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法輪功 河南省、廣西又有三名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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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中國大陸報導)近年「倒查三十年」,諸多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最近得知,參與迫害法輪功,河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又有三名官員遭惡報,被查、開除公職等。這些還只是中共因迫害大法而遭惡報數量的冰山一角。除遭「整頓」之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原河南省開封市委政法委副書記薛勝利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三月河南省消息,原河南省開封市委政法委副書記薛勝利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薛勝利,五十多歲。主要履歷:二零一零年,任開封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任開封市檢察院政治部主任;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五年,任開封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後任開封市委政法委二級調研員。期間,薛勝利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薛勝利任開封市委政法委副書記、開封市委政法委二級調研員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河南省開封市法輪功學員張桂梅女士,遭受中共多年的騷擾、非法錄像照相、恐嚇威脅、綁架、非法判刑等迫害,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四歲。

張桂梅居住在開封市禹王台區菜市派出所轄區。二零二一年,張桂梅發救人的真相冊子,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開封市順河回族區法院非法判三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由於身體原因,張桂梅被「監外執行」。

從此以後,張桂梅經常遭受中共邪黨人員的騷擾、非法錄像、非法照相、恐嚇、威脅,一會兒說把她送進監獄,一會兒說要搜走她的《轉法輪》書,一會兒說要拿走她煉功用的播放器。就這樣,張桂梅的身體進一步惡化,還經常摔跤,家人就把她送到了養老院。張桂梅在養老院的兩個月內,還遭開封市禹王台區菜市派出所警察王亞楠(女,三十多歲)領一幫人繼續騷擾、非法錄像照相、恐嚇威脅,直至張桂梅離世。

◎在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七日上午,河南開封警察綁架了三名開封市法輪功學員,其中一名男法輪功學員馬永恆當天被抄家,並在其家中搶走了電腦、打印機等等私人物品,然後把馬永恆非法關押在開封市看守所。另兩名女法輪功學員楊桂芳、李美菊因檢查身體不合格,被要求「監視居住半年」。

◎法輪功學員楊愛勤,現年六十歲,二零一五年七月楊愛勤再次被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六年半,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出獄。她去西司門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恢復手續時,女民警說:「你的戶口在某某時間註銷了。」她不給楊愛勤辦理戶口。

◎二零二零年五月下旬,開封法輪功學員高靜、王瑩、郭小六被開封市示範區公安分局綁架,至開封市通許縣看守所迫害,後被非法轉至開封市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長達一年的身心摧殘迫害中,高靜、王瑩、郭小六三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二一年四月,開封市順河回族區法院非法開庭,對法輪功學員高靜、王瑩、郭小六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開封市北郊鄉派出所副所長趙朋輝綁架、搶劫七旬法輪功學員信春婷老太太後,繼續騷擾、恐嚇她。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趙朋輝還帶領檢察院的三個人給信春婷老人錄口供、企圖進一步構陷她。同時趙朋輝等警察還對她女兒一家人施加壓力,威脅、恐嚇、騷擾他們。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上午,法輪功學員曹徽,女,三十多歲,因生孩子在醫院住院,被綁架到開封市金明池派出所。中共不法人員到家裏抄家,又到其公婆家裏進行騷擾。

在曹徽生孩子還沒有滿月的情況下,被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七天。更殘忍的是,警察把照看她的母親和她的嬰兒從醫院騙出來,強行送到高鐵上,讓她母親抱著剛滿月的嬰兒在她將要出來的前一天,回她的老家,脅迫她丈夫的工作單位將其丈夫辭退,並威脅他們的房東不要租房給她。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八日上午,開封市法輪功學員張軍建被轄區民警韓運周敲開家門,在被要求出示合法證件:警官證、工作證、執法證的情況下,未出示任何有效證件強行拍照騷擾。

◎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上午十點左右,開封市法輪功學員路瑩,在回家的路上,被開封市新門關派出所警察劫持,並被以宣揚「封建迷信」、「利用會道門危害社會」為由,非法行政拘留十天。

◎開封警察綁架、關押、非法邊控法輪功學員蔡巧玲。開封市順河區國保大隊、通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無故綁架法輪功學員蔡巧玲女士,安加無理罪名將她非法拘留十三天,而後又以「偷越國境」等的荒唐罪名對她實施邊控,不許她辦理護照。蔡巧玲女士於二零二一年九月起向開封市政府投訴通許縣公安局的違法行為,維護自己作為公民的合法權利。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市長王雄昌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市長王雄昌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王雄昌,一九七零年十一月生。主要履歷: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任欽州市市長。期間,王雄昌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王雄昌任欽州市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法輪功學員陳選如女士,二零二三年八月,被警察綁架、關押在看守所,後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十個月。待她出獄時,她已經被迫害致嚴重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

