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到一個同修那裏去做客,大家說些修煉中的問題。提到又有同修慢慢把事做大,兼顧的面越來越多的現象。這些同修能走到今天,而且在做「三件事」中很積極,確實了不起,很多都是在當地起一定作用的。
在普通刑事案件中,警察發現了線索,通常會採取措施破案,一般會把這些措施分為兩類,一類是「從事(物)找人」,這是通常的破案模式,就是通過現場勘查,偵查措施等,劃定嫌疑人,最後破獲刑事案件。另一種就是「從人找事」,就是從警察掌握的重點人員入手,從而發現案件線索,最後破案。「以物或事找人」比較麻煩,經過層層偵查手段,需要很多精力,往往還不一定有結果。「從人找事」相對方便,那些重點人員也通常在警察的視線裏。由於人的慣性,往往一些案件都是相同人員所為,這樣為警察提供了破案機會。這兩種方式是交叉融合在一塊的,目的是偵破案件。具體對於一些較大或者牽扯多個地區的案件,通常會有雙方共同的上級協調,以一方為主,另一方配合。比如跨省的案件,可能就會由公安部出面協調,跨市的案件一般會由省級協調,因為有上級出面,下面通常不敢懈怠,會加大力度,突破案件。
對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通常由國保(政保)大隊完成,他們往往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比較熟悉,在這些年的打交道過程中,他們認識很多當地的學員。特別是經過這二十多年,學員在數量上也有減少,所以他們往往能了解學員的一些情況。單純從技術的角度講,如果按照「從人找事」的方式,確實可以發現學員的行為。再加上現在大陸攝像頭的普及、濫用,很難從根本上擺脫監控的視線。這樣的話,就給自己或者同修帶來安全隱患,所以遍地開花就會避免邪惡的大面積迫害。
從明慧網上的文章中,也經常看到邪惡長期監控的例子,它們就是想放長線釣大魚,如果同修只是考慮當前的方便,沒有注意安全,就會得不償失。
從參與迫害的人員中看,過去一般只是公安局派出所、國保大隊的人參與,現在部份地區國安局也摻雜其中,國安局的迫害更是注重特務手段,在他們的破案原則中,有一條叫「破案留根」。顧名思義,就是一直留著一條線在手裏,待到時機成熟,順藤摸瓜,再幹壞事。
在這些年的講真相中,很多警察知道法輪功學員是好人,不想參與迫害。另外,邪黨的糜爛腐敗也讓人不願給它賣命。隨著正法進程的推動,環境可能還會寬鬆,但是畢竟邪惡迫害仍舊存在。如果出現問題,聯繫的面越大,接觸人越多,可能損失越大。所以,遍地開花是最好的反迫害,減少損失的方式。
本文只是單純從技術層面談些認識,希望大家平穩的走好最後的正法修煉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