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慶潔,一九五三年出生,瀋陽農業大學附屬小學高級教師,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退休。孟慶潔退休前,一直從事小學畢業班班主任的工作。她勤懇敬業三十餘年,所帶的畢業班成績在整個東陵區都名列前茅。因為積勞成疾,孟慶潔常年患有眩暈症、眨眼症、梅核氣、神經官能症、胃病、心臟病、婦科病、左腿風濕症、高血壓等疾病。一九九七年,孟慶潔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不僅眩暈症沒再犯過,高血壓、心臟病不翼而飛,臉上的蝴蝶斑也奇蹟般的消失了,整個人健康起來了。
孟慶潔因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多次遭中共迫害,曾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判刑六年,共計被迫害三千三百多天,合計九年。孟慶潔這樣一個受學生愛戴、家長認可的、學校公認的好教師,因為信仰,被中共迫害的沒了職稱、沒了工資,在本應該照顧孫兒安享晚年的時刻,卻經受牢獄之苦。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早上七點左右,時年71歲的孟慶潔老師被瀋陽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國保大隊夥同東陵派出所入室綁架、非法抄家,大量私人財物被搶劫。整個過程中,警察身著便衣,沒有穿警服、沒有出示警察證,沒有搜查令。當日晚,孟慶潔老師被劫持至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構陷。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日,孟慶潔被構陷到瀋陽市大東區法院,負責此案的是大東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張巨濤,檢察院公訴人為楊玉娥。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瀋陽市大東區法院非法開庭,數十名親友進入法院聽審。最開始,審判長張巨濤覺得親友家屬人數眾多,不讓聽審,辯護律師與之交涉,重申這是公開審理,不能剝奪群眾聽審權利。於是院方加派了安保人手,扣押所有人手機和身份證才讓進入場內。
庭審期間,審判長多次打斷當事人孟慶潔的正當陳述,也屢次打斷辯護人的申辯陳述。尤其當辯護人提及「人權」、「公民權」、信仰自由、司法迫害、國際人權、炮製冤獄等詞彙時,皆被打斷,剝奪辯護權並提出非法警告。
由於此案沒有案件合法來源,只有公訴方所提的所謂「物證」和「證人證言」。物證收集合法性、歸屬性尚未確定,證人證言也是孤證。但是大東區檢察院和大東區法院堅持立案並開庭,這不僅僅是不嚴肅對待對司法程序,更是對法輪功信仰群體的司法歧視。根據訴訟法法律規定,證人證言必須經過庭審質證,但是公訴方竟然拒絕證人出庭質證,知法犯法。證人是在辯護方強烈要求下被允許出庭質證。
當事人孟慶潔屢次講述修煉真相皆被打斷,在最後陳述時也被制止。其辯護親友辯護人剛要陳述辯護詞,只因說了一句法輪功就被禁止發言,親友辯護人忍無可忍,當庭怒斥,本案就是在審理法輪功信仰案件,不提及法輪功如何陳述觀點。公訴方一口一句法輪功非法宣傳品沒有被禁止,反而辯護方不能提及法輪功字樣,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剝奪辯護權!
另一位辯護律師補充質問,審判長提醒我們注意政治立場,不要為法輪功說話,這簡直荒唐可笑,我們是當事人的辯護律師,不為當事人信仰權利發聲,難道還要站在公訴方替司法迫害發言嗎!但是審判長張巨濤沒有理會這些抗議,沒有允許辯護人最後陳述辯護詞,直接宣布休庭。
休庭後,證人留下來核對證言,不曾想法院叫來沈河分局國保大隊,並非法將證人身份證交給國保大隊。證人核對證人出來後索要身份證,國保大隊不但不給,反而以威脅口吻說不配合就羈押,用這種非法流氓方式帶走證人,並沒收手機。國保大隊和東陵派出所相關警察對證人進行長達五小時車輪式審訊,逼問證人為甚麼要在庭審上推翻之前證言,為甚麼要質疑案發時筆錄的簽名和指紋,幕後指使人是誰,若不交代就有坐牢判刑的可能,發現證人理智不屈,回答的有理有據,又改變策略,誣陷當事人的辯護律師謝燕益是美國間諜,勸告證人交代謝燕益歷史。證人理智如實回答。證人反覆強調,自己之所以出庭,就是為了澄清事實,幫助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依法公正審理此案,證人說我本人是孟慶潔女婿,我如果真的包庇當事人,我本可以最開始就不做問詢筆錄、不作證人,這樣對我岳母豈不是更有利。警察甚麼也沒有得到,後來在家屬詢問電話的追蹤下,做了筆記鑑定和指紋採樣後,他們放了證人。但是院方內通國保大隊非法脅迫證人,真是執法犯法!
孟慶潔老師辛勤教學的故事和更多遭受迫害的事實,請見《曾遭九年牢獄迫害 瀋陽退休教師又被扣全部退休金》。
案件相關人員:
審判長 張巨濤 瀋陽市大東區法院庭長
戴兵 瀋陽市大東區法院院長
瀋陽市大東區檢察院公訴人楊玉秋、王宇
瀋陽市沈河區國保大隊人員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