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佳秀於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出生,現年58歲。二十多年來,姚佳秀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殘酷迫害,她曾兩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被攀枝花市仁和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被攀枝花市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姚佳秀在獄中長期遭到酷刑折磨,好不容易熬出冤獄後,又被中共人員時刻監控、騷擾,她被離家出走,卻被西昌市公安局非法「網上追逃」。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姚佳秀出租屋內被瀘州市江陽分局警察被綁架,再次遭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
在修煉法輪功之前,年輕的姚佳秀曾身患九種疾病,她長年處於生死存亡線上,對人生前途感到渺茫。疾病的折磨,造成她脾氣暴躁,經常和丈夫吵架、鬧離婚。一九九五年,姚佳秀開始修煉法輪功,她的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疾病痊癒了,身體健康了,心胸變的開闊,家庭和睦了。她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接觸過她的人都稱讚她是一個好人。而自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姚佳秀因堅持信仰,遭到中共的殘酷迫害。
以下是姚佳秀歷年遭中共迫害事實簡述:
多次被綁架、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姚佳秀進京為法輪功鳴冤,被綁架回攀枝花,遭非法拘留十天;十一月八日,她再次進京,再次遭綁架,被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姚佳秀和丈夫去攀枝花市政府和平請願,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她丈夫被非法拘留十三天,姚佳秀被非法拘留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下午,姚佳秀被仁和公安分局警察崔副利、五十一派出所指導員蘇承義等誘騙到五十一派出所後,被非法關押到攀枝花市看守所迫害。七月二十五日,姚佳秀等法輪功學員堅持煉功,遭到獄警胡小川等毒打,獄警用兩副共76斤重的腳鐐及兩副手銬將姚佳秀、羅援朝、侯勤英連銬在一起,被逼迫三位法輪功學員拖著沉重的連銬腳鐐在看守所院內繞圈、在烈日下曝曬。姚佳秀的右腳有三處被沉重的腳鐐磨破出血,羅援朝左腳踝也被腳鐐磨破出血。獄警胡小川還指使九個犯人對仍被連銬在一起的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野蠻灌食,八個男犯人將她們按倒在地,女犯人孫平雙腿跪壓在姚佳秀的腹部,用手捏住她的鼻子,往嘴裏灌含有濃鹽的灰麵糊。孫平等還用螺絲刀撬羅援朝的嘴,當即把兩顆下門牙撬掉。三人後被分開單獨銬。姚佳秀被戴上一副38斤重的腳鐐,雙手和右腳上的小腿用一副手銬銬在一起,致使她站不起來,伸不直腰,只能蹲著拖著腳鐐緩慢移動,更無法睡覺。一個月後腳鐐才被解除。
三年冤獄遭酷刑折磨 出獄又遭騷擾不斷
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姚佳秀被攀枝市仁和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三日被劫入位於四川省簡陽市養馬河鎮的四川省女子監獄。
在獄中,因姚佳秀拒絕穿囚服,獄警指使七、八個犯人毒打她,並用所謂「蘇秦背劍」的酷刑把她銬在鐵門上,折磨了兩個多小時,直到姚佳秀呼吸困難才把她放下來。
二零零二年八月,姚佳秀因拒絕「轉化」,被關押在七監區洗腦班,獄警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在烈日下體罰,雙手吊銬、熬鷹、並用「蘇秦背劍」等酷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姚佳秀結束三年冤獄回家。然而,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分局五十一派出所警察和街道居委會經常到她家騷擾,有時一天到家騷擾三次,嚴重干擾了姚佳秀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她的父母,孩子,丈夫擔驚受怕。