,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她不服一審非法判決,已上訴,二審正在進行。申美銀曾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九年。

《憲法》規定言論、信仰自由,法律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根據《憲法》的規定,信仰、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向人們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傳播法輪功資料,都是合法的。一個人信甚麼或不信甚麼,是一個人的自由意志的體現,是天賦人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無權干涉。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才是違法的,是對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肆意踐踏和侵犯。

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是普世價值。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禁止公民修煉法輪大法。公安部於二零零零年制發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此文件中明確列出十四個邪教名稱,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是中共在破壞法律,製造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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