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中唱著大善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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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二零二四年初春,我被蹲坑的警察綁架。當時我並不害怕,路上我給他們講真相

在所謂的取筆錄時,我拒絕回答。那個小警察懇求道:你給我們講講唄。我說:書都在那,自己看唄。他說:看不懂。我轉念想:大法弟子是來幹啥的?是證實自己有多麼堅定?還是來救度眾生的?警察不也是等得救的嗎?於是,我就給他們講了法輪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修煉法輪功不違法;講了憲法第36條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和不信仰的自由,任何個人與團體都不可強制公民信仰和不信仰。憲法第35條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新聞出版總署已廢除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我信仰法輪功是合法的,我擁有法輪功書籍也是合法的,公安機關綁架我是在犯法。

聽說那天被騷擾和綁架的學員很多。晚上我被送到了拘留所。在那裏遇到了好幾個同修,都是同一天被綁架進來的。我們各自向內找,互相在法上交流,發正念解體邪惡,最多的時候是背法,背《論語》,背《洪吟》。

這屋裏只有一個人不是煉法輪功的,那個人狀態很不好,病怏怏的,滿臉的愁苦,天天吃藥,時不時的被獄警提出去看病。有一天,她看病回來,就坐在床上哭,飯也不吃。我看她挺可憐的,就善意的勸她吃飯,要保重身體。她不哭了,勉強的吃了點飯。

之後,她給我們講述了她平生的種種遭遇。我勸慰她一番,也藉機給她講了真相,她真的聽明白了,退出了邪黨。她還著急的說:我們家人都是黨員,可怎麼辦?能替他們退嗎?我說: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必須本人同意才行。

我們背法,她就蜷縮在床尾,靠著牆垂著頭聽,當我們背到《洪吟四》〈解開你的迷絆〉:「幸福是人的心願 不幸是人的常伴 無論你怎樣強悍 無論你多麼謙卑會幹 命運總是把你輕看 不要抱怨 守住你的善 是你忘了來時的真願與期盼 願我的歌聲能幫你打開心鎖 願我的歌聲幫你解開迷絆」。她突然眼睛一亮說:這個好,我也要學。於是,我就一句一句的教她。她的精神狀態也有了改變。

後來她每天都跟我們一起背法。從此,她像換了一個人一樣,眼睛也有精神了,臉也紅潤了,身體也好了。她開心的笑啊,她活潑開朗,能歌善舞,多才多藝。於是,我們就教她唱《得度》:「得度,得度,切莫機緣再誤!」一同修感慨的說:「你知道嗎,你飄洋過海,一次次的死裏逃生,就是為了等待今天與大法接上這份緣,回家好好過日子,珍惜緣份。」她也向我討教怎樣處理一些家庭矛盾。我說:站在別人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就能處理好。我也給她講了我修大法後怎樣為別人著想的一個個實例,她聽後很感佩。

她人很善良,我每次想打掃室內衛生時,她都搶過抹布自己幹,不讓我幹。在我回家那天的早晨,她有些不捨,給了我一個擁抱。早飯,她把她僅有的一個雞蛋給了我(因為我沒有加餐),誠懇的說:吃了吧,不吃,我會心裏不好受的。我不想讓她難過,接受了她的好意。

我感恩師父的洪恩浩蕩,感歎得救生命的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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