為了不連累家人,姚佳秀被迫離家,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遭冤刑九年 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姚佳秀、李代珍、肖會再、遊元章四位法輪功學員在攀枝花市西區清香坪廣場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劫持到攀枝花市看守所門口時,姚佳秀高喊「法輪大法好」,被一警察用拳猛擊臉部,她當場被擊倒在地。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上午約九點,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指導員孫支文以及邱天明、段清、孫魯寧、黃建軍、鄒勇軍等警察將姚佳秀戴上黑頭套從攀枝花市看守所劫往攀枝花市鹽邊縣新縣城的金谷酒家頂樓刑訊逼供。警察鄒勇軍和黃建軍強行的給姚佳秀戴上腳鐐後,姚佳秀的右手腕用一副手銬吊銬在金谷酒家頂樓的窗子防盜欄上,左手腕用一寸寬的綠色厚布帶綁起來,兩手同時吊銬在防盜窗上,腳尖點地。警察黃建軍將一寸寬的綠色厚布帶捲成雙條,抽打姚佳秀的臉,邊打邊罵;警察段清對姚佳秀說:「今天把你整死都可以不負責任。」
在吊銬劇烈的疼痛中,警察仍不斷提升吊銬高度,最後姚佳秀的腳尖離地……警察趁她神智不清醒時,拽著她的手在事先編造好構陷內容上簽字、按手印。姚佳秀清醒過來後,絕食二十二天抗議國保警察對她的誣陷和刑訊逼供。期間,警察多次將她銬在死刑犯的刑床上強行灌食、輸液。
二零零六年六月下旬,姚佳秀、廖曉徽、肖會再分別被攀枝花市東區法院非法判九年、四年、三年半。上訴後,又被攀枝花市中級法院枉法維持冤判。之後,法院人員將姚佳秀帶到醫院,做「精神病鑑定」後而判監外執行,十天後她被放回家。
二零零七年八月下旬左右,姚佳秀的丈夫在攀枝花市仁和區「610 」等部門的施壓下,配合「610 」將姚佳秀強行送入攀枝花市精神病院迫害。姚佳秀被幾個人野蠻捆綁,在被強行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後,她出現頭昏、全身無力、頭都抬不起來。姚佳秀在攀枝花市精神病醫院被關押迫害了四個多月後,才被放回家。
被劫持入獄 遭受各種酷刑折磨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姚佳秀被獄警從家裏綁架到攀枝花市看守所,七月十七日被劫往成都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九日左右,女子監獄獄警隊長趙文娟指使犯人孫曉紅、王永珍等,把姚佳秀按在地上剪頭髮,身上的衣褲被扒下收走,僅剩胸罩和內褲,強迫她穿囚服。姚佳秀拒絕穿囚服,身上僅剩胸罩和內褲,二十多天後才還了她部份衣服。
二零零八年八月,姚佳秀煉功,獄警指使包夾她的犯人田素香折磨她,用針刺她的手腳、用拳擊打她的前胸、用盆裝著水從頭上往下淋,見她繼續煉,又拿竹棍把她的手打腫。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上旬,獄警朱晏指使犯人扒下姚佳秀身上的衣褲,刷囚服標記的油漆。犯人孫菊用手卡她的脖子,在她快要被窒息時才鬆開。獄警朱晏還指使幾個犯人把姚佳秀按在地上剪頭髮,犯人孫菊又用兩手卡住她的脖子,姚佳秀又差點被窒息,獄警朱晏還用手銬把她銬了一下午。
二零零九年六月,獄警於愛平、雙康英指使犯人,把姚佳秀拖到獄警辦公室,扯下她圍在身上的床單(因姚佳秀的外衣外褲被收走),獄警文秀君叫人拿來油漆,在姚佳秀的胸罩、內褲上刷罪犯標記。獄警文秀君拿著數碼相機強行給姚佳秀拍照,說要把她沒穿衣服褲子的照片發到網上去。監區長岳紅指使獄警朱晏把姚佳秀用手銬銬上,又拖回監室在鐵床上銬了一天。
二零零九年六月下旬左右,姚佳秀要煉功,被獄警朱晏用手銬將雙手反銬在背後,三天後才將雙手銬在胸前。姚佳秀高呼「法輪大法好」,獄警朱晏指使犯人周燕用髒毛巾捂她的嘴,犯人周燕又抓住她的頭用力往牆上撞,邊撞邊說要把她整死,姚佳秀當時被撞昏了。姚佳秀被銬了一個月左右才解銬。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五月十九日,姚佳秀被獄警昝紅用兩副手銬把她銬在大廳門上站立十小時左右。後來又被獄警朱晏銬了六天。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日上午九點左右,姚佳秀堅持煉功和高呼「法輪大法好」,獄警朱晏指使犯人王靜強行收走她所有吃的東西,並用兩副手銬將她雙手吊銬在2.5米高左右的鐵床上鋪護欄上吊銬了三個小時。十月十日下午四點左右,姚佳秀堅持要煉功,被犯人王萱、陳佔花按倒在地上,犯人姚國洪上來用腳踢她。姚佳秀因高呼「法輪大法好」,還被犯人王萱、陳佔花用髒帕子捂她的嘴,用手指甲掐嘴唇。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四點半左右,姚佳秀因高呼「法輪大法好」,被犯人王萱、陳佔花按在床上,犯人王萱用身體壓在她的身上,還用臭帕子捂口鼻。姚佳秀被壓的腹部疼痛難忍,口鼻被捂的差點窒息,姚佳秀從床上掙扎翻了起來,還沒站起,又被按在地上,嘴巴又被捂住,過程中,犯人王萱說是幹部(指獄警)指使的。
二零一一年九月左右,下午大約三點,姚佳秀因打坐煉功,教導員李玉容用電棍在她手臂連續電擊三次後,又指使幾個犯人將她拖到陽台上吊銬,在太陽下暴曬了兩個小時左右才被放下來,之後又將姚佳秀吊銬了八天。
