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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琿春市66歲殘疾老太張俊玲被非法停發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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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延邊州琿春市66 歲的老太太張俊玲,三級殘疾(左小腿截肢),感恩法輪大法使她獲得了身心健康和道德的昇華,二零一九年正月初十,走上街頭告訴人們修煉法輪大法的美好,遭國保大隊人員綁架、抄家、關押,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執行。二零二一年八月初,張俊玲坐輪椅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後來得知養老金被非法停發。

'張俊玲'
張俊玲

修煉法輪大法獲新生 無病一身輕

張俊玲,在一九八一年五月十日上班期間,被火車碰傷,左小腿截肢(三級殘疾)工傷待遇。多年來身體患腰椎間盤突出、冠心病、膽結石、腎積水、肝膽管結石等近二十種疾病。特別是後背痛(因一條腿是假肢身體的重心都側向左側,腰椎都變形了)晚上背痛的不能睡覺,吃甚麼藥都不好使,真的是苦不堪言。

二零零七年下半年,張俊玲又得了乳腺癌,右側乳房、淋巴結全部切除,刀口一尺多長,看著都嚇人。出院後,她停止化療,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折磨她的二十多年的所有疾病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的她,一家人生活的快樂、幸福。

在修煉法輪大法這十多年裏,張俊玲沒花一分錢吃藥打針,給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

願有緣人得福受益 傳播真相被綁架關押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中國傳統新年(正月初十),張俊玲感恩法輪大法使她獲得了身心健康和道德的昇華,走上街頭告訴人們修煉法輪大法的殊勝和美好,願天下有緣人得福受益,粘貼新年送福的不乾膠,被不法人員跟蹤,遭琿春市公安局、琿春市國保大隊人員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在琿春市拘留所。家人多次去拘留所探視,被拘留所人員拒絕,說煉法輪功的不能探視,得有公安局批准,並只能存衣物、不能存錢。

按照國家規定,身體殘疾者不適合關押。可琿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不但非法關押張俊玲,還不准家屬探視。

十五天的拘留迫害,使她的身體出現了不正常現象,被切除的乳房一側出現腫脹、疼痛感,血壓升高,心臟也不好,假肢因身體消瘦穿著也不合適了。到醫院檢查:血壓高一百八十多,冠心病等。警察才將身體虛弱的她釋放回家。

琿春市檢察院拼湊材料構陷 坐輪椅入獄

二零一九年六月上旬,張俊玲接到琿春市檢察院的電話,讓她去檢察院一趟。張俊玲因身體狀況不能前去。檢察院方說:那讓公安局的人去你家裏。

六月十日,有幾個不明身份的人去了張俊玲家,問其姓名不說,他們帶著電腦,說是補充材料,他們問張俊玲的法輪大法書籍是從哪裏來的。讓張俊玲在構陷材料(將5張光盤寫成50張)上面簽字,張俊玲質問:為甚麼這樣做。對方說:都這樣。讓簽不煉功保證書等,被張俊玲拒絕。

琿春市國保警察將張俊玲的所謂「案子」轉到琿春市第三派出所,並監視居住。僅兩個多月時間,不敢說姓、名字的不法人員就已有六、七次到張俊玲家中騷擾和逼迫簽所謂的轉化書。

張俊玲的丈夫患腦血栓,半身不遂,需要精心照料。每次「610」和社區不法人員打電話或到家中騷擾,他都受到驚嚇,精神打擊很大,幾天內不能恢復正常。使張俊玲家人不能安穩的生活。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被延邊州龍井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緩刑兩年執行。

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張俊玲被強制做核酸檢測後,劫持到延吉看守所執行非法刑期一年六個月。二零二一年八月初,張俊玲坐輪椅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張俊玲一年半冤獄期滿,從吉林省女子監獄回到家中。社區不法人員和派出所警察經常去家中騷擾。後來得知養老金被非法停發。

被迫害關押期間 家中經濟損失慘重

張俊玲被監獄迫害離家期間,丈夫沒人照顧,花錢雇的保姆照料,一年半的時間,二次住院,加上保姆費用,花去十多萬元錢。冤獄期滿的張俊玲回到家中,走進家門,看到整個屋內一片凌亂,廚房內到處是污垢,家中的洗浴設備等被損壞。躺在床上的丈夫更加憔悴、消瘦、衰老。丈夫腦血栓,半身不遂病情更加嚴重,生活近似不能自理。

張俊玲一年半的監獄生活,身體日況愈下,煉法輪功前患有的多種疾病,血壓高、心肌缺血、冠心病等症狀復發;腰痛、腿痛,小腿重新安裝的假肢一直不合適,換了一副又一副,修了一次又一次,穿著都不合適,行走不便,身體上和精神上承受的雙重打擊,難以言表,實在是照顧不了患病的丈夫了。無奈只好將丈夫送進養老院。丈夫的每月退休金根本不夠支付養老院每月的費用。六十六歲的殘疾老太,又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判刑而被非法停發養老金。目前生活費沒有來源。

傳播大法真相合法 迫害者是執法犯法

張俊玲修煉法輪大法獲得了身心健康,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這個真相,是維護《憲法》和公民的知情權,沒有觸犯法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根據憲法,公民信仰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真相資料告訴人們「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是啟發人心中的善念,是在找回中華民族的傳統信仰, 「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擁有法輪大法書籍當然也是合法的,法輪功書籍是教人向善的書籍,擁有法輪功出版物沒有任何違法之處。

法輪功是教人修心向善的高德大法。發放真相資料沒有破壞任何法律的實施,反而是抓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破壞了《憲法》等法律的實施,因為《憲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奉勸參與迫害張俊玲的所有人員:這場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最殘酷的泯滅人性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針對每個生命良知的拷問,是在擺放每個生命的位置,而人間的法律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的人員,必將追責到底!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昭,善惡有報。歷史上對正信的迫害從來都沒有成功過。任何一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無論是首惡,還是幫兇;無論是公檢法,還是協同者,都逃不過人間法律、道德法庭的終極審判。

張俊玲老太太被迫害更多詳情,見明慧網《吉林殘疾婦女新年講真相 遭國保警察關押》《吉林省琿春市殘疾婦女張俊玲被構陷到檢察院》《吉林62歲殘疾老太張俊玲坐輪椅被關進看守所判刑》《吉林琿春市62歲殘疾人張俊玲又遭冤判 坐輪椅入獄》等文章。

吉林琿春市第三派出所:電話:0433-7512046
警察:唐可:電話13500929155
琿春市公安局
地址 琿春市新安街281號 傳真 0433-753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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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孫世福 0433-77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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