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秋家住煙台市蓬萊區,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張建秋到蓬萊區的村裏集鎮給民眾講大法真相時遭人惡告,被村裏集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下午,警察開著三輛警車闖到張建秋家中非法抄家,抄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並將張建秋劫持到蓬萊區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三天。
張建秋七月五日被轉關煙台看守所;八月一日被蓬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構陷到蓬萊區檢察院;八月七日被蓬萊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九月二十七日被蓬萊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蓬萊區法院。
蓬萊區法院先後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兩次非法庭審張建秋,律師為她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底,張建秋被煙台市蓬萊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張建秋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張建秋先被關押在十監區,後被轉關到十一監區。目前她每天都被強制洗腦。
據明慧網報導,在山東省女子監獄,其它監區都是單獨的一棟樓,唯獨十一監區外面加了一道五、六米高的鐵網,是獄中獄。被劫持入獄的法輪功學員,都先被關押到十監區進行隔離過度,隔離結束後被轉到十一監區迫害。十一監區用各種邪惡手段強制法輪功學員「轉化」放棄信仰,包括強制洗腦、各種體罰、打罵、藥物迫害等。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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