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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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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九日】

  • 北京懷柔區九渡河鎮黃坎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溫玉紅非法抄家

  • 廣東省深圳市法輪功學員鐘迎春被騷擾

  • 吉林省長春市德惠市法輪功學員王亞芳被建設派出所警察騷擾

  • 陝西省西安市法輪功學員賈英家被騷擾和強行拍照

  • 陝西省西安市法輪功學員王秀英家被騷擾

  • 原重慶市高級法院執行局局長張曉川遭惡報獲刑11年

  • 北京懷柔區九渡河鎮黃坎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溫玉紅非法抄家

    2025年3月3日,北京懷柔九渡河鎮黃坎派出所警察、協警等人闖入九渡河鎮黃花鎮村法輪功學員溫玉紅家中。當天,溫玉紅沒有在家,警察強行把家裏的師父法像、年畫福字等資料搶走,說開「兩會」、「例行公事」。


    廣東省深圳市法輪功學員鐘迎春被騷擾

    邪黨每年三月份都要召開「兩會」,深圳坪地派出所警察又開始陸續騷擾當地的法輪功學員。2025年3月4日上午10點左右,深圳坪地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處等多人到法輪功學員鐘迎春家騷擾。她經常受到無理騷擾,給她生活帶來很多不便。無故騷擾民宅是違法的,希望他們不要幹壞事,能有一個好的前途。


    吉林省長春市德惠市法輪功學員王亞芳被建設派出所警察騷擾

    在3月3日晚上6點左右,吉林省長春市德惠市建設派出所一個警察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王亞芳家屬,說國保大隊叫拍照。家屬沒有配合。這個人的電話市15568883582。

    3月4日中午,這個警察又到王亞芳的單位去騷擾。


    陝西省西安市法輪功學員賈英家被騷擾和強行拍照

    2025年3月6號11點多,西安市胡家廟派出所警察和交社區的人員,闖到法輪功學員賈英家騷擾,並強行拍照。


    陝西省西安市法輪功學員王秀英家被騷擾

    2025年3月6號11點多,西安市興慶路派出所(原西安市沙坡派出所)警察和社區的人員,闖到法輪功學員王秀英家騷擾。


    原重慶市高級法院執行局局長張曉川遭惡報獲刑11年

    重慶市高級法院執行局局長張曉川,二零二一年八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開除公職,據二零二二年三月消息,被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審查起訴,後被判處十一年有期徒刑,罰金180萬。

    張曉川,男,漢族,生於一九六三年八月,重慶合川人。其主要履歷如下: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二月,在永川市法院工作,任邪黨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黨組書記、院長;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重慶市江北區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院長;二零一二年七月任重慶市高級法院中共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期間,張曉川聽從「六一零」和政法委的安排,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並與該區檢察院和派出所狼狽為奸,濫用職權,以莫須有的罪名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枉判,致使多名學員在監獄受到身心摧殘。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張曉川在永川市法院任職期間,至少有6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在江北區法院任職期間,至少有3人被冤判;在重慶市任職期間,僅在二零一四年,重慶市就有餘素華、彭世貴、周篤倫、謝興蓮、陳顯輝、周士傑、楊本惠、詹蘭珍、周基碧、楊莉、熊毓珍、唐豐華、錢豔平、張正英、張成英、龔一桂、趙興美、常光興、劉良英、許曉琴、塗志英、劉武華、劉邦和、劉道全等27人被非法庭審和枉判;二零一六年被枉判的就有23位法輪功學員;張曉川必將為此負全責。

    ◎張曉川在永川市法院工作期間發生的部份迫害事件

    1.永川區法輪功學員肖繼英,女,年齡未知,二零零三年六月被綁架,後被枉判七年。
    2.永川區法輪功學員湯酥蘭,女,三十多歲,二零零二年八月被綁架,後被枉判七年。
    3.永川區法輪功學員湯健,男,三十七歲,二零零二年七月被綁架,後被枉判四年。
    4.永川區法輪功學員彭享菊,女,四十多歲,被綁架,後被枉判三年。
    5.永川區法輪功學員劉友興,男,三十二歲,二零零三年被綁架,後被枉判。
    6.永川區法輪功學員代先明,男,五十三歲,二零零五年三月被綁架,後被枉判四年。

    ◎張曉川在江北區法院工作期間發生的部份迫害事件

    1.江北區法輪功學員陳昌蘭,女,五十多歲,二零一零年四月被綁架,後被枉判三年半。
    2.江北區法輪功學員陳昌元,男,四十歲,二零零八年七月被綁架,後被枉判。

    ◎張曉川在重慶市法院工作期間發生的部份迫害事件

    1.重慶市法輪功學員蔣有容,女,七十三歲,二零一八年八月被綁架,後被枉判。
    2.重慶市法輪功學員王曉霞,女,二零一四年被綁架,後在二零一五年十月庭審時突然離世。
    3.重慶市永川區法輪功學員肖紹貴,女,二零一五年被綁架,後被枉判一年六個月。
    4.重慶市潼南區法輪功學員唐西秀,女,七十歲左右,二零一三年被綁架,後被枉判(已離世)。

    ◎張曉川擔任重慶市高級法院黨組成員時發生的迫害事件

    渝北區法輪功學員陳明禧,男,五十二歲,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被綁架。二零二二年二月被江北區法院枉判四年,並勒索罰金一萬三千元。渝北區法輪功學員符中碧,女,七十五歲。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因發真相資料被綁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被枉判三年三個月,勒索處罰金五千元。符中碧和陳明禧兩人均不服法院非法判決,向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上訴後,兩人分別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二十九日,收到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的刑事裁定書,結果是兩人均被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日,符中碧和陳明禧兩人向重慶市高級法院再次上訴。然而,二零二三年一月,重慶高院無理駁回他們的申訴,維持非法原判。

    '張曉川'
    張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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