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監區六樓──對新入監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的魔窟
八監區六樓有三個刑事犯人陳洋、原竟芳、王姝,她們與獄警狼狽為奸用極其邪惡的手段迫害新入監的法輪功學員。所有新入監的法輪功學員被弄到八監區,都先被分到六樓,由她們三個負責威脅、利誘、強迫寫「四書」。如果奮力抵抗,她們會用極其卑鄙、殘忍的手段實施迫害:
1、罰坐小板凳: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從早上四點到夜間十點被罰坐小板凳(寬度與高度只有十幾釐米)。長期被罰坐小板凳,兩側臀部的肉先腐爛、流膿血、血肉與褲子粘連、結痂,由於兩個坐骨支點長期支撐,有的坐骨已被損壞。
![]()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2、殘忍的性迫害:六樓有位法輪功學員,年歲不詳,是位處女,其一直拒絕被轉化。因其是處女,三個犯人用盡一切下流陰毒無恥的語言謾罵和下三濫的惡毒行徑殘酷的迫害她,將三根牙刷毛朝外綁在一起,幾個人齊上把她按倒在地,牙刷插入她的陰道,將牙刷翻轉、抽拉……不扒她的衣服,用冷水從頭到腳澆個透濕,再把她推到敞開的窗口,任冬天呼嘯的寒風吹打。
![]()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
3、裸身對窗冷凍:數九寒天的北方冷風刺骨,她們將拒絕放棄正信的法輪功學員的衣服剝光,把人關入小件間(就是所有關押人員清洗的褲衩、襪子放置陰幹的房間),然後將窗戶四敞大開,任其冷凍。
4、謾罵毒打:八監區六樓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孫淑雲,於二零二五年初,被詐騙獲刑十二年的犯人王姝(時年四十八歲)謾罵毒打,被打的鼻孔流血。
5、長期緊閉「活死人」:新入監的法輪功學員,如果被極盡各種手段迫害三個月仍不轉化,惡徒們就把此人視為「活死人」,不再折磨她們了,但是,自此不許她們與任何人說話,不許再邁出此屋一步,沒有任何人身自由。即便在此同時關押的人員,誰都看不到,如果被非法判刑十年,就在這個小屋裏木頭人一樣呆十年。上面提到的那位處女學員就是被當作「活死人」這樣關押著。
二、八監區五樓──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1、警察黃虹霄惡毒謾罵法輪功學員王玉紅
八監區五樓四組非法關押著法輪功學員王玉紅,她是雙城疾控中心的醫生,一個人帶兩個孩子及老爸生活。女兒上學、兒子腦癱,一家人的生計全靠她維繫。警察黃虹霄故意扭曲是非、詆毀謾罵:「你太自私,沒有正事兒,放好日子不過,整這些沒用的,把老人和孩子扔在家裏不管,跑到這裏躲清靜來了。」悲苦心酸的王玉紅被罵的淚流滿面。
2、法輪功學員常萍多年被精神藥物摧殘
法輪功學員常萍是第二次被非法劫持到這個魔窟,被非法關押在八監區五樓十二組,她性情剛烈,對暴徒的一些不法行徑抵制反抗,警察就指使惡徒們給她吃專門強行控制精神病人的藥物奧丹平(音)。每天當班警察親自看著,由犯人打手將藥物塞入常萍的嘴裏,喝水咽下後,警察才離去。已經持續三年了,天天如此,導致她白天黑夜都低迷昏睡,犯人十二組組長齊鑫白天專門看著她不許她昏睡,稍一閤眼,就動輒對她打罵、擊頭、搧耳光、揪頭髮、謾罵不絕。
3、法輪功學員郝玉紅深夜的淒慘哭聲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八監區要求所有法輪功學員每半年寫思想彙報,內容必須按照要求寫,即便寫了不符合變態要求也得重寫。在八監區五樓九組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郝玉紅拒寫,遭到專職協助警察迫害法輪功的三個犯人齊鑫、孫晶、張洋的威逼、恐嚇與毒打。
齊鑫(八監區五樓十二組組長,專職打手,高大凶狠如男人,雞西人,因詐騙獲刑十年)、孫晶(八監區五樓專門負責轉化法輪功學員,雙鴨山人,因販毒判死緩,還有十二年餘刑)、張洋(八監區五樓專門負責轉化法輪功學員,既是五樓四組組長又是整個五樓的道長,因詐騙判刑十四年,餘刑兩年)三人實施迫害時,將郝玉紅生活的九組倉門(監舍門)緊閉,此門是電子門,獄警操控按鈕倉門即可自動拉上,然後她們在裏面實施迫害,因隔音非常好,外面聽不見。九組與一組門對門,是透明玻璃門外帶鋼筋,兩組人員可相視對望,實施毒打時警察令一組全組人員向後轉,背對九組的門。這時齊鑫扇其耳光,打致鼻孔流血;孫晶雙手狠掐其雙腿內側,致使兩側大腿裏子黑紫淤青;張洋則掰其無名指,差點掰折,使其無名指長期紅腫疼痛。
郝玉紅被毒打與求救的慘烈呼喊聲,當班警察潘明珠在監控室全程都能聽見看見,卻視而不見。潘明珠是八監區五樓八組的包組(一個樓道十二個組,每個組都有一個警察負責本組在押成員的接見、書信和親人往來電話)。此後,她們把郝玉紅從九組調到七組,在孫晶手下被孫晶親自嚴管控制,半個月後一天夜間的九點半左右,大家都已經入寢時間,不知孫晶對郝玉紅下了怎樣的毒手,大家都能聽到郝玉紅淒慘的哭聲。
三、欺上瞞下──黑龍江女子黑監獄
每每監獄駐檢、省監獄管理局來人到女子監獄巡察,八監區會首先接到通知,把獄方認為所謂「危險性大」的法輪功學員提前嚴管控制起來;關押釋放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它獲釋人員,釋放時都被脫光衣服「安檢」,連張紙片兒都帶不出監獄,妄圖掩蓋其所有迫害真相。
據不完全統計,至少有40名法輪功學員因遭受了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殘酷迫害之後失去了寶貴的生命,被迫害致傷的人至少佔被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人數的百分之九十,大多數都留下了後遺症。哈爾濱道外區法輪功學員李玉珍被冤判四年,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被綁架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集訓監區迫害,後被轉到八監區,二零二四年一月初被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黑龍江女子監獄責任人:
韓顏偉:監獄長一把手(剛剛調入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
徐洋(女):監獄長二把手,管理改造工作
郭琳琳:原八監區二把手,現任六監區大隊長。郭琳琳任八監區二把手期間,常去省六一零學習迫害法輪功經驗,與省政法委迫害法輪功的頭子顧長海勾搭成奸,成為顧的後老婆。
岳秀鳳:八監區大隊長
索媛媛:八監區副大隊長,管理改造工作
吳豔宇:一分監區區長,負責五樓
沙 莎:二分監區區長,負責六樓
肖x x :三分監區區長,專職負責迫害五樓、六樓的法輪功學員
李 琳:一組包組警察
魏錦俐:二組包組警察
馬旭旭:三組包組警察
黃虹霄:四組包組警察
沙 莎:五組包組警察
吳豔宇:六組包組警察
李晶晶:七組包組警察
潘明珠:八組包組警察
李秀娟:九組包組警察
沙 莎:十組包組警察
郭 蕾:十一組包組警察
高鳳蓮:十二組包組警察
八監區六樓的警察:
曲小翠、姜 x、鬱 x、鞠 x、潘嘉旭、程佳旭(00後)、呂 丹、王 丹、雄 鷹、斯琴高娃(蒙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