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營救同修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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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五月八日】現將這一年中利用法律反迫害、營救同修的經歷寫出來,和同修分享,共同精進。

一、得知大姐被迫害的消息

前年的一天,和一位親戚打電話,得知大姐被綁架。親戚說本來拘留十五天,今天就放人回家,可又通知,人被轉送到市裏看守所了。

已經拘留十多天了,我都不知道消息,不要錯過最佳營救時間,趕快上網給明慧發消息,曝光邪惡,解體迫害。第二天我就去了親戚家,問了一些情況,又去了大姐家。我到處翻了一下,除了一點打印紙和墨水,電腦、打印機、大法書都被抄走了。親戚說他們通知把大姐在看守所的遺留物品取回。今天是週末,只有等週一上班去取了。

我準備了一些衣物讓兒子送到市裏看守所。接著又去了親戚家,他們已從當地看守所把衣物取回。我看了一下,有大姐在看守所時寫給辦案警察的信件和具體參與者的姓名,從中我也知道了一些具體情況。當時正值長假。姐雖然回不來,但也不會儘快實施迫害。對我們營救是有利的。

二、向相關部門申請覆議講真相

以前我被非法關押時,也給公安部門寫了一些真相信和控告書,可是看守所工作人員都視而不見,既沒有給我郵寄,也沒有人具體受理。大姐的真相信同樣沒有人接收,好在退回來了。否則,沒有迫害的第一手資料,就沒有他們的迫害證據,對惡人就起不到震懾作用。以前在看守所、勞教所時希望有家人或同修控告惡人或依法維權,但是,邪惡通過種種手段,封鎖消息,切斷與家人和外界的聯繫。現在自己是個自由人,可以配合大姐依法維權。

我詳細的看了他們《行政處罰決定書》和拘留通知書,和大姐寫給參與此次事件人員的勸善信,整理了一份《行政覆議申請書》。其中陳述了他們編造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多處與事實不符,明顯存在構陷的企圖。陳述了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2011年3月1日,由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發的《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第99條、100條廢除了法輪功類出版物的禁令,也就是說法輪功的一切書籍印刷品等,是合法的刊物。《憲法》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法輪功資料只是講述了迫害法輪功的事實。人們信仰不信仰法輪功和信仰不信仰共產黨一樣,都屬於信仰範疇。和《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對當事人的構陷沒有關係。不存在擾亂社會秩序。法律制裁的是人的行為,而不是思想。發現的資料與對當事人沒有任何關係。家中的私人物品和違法犯罪沒有甚麼聯繫。都不是用來構陷的罪證。法輪功學員弘傳佛法,踐行真善忍,是在挽救人類敗壞了的道德。同時指出公安人員的違法之處。

長假後上班的第一天,我打印好行政覆議申請書,分別郵寄給政府申請覆議辦公室、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等相關部門。過程中也有怕心干擾,擔心他們來找我。我就想,大法弟子做的是最正的事,是邪惡害怕。我是在救度被謊言矇蔽的眾生,是在解救對大法、大法弟子犯罪的眾生,師父說:「法徒受魔難 毀的是眾生」(《洪吟三》〈生生為此生〉)。我堂堂正正的把信件放進郵筒裏。做了一個大法弟子此時此刻應該做的。師父利用舊勢力的邪惡安排,讓我和大姐互相配合救度這部份眾生,或許這就是我當初的誓約,也是師父給弟子的偏得。

三、去派出所找直接參與迫害的具體責任人講真相

大姐的女兒在外地工作,警察以影響子女上學、工作為由恐嚇她,說甚麼案子已上報檢察院,不要干擾司法、有情況會通知家人等說辭,盡可能的給家人強加這場迫害,讓家人相信他們的謊言,以達到他們的邪惡目地。我們是勝似親人的同修,一起互相幫助、互相配合走過了這些年的風風雨雨。這些年大姐多次被非法抄家、拘留,現在又面臨被迫害。我試圖找她婆家人,看看能不能去派出所,不講話也行,只要有親屬能去面對他們,我就可以和他們一起去了。但她婆家人說這是政治問題,懼怕邪黨,無能為力。我這不是指望常人嗎?師父說:「你們指望誰呢?眾生都在指望著你們!」(《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哪裏出現問題,就是哪裏需要講真相了。這些年,我在外地,上面開甚麼「兩會」,甚麼敏感日,或有風吹草動,當地社區、派出所就打電話找我在哪裏。周圍知道這件事的親朋好友勸我不要去找他們,也擔心我的安全,是呀,我們倆被勞教,拘留,讓親朋好友都擔驚受怕,我理解,但誰去面對他們呢?以甚麼身份去要人呢?

我一直讓兒子打電話過問此事,表達家人的關注。但兒子說他去派出所。兒子從小歷經了這場迫害,失去了媽媽的保護與關心,幼小的心靈承受了本不該他那個年齡承受的巨大壓力與傷害。這些年,每遇到周圍同修被迫害,兒子總是再三叮嚀,注意安全,要是我配合同修家人去要人,兒子更是情緒激動,生怕我再出現甚麼意外。有一次,當地六一零以同修開庭做幌子,密謀實施綁架,將前去發正念的多名同修綁架,我是其中之一,被非法勞教。現在關鍵時刻,是師父給了兒子正念。當然他更擔心媽媽去面對警察有甚麼不測。

