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禮祥任鹽城市政法委書記的四年期間,鹽城地區邪黨政法委系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加重,因傳播真相被綁架非法冤判服刑的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學員的家庭帶來難以挽回的傷害,嚴重干擾了當地不明真相的百姓明真相、得救度。較為嚴重的迫害案例列舉如下:
二零一六年,射陽縣法輪功學員唐學勇、季國偉、茆訓林、董志永、吳紅玉、費代玉、柏瑞霞、龔錦秀、吳亞平、張雲玲等11名法輪功學員因傳播真相,被非法判刑三年以上,其中唐學勇被重判八年十個月,董志永被重判五年三個月。
據不完全統計,自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六年江蘇鹽城大豐區有十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被冤判,他們是:王鐸(四年)、趙俊(四年)、顧錦和(四年)、陳翠玉(四年)、沈蘭香(三年半)、劉瑞敏(三年)、藍晨(三年)、朱建興(勞教一年)、錢振英(五年)、盧守京(五年)。
至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多次被非法綁架迫害的阜寧縣法輪功學員施雲(60多歲),於二零一七年又被綁架冤判三年六個月,關押在南京監獄。
二零一九年五月9名鹽都區和亭湖區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二零二零年遭非法庭審、誣判:鄧成芳(60歲左右)、鐘秀鳳(60多歲)、湯玉玲(60多歲)、卞金蘭、熊國巧、孔令秀(50多歲)、曹福林(男,60多歲)、徐東幹(60多歲)、王七(男,60多歲)都被重判三年以上,其中曹福林被重判五年,王長明被重判四年,鄧成芳三年六個月,湯玉玲兩年六個月,孔令秀兩年十個月,吳珮文兩年,卞金蘭兩年三個月,徐東幹一年九個月,鐘秀鳳一年九個月。此次迫害是鹽城市「六一零」、國保大隊直接操縱、鹽都區和亭湖區「六一零」共同參與的。
二零二零年,原鹽城市人大代表、阜寧縣法輪功學員繆萍(女,70多歲)被冤判三年;亭湖區法輪功學員祝群群被刑訊逼供後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四月,鹽城市政法委指揮大辦洗腦班,將修心向善的法輪功修煉者40多名綁架到洗腦班,通過各種手段逼迫他們放棄信仰。四月二十三日上午,鹽城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朱姓大隊長等八個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鐘秀鳳家,將68歲的鐘秀鳳雙手背銬從家中帶走關押在鹽城市開放大道北路三十九號的「愛捨主題概念賓館」(洗腦班所在地),她73歲的丈夫一條腿截肢,生活幾乎不能自理,整日以淚洗面。
法輪大法是教人修心重德、強身健體的佛家高德大法,大法修煉人遵循的是按「真、善、忍」最高宇宙特性做一個有益於社會、有益於他人的好人,對這些善良人的打壓迫害是違背天理良心的,作惡者必然要遭到天懲。善惡有報是傳統的神傳文化,老天總是用各種方法警示於人。希望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們,能從政法委官員的悲劇中汲取正面教訓,停止迫害,守住善良,為自己、為家人積德造福才是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