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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東營市七旬退休教師練敏芹被構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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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東營市70歲的退休女教師、法輪功學員練敏芹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連續兩次被東營濱海公安局基地分局警察非法抄家,之後被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練敏芹被構陷至檢察院。

三月五號,練敏芹被強迫到國保大隊,後得知是檢察院的人做筆錄。

練敏芹,一九五五年九月出生,勝利油田勝中社區供應幼兒園退休教師。她是個心地樸實善良的老人,修煉法輪功多年,身心受益:體重由原來不到100斤長到120斤,面色由原來的黑黃變得白裏透紅,和同齡人比顯得很年輕,無病一身輕;心胸也開朗了,總是樂呵呵的。以前她1.63米的個頭,體重卻不到100斤,面黃肌瘦,渾身沒勁,感冒發燒是常有的事。特別是困擾她大半生的鼻竇炎,一到天涼頭疼欲裂,帶膿鼻涕擦不完,苦不堪言。一九九七年八月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時常提醒自己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在哪裏都要做一個好人。在家裏,不再為一點小事跟丈夫吵架,遇事能站在他的角度上去考慮問題,體貼他,關心他,家庭和睦了;在單位裏不論領導分配甚麼活都沒有任何怨言把它幹好。當買斷工齡後,幼兒園的領導返聘她當食堂管理員。當時還有好幾個在職職工想幹,練敏芹想讓給她們,不當這個管理員了,領導卻說:「練老師,我就相信你,你就當是幫幫我的忙吧。」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下旬,練敏芹外出講真相被人拍照,此人是一便衣男警察。一週後,東營市濱海公安基地分局警察突然闖進練敏芹家,警察稱她被人舉報,然後就進行非法抄家,搶走了家裏的大法經書、師父法像等私人物品,之後練敏芹被所謂「取保候審「三個月,同時她被強迫繳納了一萬元所謂「保證金」。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首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後,因堅持修煉講真話,練敏芹曾遭受中共騷擾、非法關押、非法拘留的迫害,現今練敏芹再次遭到中共警察綁架構陷迫害。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根據憲法的規定,信仰、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一個人信甚麼或不信甚麼,是一個人的自由意志的體現,是天賦人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無權干涉。

刑法的根本原則是「法無明文不為罪」。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這個決定裏面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兩次出台了《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簡稱兩高司法解釋),也同樣沒有提到法輪功。二零零零年,公安部公開發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明確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法輪功不在其中。二零零五年,公安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三家聯合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號)文件,明確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法輪功不在其中。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相關信息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井岡山路910號
電話:0546-3012151
山東省濱海公安局基地分局
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淄博路210號 郵編:257092
基地分局辦案中心:0546-8506466、8506467
山東省東營市濱海公安局國保大隊長
王保信:18205461653
國保大隊長安茂森 18205461695(退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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