在姚佳秀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的家人也承受著巨大的痛苦,父母經常以淚洗面,母親等不到女兒出獄就悲傷去世,年幼的孩子只好由表姐照顧。
流離失所中被綁架 再遭冤刑五年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姚佳秀結束冤獄。姚佳秀出獄後,仍被當地中共人員時刻監控、騷擾,她一度到搬涼山州西昌市居住,也仍不得安寧。二零一九年八月初,姚佳秀再次被迫離家漂泊。
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下午,在西昌市打工的姚佳秀的兒子姚金宏被西昌市國保警察綁架、抄家。八月十一日,西昌市國保警察又去成都,將姚金宏的弟弟龔金均綁架回西昌,逼問他們母親姚佳秀的下落。並將兩兄弟非法關押在西昌市看守所。找不到姚佳秀,西昌市公安局非法對她進行「網上追逃」。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姚佳秀在瀘州市江陽區藍田鎮一出租屋被江陽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瀘州市拘留所。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姚佳秀的親屬收到西昌市公安局的非法刑事拘留通知。九月二十九日,警察將姚佳秀劫回西昌市非法關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西昌市公安局國安大隊將姚佳秀構陷到西昌市檢察院。二零二五年三月左右,西昌市檢察院將姚佳秀構陷到西昌市法院。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西昌市法院對姚佳秀進行非法庭審。法庭上,姚佳秀心態平和的提醒法官和公訴人,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並揭露國保警察對她的刑訊逼供,以及之前對她的非法判刑對自己和家人造成的嚴重後果,呼籲法官和公訴人認清迫害法輪功是一場政治迫害運動。然而,西昌市法院的法官沒有守住法律人的職業道德及做人的基本良知,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對堅守真善忍原則的姚佳秀女士非法判重刑五年。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理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告誡那些參與迫害法輪佛法的人,若不及時悔改,必會遭到天懲。
西昌市法院:
地址:四川省涼山州西昌市三衙街2號,郵編615000
院長:張建平(2024年2月上任)
本案審判長:江濤13778677778
本案審判員:王雪梅
本案陪審員:王濤(退休法官)
本案書記員:白只尾(女)
西昌市檢察院:
地址:四川省涼山州西昌市十字街42號,郵編615000
檢察長:毛澤禹
副檢察長:謝鵬15882763028、0834-6997497
本案公訴人:岳楠(第一檢查部科室負責人)13778629555、13778629699、13981597701
四川西昌市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涼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25號,郵編615000
電話:0834-8617282、0834、2178110
局長:徐亞明
政委:馬紅英(女,1971年9月17日出生,2022年5月上任,主管國安大隊)18981556089、13881559268、19380692036
國安(國保)大隊:
電話:0834-8617078
大隊長黃位洪(1975年5月20日出生) 13881588627、13778666181、13618177884、13684377887
副大隊長張軍(1979年12月5日出生)18981551427、18140400180、15883462710、18228795013、13882469271
涉本案警察:張軍、李拉鐵18981551130、沈雪松13778662332、伍小華18981555079
西昌市看守所(小廟):
電話:0834-2597428
西昌市政法委:
地址:四川省涼山州西昌市月海路二段1號,郵編615000
書記劉映華13881481098
常務副書記溫顯林13778643288
副書記曹慶瑤15983403188
副書記、市護路辦主任易孝洪13881502260
副書記楊飛(1989年3月出生, 2023年10月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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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中心主任沙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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