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河北省消息,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院長李勇遭惡報被查,被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李勇,一九六六年十一月生。主要履歷:曾任滄州市中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二零二一年六月,任河北省承德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委員;二零二一年七月,任河北省承德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二零二一年八月,任承德市中級法院院長;二零二三年八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石家莊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院長。期間,李勇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李勇任承德市中級法院院長、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代院長、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承德市法輪功學員馬興乃、柏淑琴、劉豔,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晚八點發真相資料時被承德市公安局雙橋分局政保大隊警察夥同市局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韓立萍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被承德市公安局雙橋分局政保大隊警察夥同市局警察綁架等。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承德市雙橋區法院非法對四名善良法輪功學員判刑:韓立萍五年,勒索罰金五千元;柏淑琴、劉豔(或劉燕)一年零兩個月,勒索罰金四千元;馬興乃半年。馬興乃於一月二十一日回家。韓立萍與柏淑琴當庭上訴,不久後接到承德市中級法院維持一審冤判的通知。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下午五點多,承德市雙橋區國保大隊有預謀地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李桂芳、於素華、杜鳳娟、趙寶利、趙曉紅;次日(七月十九日),綁架法輪功學員劉井春。李桂芳、於素華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承德市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被承德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後被雙橋區檢察院以承雙檢刑訴【二零二三】Z2號起訴書起訴到法院。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李桂芳、於素華等六名法輪功學員遭承德市雙橋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後來被非法判刑:李桂芳,四年;於素華,三年零七個月;劉井春,三年零六個月;杜鳳娟,三年零四個月;趙曉紅,三年零四個月;趙寶利,三年,以上六人均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承德市隆化縣西阿超鄉法輪功學員張淑蓮,73歲, 二零二二年,因發疫情小冊子,被隆化縣國保大隊綁架,並被構陷到灤平縣法院,遭非法判刑。因張淑蓮身體各種嚴重病症,被判監外執行3年。張淑蓮的家裏被安裝監控設備,邪黨人員指使家人看管張淑蓮的人身自由。西阿超鄉司法所長孫秀彬要求張淑蓮一個月在司法所裏「學習」(即洗腦)一次,三個月去承德市醫院體檢一次。張淑蓮長期被騷擾、監視,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含冤離世。
◎二零二二年承德市法輪功學員郭鑫被非法判刑五年,張淑蓮被非法判刑三年,監外執行。
◎石家莊市深澤縣八位法輪功學員何紅彥、劉小妙、劉玉茹、焦亞琴、馬同欣、田宣、劉成伍、杜國防,自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半夜被綁架後,遭到戴黑頭套折磨十多天,後被一直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第二看守所和晉州市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在晉州市法院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一年、 十個月、 至五年不等。何紅彥、劉小妙、焦亞琴、杜國防、劉成伍上訴到石家莊市中級法院,法院於七月十日立案。八月十日,律師和家屬辯護人到石家莊中級法院閱卷,明顯是冤假錯案,證據非法。二零二三年十月初,石家莊中級法院維持二審冤判。
◎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劉朋與女兒王炳程,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被一群警察和不明身份的人非法闖入住所綁架、搶劫,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遭橋西區法院非法開庭,九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兩年半,並勒索罰金10000元。
◎石家莊法輪功學員劉順芝、梁業寧、蒲杏池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被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非法判刑。劉順芝被判刑八年,並處罰金一萬元;梁業寧被判刑六年,並處罰金五千元;蒲杏池被判刑四年,並處罰金五千元。劉順芝、梁業寧不服判決結果,上訴到石家莊市中級法院。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石家莊市晉州市公安局非法對石家莊市深澤縣八位法輪功學員何紅彥、劉小妙、劉玉茹、焦亞琴、馬同欣、田宣、劉成伍、杜國防所謂「批捕」,五月五日,構陷他們的材料被遞交到晉州市檢察院。六月二日,晉州市檢察院構陷八名法輪功學員的材料遞交到晉州市法院。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石家莊市晉州市法院非法開庭,因為律師要求依法公開開庭,要求家屬旁聽,要求法官迴避,延期開庭。四月四日上午十點多,晉州市法院再次非法對何紅彥、劉小妙、劉玉茹、馬同欣、焦亞琴、劉成伍、田宣、杜國防八名法輪功學員開庭,公訴人晉州檢察院程立軍,主審法官李雙利。有五位律師和三位家屬辯護人參加了庭審。律師幾次與法官溝通,仍未讓家屬旁聽。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河北省消息,原河北省保定市中級法院院長李建立遭惡報被開除公職並立案調查,據稱其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李建立,一九六九年十月生,任縣人。主要履歷:一九九八年十月,任邢台市勞教所副所長;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任邢台市勞教所政委;二零零七年四月,任廣宗縣法院院長;二零零九年四月,任邢台市中級法院政治部主任;二零一一年七月任邢台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二零一五年六月,任河北省高級法院審判監督第三庭庭長;二零二零年五月,任保定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院長。期間,李建立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李建立任保定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保定市法輪功學員韓俊德,時年七十七歲,二零二零年二月,被保定市高陽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2019)冀0628刑初288號)。上訴後,二零二零年五月,保定中級法院作為二審法院罔顧法律,維持冤判。一審、二審法院都沒能指出韓俊德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破壞到甚麼程度。韓俊德被送到唐山冀東監獄非法關押後,屢屢被逼認罪,僅被允許通過幾次電話,後以他沒有「轉化」為由,剝奪他通信、通話、會見親人的權利。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四日,韓俊德老人的家屬接到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五監獄的電話,被告知韓俊德於當日上午十點三十五分去世。
◎楊智雄,五十八歲,保定市雄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楊智雄被非法判刑六年半,上訴後,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號,被保定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大約在二零二一年四、五月,他被劫持到冀東分局第五監獄第五監區。在一年多的時間裏,監獄不讓楊智雄給家裏打一次電話,更沒有視頻會見過。家屬去過,監獄以疫情為由,不讓見。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晚上,楊智雄在唐山協和醫院重病監護室離世。他離世時還戴著腳鐐手銬,瘦得皮包骨,眼睛睜得大大的。
◎王德福,保定市定興縣柳卓鄉西江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王德福去本縣柳卓鄉肖金莊村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遇到本村支書肖閃,把王德福劫持到柳卓鄉派出所。上邊下來人說二十四日去做核酸,後直接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一年底獲悉,王德福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在唐山市冀東分局第四監獄。
◎劉玉敏,七十五歲,淶水縣法輪功學員。她丈夫吳彥水也是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日被中共迫害致死。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兩點多鐘,被保定市公安局、淶水縣公安局和淶水鎮派出所警察持槍綁架。劉玉敏先後被警察非法關押在淶水鎮派出所、淶水縣拘留所、保定市看守所,她絕食、絕水,不配合警察的任何訊問。二零二三年元月十一日,她遭涿州市法院刑一庭非法視頻庭審,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被涿州市法院枉判三年緩期四年,勒索罰款5000元。
◎夏洪民,六十六歲,保定市淶水縣淶水鎮東關村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上午,夏洪民在淶水永陽集市上告訴世人法輪功真相和避瘟疫的九字真言,被永陽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被放回。次日,在單位被警察綁架到拘留所。夏洪民之後被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二三年年初得知,夏洪民被構陷到涿州市檢察院。夏洪民被涿州市法院非法判三年三個月,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日已送到唐山冀東分局第四監獄一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