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守全,壯族,一九六四年十二月生,廣西宜州人。主要履歷:曾任廣西河池市縣級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宜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南丹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河池市羅城仫佬族自治縣檢察院檢察長等職;二零一零年三月,任廣西河池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二零一七年八月,任廣西河池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二零二二年一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期間,黎守全追隨迫害,對相關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黎守全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六年一月,河池宜州市河池學院美術教師、法輪功學員劉心願向學生介紹法輪功真相、訴江,被河池學院保衛處張敏強惡意舉報,隨後被當地警察綁架、抄家(抄走《九評共產黨》等資料)、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六年三月被秘密誣判四年,二審維持誣判,二零一七年一月送廣西柳州監獄第十監區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媒體報導,原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白縣委書記禤甲軍遭惡報被判刑十年六個月,罰金一百萬元。
禤甲軍,一九六三年三月生,廣西北流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一年一月,任廣西興業縣委常委、副縣長;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任廣西興業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任廣西陸川縣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任廣西玉林市副市長;二零一三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廣西玉林市委常委、博白縣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五月,任廣西玉林市委常委;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廣西玉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二零一六年十月,任廣西玉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市長。期間,禤甲軍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禤甲軍任廣西興業縣縣長、廣西陸川縣委書記、廣西博白縣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廣西玉林市法輪功學員王慶文、陳麗勤夫婦到興業縣發真相傳單而被綁架,被掠奪了私有財產近15000元左右。玉林市法輪功學員為了講清真相並要求「六一零」無條件釋放王慶文夫婦,集體配合全城貼滿不乾膠及橫幅。但是玉林市「六一零」不僅不聽勸阻反而更加的瘋狂的抓捕法輪功學員。
◎陸川縣公安局副局長邱樹華,縣「六一零」辦公室成員,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七日夥同溫泉鎮派出所所長羅勝青帶領多名惡警在溫泉鎮風淳村綁架長河村法輪功學員龐鳳清。 當天下午約五點左右,這伙不法之徒又闖入龐鳳清家進行非法搜查,搶走了大法書籍和一些真相資料,十一月四或五日非法勞教龐鳳清一年,送廣西女子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五月九日晚上八至九點鐘,邱樹華親自帶領該局內保科科長陳明等六、七個惡警,非法闖入住在縣政府第一宿舍區的女法輪功學員羅煥英家,非法強行抄家搶劫,然後綁架羅煥英到陸川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五月十三日,內保科長陳明再次帶人到羅煥英住室進行第二次抄家,六月十二日把羅送南寧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陸川縣教育局下屬第一小學、初級中學分別有兩名法輪功學員教師被非法挾持到陸川縣所謂的洗腦班,企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行「轉化」。據悉,該行動受陸川縣政法委指使,由國保大隊隊長陳明負責綁架。該縣教育局曾下達命令到各學校,要求各學校無條件配合。這次被綁架的學員有:陸川縣第一小學法輪功學員劉新,陸川縣初級中學法輪功學員張翠雁。當天早上八點半左右,物理教師張翠雁正在給初三學生上課,中途被校領導(大部份人說是校長周雲柱,另一說是副校長林鎮明)叫出教室,隨後被陸川縣公安局人員非法強行帶上警車。
◎廣西陸川縣溫泉鎮官田村法輪功學員李偉平、陳永英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到陸川縣大橋鎮大橋街講真相,大約在中午十二點至下午一點這段時間被大橋鎮派出所多名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陸川縣拘留所遭受迫害。
◎寒假來臨,陸川縣教育局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給全縣中小學發了一封《致家長的一封信》,裏面有對大法的誣蔑。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陸川縣公安系統出動了多批惡警分別闖入多位法輪功學員住宅非法抄家,並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劉娟、呂豔清、李春奎、陳江勇、亞三妹與母親、李亞先與兒子林某某,現在非法關押在陸川縣看守所。當天早上五點多鐘,幾個惡警以查炮為名闖入法輪功學員劉娟住宅,進行抄家,從一樓抄到三樓,搶去有關大法書兩本,並把她綁架。
陸川縣司法局辦公室幹部法輪功學員呂豔清,女,居住在縣政府第一宿舍區,十一月二十四日清晨,被多名惡警非法闖入其住宅非法抄家,搶去電腦主機一台,並把她綁架。
法輪功學員李春奎(女,陸川縣溫泉鎮長河小學教師)與亞三妹(女,陸川縣溫泉鎮東山村農民)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多鐘,兩人同去大橋鎮三善村亞三妹娘家,被惡警綁架。亞三妹母親也同時被惡警綁架。
法輪功學員陳江勇,男,做藥材生意。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三點多鐘,被多名惡警闖入住宅抄家,搶去四十個光盤和兩本大法書,然後被綁架。當天晚上約七點左右,惡警第二次到陳家再次抄家,搶去一些私人財物。
被非法抄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馮十五妹,女,個體戶。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八、九點鐘,幾名惡警先到其經營的鋪面亂搜,隨後到其住宅非法抄家。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下午3點半左右,博白縣公安局警察黃少文、陳舉超等闖到博白縣醫院家屬區,將法輪功學員龐紅煒綁架到了縣公園路城東派出所非法審問、強行按手印、照相。警察在龐紅煒家到處搜查,但甚麼也沒有發現。當天下午7點左右,龐紅煒被劫持到博白縣拘留所非法拘留7天,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回家。
◎博白縣百貨公司副經理駱建忠在本縣的「六一零」、公安局壓力下,配合公安局對參與訴江的本公司的職工法輪功學員龐紅煒、龐國蘭、彭祖英進行恐嚇、威脅,打擊報復。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初,博白縣警察陳舉超等分別到了訴江法輪功學員龐國蘭、彭祖英家進行騷擾。之後駱建忠帶人到彭祖英家去,並威脅如再學法輪功就開除工作,彭祖英說:「你有甚麼權力來開除我?」駱建忠又帶人闖到龐國蘭家,威脅如再學法輪功、繼續訴江就開除工作。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左右,博白縣兩警察到法輪功學員熊一澤工作的地方對他進行盤問,熊一澤根據具體情況向他們講真相,叫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最後合理、合法的拒絕簽字。兩警察在熊學員的住所拍了照。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博白縣公安局一行7人到了法輪功學員高德珍家,非法詢問控告江澤民一事。高姓學員的丈夫質問警察:「當年你們為何要欺騙我們,說我們如果交了5000元錢,就可以釋放高德珍,可是我們交錢後,第二天就把高德珍送上了南寧勞教?」 高德珍的大兒子接著說:「修煉法輪功,做個好人犯了法嗎?」問的警察啞口無言,悻悻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