我和兒子一起去了,他讓我在外面等著,他進了派出所,找那個具體辦案的警察。但打電話說他忙著呢,沒見到人。兒子出來後,我們又去了公安局,公安局門口是群眾信訪接待大廳,兒子讓接待人員給查了一下,說案子在審訊中心。只要知道還沒有上報檢察院,就是營救的機會。我說再去國保大隊問問情況,他們也是實施迫害的參與者。兒子剛到門口問門衛時,出來一個警察,門衛給兒子說,他就是國保大隊的,兒子和他打了招呼,說明了來意,並問誰在主管這事,應該找誰?那個人說不歸他管。接著我們又去了審訊中心,我在外面等了好長時間,兒子才出來。他說有三道門,一般人很難進的去。兒子問情況後,有人說找×××,他在主管。兒子等他來了,說明情況,他說不知道,他們不管這事,兒子覺的他在推諉,電腦桌面顯示的有相關的文本材料,是出自他那裏。

這次找了派出所等相關部門,雖然沒有結果,但兒子明顯感覺到是他們在害怕,在躲避,包括那個國保,也是知情的。這也給兒子增添了正念和信心。整個過程我感受到師父的加持。是師父給了兒子面對他們的勇氣,給了兒子去除怕心的機會。

我和兒子做了交流,平時我告訴他我們沒有違法,信仰是合法的,他說他知道修煉是做好人,可是他們不聽,他們要迫害,知道只是個信仰,但共產黨不讓信仰。老百姓能怎麼辦?可是這次我說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他說有文件嗎?我說有,他說打印一下帶上。過了幾天,我們一起去了派出所,等了半個多小時,那個具體責任人在會議室接待了我們。

兒子自我介紹了一下,警察問大姐的女兒呢?兒子說:「她在外地上班,委託我來。」他問我是誰?兒子說「是我媽」。我接過話就談了我們家人對她信仰的態度。平和的告訴他信仰法輪功的人很多,也不是政府宣傳的那樣,要真是那樣,也不會有人去學。兒子也說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只是為了做好人,也沒有違反法律。希望她能早日回家。我表示理解他們的難處。說了一些司法現狀。言大於法、權大於法,江澤民的話也不是法律。法律是講證據的。如果真的有罪,你們要提供法律依據。咱們之間有甚麼,鄉里鄉親的,低頭不見抬頭見。這個事情最好不要上報,對誰都不好,咱們國家「運動」多了,過後是要清算的。現在二十年、三十年倒查制,還有「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你是這事的責任人,我們也不希望你被追責。我還說你們也可以撤案,也可以取保候審(錯誤的),只要在你工作權限範圍內,這樣對大家都好。

整個過程中,他只是靜靜的聽,出去接了一個電話。他說目前是偵查階段,是否違法還由檢察院、法院確定。我說這事也不是你一個人決定的,我再找找××和所長。他告訴我們樓梯口貼有電話,兒子就隨手拍了下來。又給××打了電話,他說在外邊,一會就回來了。他回來後進了所長辦公室。我和兒子也一起進去了。所長知道我們的來意後,說他們經常接到境外電話,干擾他們工作……我說想了解一下情況,和你們談談。××接過話說不用談了,所長的話就是我們的態度。因辦公室還有其他人,不便說話,兒子說我們走吧。我問××,姐姐的身體還好吧?他說好著呢,我說見到她帶去我們家人的關心,他說好。我說希望你們依法辦案,她能早日回家!我們就走了。

四、否定迫害,申請撤銷取保候審

幾天後,派出所通知兒子,去看守所接人,他們正在辦理手續。兒子說他們要讓簽字該怎麼辦,我說不能配合他們對大法、大法弟子犯罪。兒子又打來電話說,他告訴警察說他不在本地上班。後來他們讓親戚做了擔保。他們辦完手續已經是晚上了,大姐回到家中後,說因急於走出看守所,也急於讓警察回家,就在取保候審通知書上簽了名字。她知道由於人心配合了他們,沒有做好。

我們做了交流,大姐說這些天,她一直找自己的人心執著,盡可能的不配合警察的問話,不讓邪惡鑽空子,對大法犯罪。她懊悔沒有在第一時間告知我們,整體配合,解體邪惡,讓邪惡鑽空子進一步實施迫害。因是週末,通知她星期一去派出所。大姐正念正行,不配合他們的邪惡安排,給相關部門遞交了撤銷取保候審申請書。

大姐正念闖出看守所,也給我們當地同修增添了正念。大姐的女兒和周圍的親朋好友對我們修煉不再恐懼,更為理解。這是師父的慈悲保護,也是正法進程的必然展現。

大姐也找到了自己的懈怠、安逸等人心,從法中歸正,做好三件事,從行為上否定了舊勢力的邪惡安排。一年來,派出所幾次打電話找她去一下,兒子陪在身邊,以防他們鑽空子。大姐分別給政法委、公安局、人大、檢察院等單位遞交材料,反映事實真相和他們違法之處;又進行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提供法律依據;舉報了具體參與的責任人。目地都是為了講真相,不讓他們對大法、大法弟子犯罪,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感恩師父苦心安排,給當年的小弟子面對迫害修去怕心、提高心性的機會。通過這次經歷,兒子對大法也更有正念。師父也去除了他小時候留下的恐怖陰影。感恩師父,在看似自然而然的事情中,給兒子正法期間樹立威德的機會。

我查找自己不符合法的一思一念。對大法弟子是迫害,只能無條件釋放,不存在取保候審,正是這不正的一念,真成了取保候審。大姐也說,目前對大法弟子釋放都是以取保候審這種形式,如果是無罪釋放,他們就要承擔法律責任。辦理取保候審,也是給他們自己一個台階。在此,提醒同修,「取保候審」是對大法弟子正念救人的另一種干擾迫害形式,讓大法弟子不能靜心做好三件事,我們可不要上舊勢力的當呀!

我們還悟到,利用法律反迫害,只是講真相的輔助手段。面對參與迫害的警察,還需要我們從法中修出的慈悲善念,和對師父、對大法堅如磐石、金剛不動的正信,才能解體邪惡,抑制惡人行惡,更好的救度公檢法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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