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方式反制騷擾的體會

EMail 轉發 打印 安裝蘋果智能手機明慧APP 安裝安卓智能手機明慧APP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談談本人運用法律面對警察或街道社區上門來騷擾。在這個過程中,自己慢慢去了很多怕心,並解體了舊勢力邪惡的迫害。

因為我被綁架非法關押後,一直沒有寫保證書,沒有「轉化」,非法關押後回到單位,派出所每年都會打電話或者來單位給相關領導問本人情況,但是並沒有找本人。

幾年前,在地派出所的男警A和女警B到我單位找我。我雖然有怕心,但還是禮貌對待他們,並在交談之前記錄下他們的姓名、警號、電話等相關信息。接下來我給他們講了相關大法真相,講了公安部宣布的14個邪教裏沒有法輪功,並在送他們離開時告知他們:你們第一次來本人禮貌對待,下次來請提前告知,我會把自己的律師帶上,對我們的談話予以法律書面或錄音錄像予以記錄,同時要找單位領導說清楚為甚麼允許警察來找我。女警B當場就抱怨男警A不該提出來找我。

經歷這個事情後,在地派出所有兩、三年沒有來騷擾我。

但是大約三年前,在地派出所男警A和另一名女警C又到單位來找我。這次來他們沒有穿警服,我與領導D在辦公室和他們面談。我就問了他們的姓名、警號、電話等相關信息,但是男警A因為上次的經歷,這次特意沒穿警服,也假意說名片沒帶,記不住電話。過程中,女警C對我進行拍照,我就起身說:「你們面也見了,像也照了,我走了。」不與他們配合交談,直接走出D的辦公室。幾天後,從來沒有來過單位的社區人員也來找我,領導D又來找我,我拒絕了,讓他們走。

後來我想為甚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向內找,發現是自己配合了邪惡的安排,女警C拍照時我沒有拒絕,雖然是突然被照相,但當時我沒有明確制止和表示不可以,因為自己有給單位領導留面子的人中觀念。

意識到不對後,我馬上給單位領導寫了書面情況說明和要求,主要意思是:派出所和街道社區到單位來是騷擾我,警察沒有我允許就給我拍照是對我肖像權的侵犯,要求立即銷毀,不允許用於任何地方(當時意識到警察拍照是證明其已經做了「轉化」)。我讓領導D告知我拍照警察電話。同時對單位領導和辦公室人員提出要求,以後無論是派出所還是街道就我修煉法輪功的事打電話的話,一定要記下對方姓名和電話並告知我。如果來單位找我的話,我是拒絕的,如果一定要來,一是請來人帶來單位公函,代表來人是因公而來;二是並帶上相關紅頭文件等證明自己是依法而行的法律書面材料;三是在單位領導見證下;四是我的律師見證下;五是我們交談過程要錄音錄像,並談話內容形成書面文字材料,四方人員對上述文字書面材料進行簽字確認,並留檔案;能滿足以上條件本人才予以見面。

領導收到我的書面材料後,見我如此嚴肅對待此事,回答說他們去處理此事,以後不會讓街道社區及派出所來單位。並說這次他們來是想讓單位領導配合他們逼我寫「轉化」書,領導說他拒絕了,告訴他們這是人家的信仰問題,他沒有資格叫我寫「轉化」書。

通過這個事情中,我去掉了很多怕心,以前我看到警察和警車都有怕心,後來就越來越少。我悟到,其實邪惡在另外空間看到誰有怕心就迫害誰。

後來我還悟到,警察也就是人的一份工作,具體執行的人也是怕麻煩,人的本性是趨利避害的,如果面對大法弟子提出要有律師、其他人員見證的情況下,並在交談之前先用筆記記錄下他們的姓名、警號、電話等來員相關信息,要錄像留證,要書面簽字留證,他們也是怕的,也是顧慮有後續留下迫害大法弟子證據的。具體的經辦人面對我們提出律師見證、錄像、書面簽字等正當要求是不能拒絕的,拒絕的話是違背工作規則的,如果接受的話因為留下了迫害正信違背法律的證據,一旦牽扯自身利益事情又那麼麻煩,經辦人是不願意做這些事的,其執行人自然也會拒絕參與迫害,這樣就破除舊勢力的迫害。

當然,儘量先確認對方知不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的,可以通過出版署令50號中第99、100條內容、公安部公布的邪教中沒有法輪功等官方文件告訴對方,在國際上,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違反人權的是違反國際法的,中共就是這個原因才有出版署令50號中第99、100條內容表示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還有就是公安部公布的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中共為甚麼不敢用紅頭文件方式以官方的方式進行定性是因為這樣會從法律角度留下中共違反國際人權法迫害正信證據,畢竟法輪大法弘傳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連香港、澳門都是合法的。

之所以要先確認對方知不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的,是因為男警A和女警B第一次來後,我告訴他們這些真相後,他們非常吃驚,也有點不敢相信,當時我就在網上搜出來給他們看並確認,看得出這些信息對他們來說也是比較震撼的。

這些基層工作人員明白真相後,再加之我們用律師錄音錄像等合法留證,他們是懼怕留下他們信息的。這樣通過以上法律方式合法維護大法和自己,會留下罪證,基層工作人員就不會願意給中共邪黨幹背黑鍋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情,主觀意願上也不會願意做這樣的事,對他們也是好事。當然過程中以大法弟子心態對待,並向內找,加以上方式就破除了邪惡的迫害,破除了舊勢力的安排與迫害。

我把以上經歷告訴同修後,同修就在警察上門騷擾時就錄像,社區人員打電話就告知錄音,同修覺的挺好,建議我寫出來。所以寫下以上經歷,希望能對同修有幫助。面對以上邪惡迫害,基層工作人員上門或者打電話時同修可以試試,說不定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責任編輯:任嘉)

(c) 1999-2025 明慧網版權所有
世界需要真、善、忍。
您的捐贈能使更多人聽聞真相,明慧感謝您的支持。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