陳選如,時年28歲,是位年輕的母親,有兩個才幾歲的孩子。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陳選如騎電動車上班途中的大街上,被欽州市公安局欽北分局的五、六個便衣國保警察綁架。警察押她去了她在欽南區工作的茶飲店附近的租住的房子,警察在屋子裏搜走一個幾年前他人存放的書包,書包裏有兩本《轉法輪》、經文及十幾本舊的《明慧週刊》等。

陳選如一直被非法關押到靈山縣看守所。期間,陳選如遭當地公、檢、法人員非法審問,逼迫所謂 「認罪」及非法庭審。最後當地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陳選如非法判刑十個月,勒索罰金三千元。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家屬去看守所探視陳選如,發現她被剪短髮、穿囚衣、銬手銬。家屬問她甚麼話她都不回答,狀似精神失常。六月一日,家屬再去看守所探監,發現陳選如仍被銬手銬,說話艱難,無法開口,且神志不清,舉止異常,嘴裏還不斷咀嚼著一個類似黑色的「糖果」的東西,牙齒全部變黑,已經完全精神失常。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是陳選如結束冤刑日,家屬去接她,靈山縣看守所所長、副所長將精神失常的陳選如攙扶著出來交給家屬。家屬接回家後,發現陳選如精神失常的程度非常嚴重,已經無法生活自理。她才29歲,膝下還有兩個幼兒,此慘境令家人情何以堪。

◎法輪功學員鄧容芳,女,今年六十三歲,原廣西防城港市港務局機電處工程師。二零二零年七月上旬,在廣西南寧市,她被警察綁架,當時被劫回防城港市,非法拘留五天。二零二一年一月前後,她被關押到廣西欽州「關愛中心」,二零二一年七月,在欽州關愛中心電教室的臨時法庭上,被以《刑法》300條破壞法律實施罪及兩高解釋非法判七年半徒刑,第二天就被轉送到南寧女子監獄。

◎法輪功學員陳桂蓮遭非法判刑:陳桂蓮,女,廣西防城港市港務局某學校教師。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陳桂蓮因發放真相護身符被欽南區南珠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三年三月,時年68歲的陳桂蓮遭欽州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兩萬元。陳桂蓮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曾三次被非法勞教,並曾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防城港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欽州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反邪教協會等在欽州市第六中學聯合舉辦「二零二三年欽州市反邪教警示教育進鄉村進校園」活動啟動儀式,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以及其它市反邪教工作協調機制成員單位、市第六中學學生代表、教職員工代表等1000多人參加活動。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藍群勝在啟動儀式上致辭並宣布活動正式啟動。藍群勝要求,要第一時間向老師、向學校報告,向公安機關舉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鵬主持活動。

活動儀式結束後,要求學生在反邪教紅布上簽上自己的名字,同時參觀反邪教系列展板,活動現場同時發放反邪教、反間諜、禁毒、《憲法 》、民族團結等相關宣傳資料。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委書黃瑜遭惡報被開除公職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廣西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委書黃瑜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黃瑜,五十多歲。主要履歷:二零二零年二月,任南寧市青秀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人選兼區政府黨組書記;二零二零年五月起兼任南寧仙葫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二零二一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任中共南寧市青秀區委書記。期間,黃瑜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黃瑜任南寧市青秀區委書記、代區長、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河北省唐山市法輪功學員肖文華、彭輝夫婦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廣西南寧市被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區分局抄家、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廣西南寧市第二看守所至二零二五年三月。被南寧市江南區檢察院和南寧市江南區法院非法訴訟。

◎二零二零年三月五日,法輪功學員呂博與母親在民主路發放《躲過瘟疫的方法》,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二日被南寧市反×教辦公室大隊長黃毓鶴、韋功成及南寧市青秀區十幾個警察闖入家中,非法抄家、綁架,警察非法抄走大法書、電腦、手機、真相資料、錢幣等很多物品。

當天在呂博家中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呂博、付淑傑、甘永蓮(甘永蓮懷孕四個月)、莫利娟四名法輪功學員。呂博和母親付淑傑幾天後回家,但警察日夜看守在門口,不讓自由出門,不讓接觸外界。

莫利娟和甘永蓮家當時均被非法抄家,她們回到家後,法輪功學員莫利娟及妹妹莫利福被綁架到南寧市長罡路一洗腦班強制洗腦一個月,使姐妹倆身心備受摧殘。甘永蓮被警察和社區人員騷擾至今。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呂博、付淑傑被南寧市長崗路派出所黃警長綁架到南寧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67歲的健康老人付淑傑身心備受折磨至身體癱瘓不能動,八個月沒睡一分鐘覺。付淑傑、呂博於二零二一年三月被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法院一審非法判決:付淑傑一年,罰金五千元;呂博十個月,罰金三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網報導,劉光榮,南寧市青秀區政法委副書記、六一零辦公室主任,組織南寧市青秀區學校、社區進行誹謗法輪功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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