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是一九九九年之前認識的。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二零零零年,她也頂著家庭和社會的壓力和我拿了結婚證。婚後,我們為了躲避迫害,搬到另外一個城市生活,她一直沒有穩定的工作。
開始,我們在家庭中相處的還算和睦。過了幾年,特別有了小孩之後,妻子的性格變的越來越顯得無理取鬧,天天為一點小事情發脾氣、大聲吵鬧。在這個過程中,我不斷的找自己的原因。這些年來,我自己又攻讀了碩士、博士,學歷提高了很多,工作也從技術人員升到負責人,心裏開始看不上妻子了,雖然表面上不說,但是偶爾埋怨她──不上班,家務事也做不好。
雖然我意識到自己的部份問題,但矛盾還是不斷。我深刻找了自己,為甚麼這些事情讓自己不高興?那麼讓自己高興的不是希望妻子把家務事整理的井井有條嗎?那不也是人的執著嗎?家裏收拾的再乾淨,在高層空間看一樣是垃圾堆。
在家庭問題上的魔難持續了很多年,我有時候明白,有時候又反反復復。直到有一次我推了妻子一把,不小心使她撞在櫃子上,輕度骨折了。這一下我被安上「家暴男」的帽子。我送她去醫院檢查拍片,妻子在家裏躺了一個月。這段時間,廚房、清潔等家務事都是我做的,我這才發現家務事比工作還累。
我是沒有站在妻子、為她的角度考慮問題,總覺的自己工作,自己掙錢,妻子做好家務,就是她應該的。其實,管孩子、家務事情很雜、很瑣碎,甚至比日常工作還繁忙。妻子不是很聰明的人,她做事慢一些、囉嗦一些,我應該體諒和寬容。認識到這些,我也就不會斤斤計較了,家庭矛盾就緩和了很多。
有一次,老家的一個同修打電話,無意中提到一句:夫妻認識都是緣份,不要隨便丟棄了啊。他說的很慈悲,突然我知道這是師父的點化。是啊,我們都是為這個法而來,在迫害中都能一起走過來,為甚麼不能寬容和體諒對方呢。要珍惜緣份,修煉需要環境,需要在人中修,感謝那個給你環境的人吧!沒有任何原則性的問題,為甚麼就不能提高自己,彼此善待呢!這一世能為夫妻,該是多大的緣份啊!那不是為了彼此成就嗎?
人的一生實在太短暫,我也看到有的同修多年來在家庭魔難中不想走出來,真是覺的特別可惜。為甚麼說是「不想走出來」?因為只要你還要爭個是非對錯,還要爭人的這口氣,還在用人的思維邏輯對待矛盾,其實就是選擇了「不想走出來」。你現在不想走出來,以後就會想走出來了嗎?為何不從現在開始呢!於修煉最有意義的不就是現在嗎?!
自我們走入正法修煉中來,我們就不屬於三界內的生命了。在家庭中、在工作環境中、在社會上,無論遇到甚麼事,只要動了心,那就是我們要修去的人心。把證實法救度眾生放在心裏,只要讓我們遇到的,那就是我們的責任,就是我們要做的。
個人層次所悟,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