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鄭素珍老人去向不明,沒有人見到她,更不知她的消息。日前得知鄭素珍被劫持到陝西女子監獄已經一年多了,她還有二年多的冤獄才能回家。
二零二三年十月底,鄭素珍被漢台區公檢法合夥構陷,被枉判三年六個月。她被監視居住,遭到東大街派出所恐嚇,問訊她的日常行蹤,說鄭素珍去哪裏,他們都清清楚楚。老人出門坐公交車時被車撞了,造成胳膊骨折,面部受傷,生活不能自理。在此情況下,漢中市漢台區公檢法依然將冤判的她劫持到陝西女子監獄迫害。
鄭素珍自幼體弱多病,家境貧寒,沒有錢治病,被病痛折磨得生不如死。曾患有膽囊炎、坐骨神經痛、白內障、鼻竇炎、胰腺炎、慢性風濕病等。她於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煉功後十幾天各種病都沒了,走路一身輕。這些年,她身心健康,再沒進過醫院。
一九九九年七月自江澤民為首的中共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鄭素珍也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三年,鄭素珍被漢台區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南鄭縣「610」主任杜久成等人綁架、非法抄家,並被非法勞教一年,她因被南鄭縣看守所迫害造成心臟病、高血壓而被保外。
二零一一年三月,漢台區「610」、國保大隊熊洪波、裴光明、余靜等五、六個警察闖到鄭素珍家非法抄家,搶走法輪功書籍和資料、放相機、MP3播放器、電子書等物品,以及現金五、六千元左右,沒有給家人任何手續和現金財物的數目清單。他們將鄭素珍綁架到漢台區公安分局,一直到下午六點才將人放回,那些被他們非法搶走的合法財產至今沒有歸還。
此後,這些人經常到鄭素珍家騷擾,到處亂翻,隨意搶走大法資料,有時讓她到漢台分局彙報思想。家無寧日,家人成天提心吊膽,聽到門外的動靜或警笛就精神緊張,在被迫無奈中只好賤賣房產。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鄭素珍遭當地東大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警察搶走大法書和資料、真相幣等,並將鄭素珍用來交房租的二千多元現金中扣押二千元。她被劫持到派出所遭非法問訊,直到晚上她才得以回家。當地派出所以監視居住為由,限制她的人身自由,鄭素珍多次受到派出所、社區騷擾。漢台區檢察院張青等人繼續構陷鄭素珍。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法院非法庭審鄭素珍,她將自己寫好的答辯書交到法官張旭手中。在答辯書中,她陳述了自己為甚麼要煉法輪功,是法輪功救了她的命。針對利用《刑法》第三百條對鄭素珍的指控,鄭素珍做了法輪功不是邪教,法輪功沒有任何組織形態的陳述。就破壞法律實施的構陷,鄭素珍問詢到底破壞了哪一條國家法律不能實施,並請出示法律依據。並進一步說明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是受《憲法》保護的,享有《憲法》第三十三條、三十五條、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九條規定的基本權利。司法機關違反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應該追究刑事責任。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公安局非法抄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翻箱倒櫃,非法搜查,是知法犯法。鄭素珍進一步勸善,希望執法人員秉公執法,解除對自己的不公正監視居住,歸還私人物品。
但漢中市漢台區公檢法依然冤判鄭素珍老人三年半,聲稱「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