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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於英傑被綁架關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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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於英傑女士在二道區藍色港灣小區她媽媽家伺候癱瘓的母親,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傍晚六點左右被重慶路派出所三個年輕警察持傳喚證和搜查證到其母親家敲門入室綁架。因她母親臥病在床無人照看,警察讓於英傑給她弟弟打電話要求其火速到場替於英傑照看老人。等她弟弟和於英傑的丈夫到場後,警察將於英傑劫持走,並把於英傑的手機、平板和學法資料等裝在一個三角兜子裏一併拿走了。

次日,於英傑的丈夫找到自家律師要求介入,通過省廳到市局層層找人,最後反饋說是「此案」已被全局通報督辦,不讓律師介入任何環節。據稱,涉及「此案」的警察還被記功嘉獎。

據悉,同一天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幾人,詳情待查。據稱,於英傑等人在粘貼真相資料時被跟蹤的警察錄像。

於英傑修煉法輪大法二十多年了,她原來在醫院做兒科護士,處處為患者著想,只推薦最廉價而且好用的藥,不掙昧良心的錢。同事都說她人好善良也願意和她相處。結婚後,她自己開了一家圖文設計門市,因為人品端正,與人為善,和她合作過的人都願與她再次合作。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於英傑在她姨媽家被兩個自稱市公安局的人綁架,當時於英傑的母親也在現場,要求那兩個人出示證件,其中一人出示了證件,名為潘高峰。在此之前,於英傑的丈夫被彩宇大街派出所叫去問話,之後很可能被警察盯梢,兩天後於英傑讓她丈夫給她送電話本被警察跟蹤,因此遭到綁架。十一月九日,於英傑的家被抄;經營多年的圖文設計門市也未能倖免,好好的生意,就這樣斷送在共產邪黨那裏。

原本身體就不好的母親更是經受不起這樣的打擊,天天以淚洗面,幾天吃不下一碗飯,上小學的孩子無人照看,吃飯也是飢一頓飽一頓。

事件發生後,家人曾找律師為於英傑辯護,但遭到警察的拒絕,並稱「於英傑事實清楚,沒甚麼可辯護的」。於英傑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家人幾次看望都被拒絕見面。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早晨六點三十分,於英傑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帶至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旁聽及其代理律師到庭辯護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審理。從開庭到審理結束,整個過程僅用了十幾分鐘,完全是圖形式、走過場。於英傑申請要求所聘律師為其出庭辯護,遭到審判長陳曉靜的制止。於英傑要求陳曉靜迴避,但沒有被接受,陳繼續庭審。於英傑向法庭提出抗議,法庭門口有一男子高喊道:「她再說,就把她的脖子勒上。」

在庭審前,陳曉靜到長春第三看守所非法提審過於英傑。陳要求於英傑接受法院指派的律師進行有罪辯護,律師就可進行閱卷和出庭辯護。於英傑說:「我已經聘了律師,不需要指派。」陳說:「你自己聘的律師咋回事,我不知道,我沒有收到辯護詞。」實際上,律師前往朝陽區法院遞交律師函,要求閱卷時,陳不予見面或在電話中以各種理由推脫搪塞。陳在電話中告知律師,按時會通知其閱卷和出庭辯護,但都是騙人的謊言。

同年十一月底,主管法官陳曉靜給楊惠麗、於英傑家人打電話:「判了,上訴吧!」撂下電話,再打不接。家人們盡力查訪到的信息是:法院為阻止律師們辯護,偷偷判楊惠麗三年六個月刑期,於英傑三年兩個月。於英傑、楊惠麗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被從第三看守所劫持到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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