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安徽省安慶市公安局菱北分局局長吳在球遭惡報被判刑六年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安徽省媒體報導,安徽省安慶市公安局菱北分局局長吳在球嚴重違法被判刑六年、罰款五十一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追繳。
吳在球,五十多歲。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一年,任安徽省安慶市公安局菱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吳在球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吳在球任安慶市公安局菱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法輪功學員黃志松與江峽根被安慶市國保警察、轄區警察從家中綁架,非法關押在安慶市看守所。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安慶市太湖縣法院對他們非法庭審,兩位法輪功學員和三位辯護人都做了無罪辯護。後黃志松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後上訴,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被安慶市中級法院非法裁定維持原判,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被劫持到安徽省宿州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黃志松被迫害,使其同為法輪功學員的妻子陳玲霞遭受沉重打擊。陳玲霞當時與丈夫同時被綁架,遭非法行政拘留迫害,因疫情未執行。為了營救丈夫,陳玲霞奔波於從公安機關、檢察院到法院等多個部門之間,向各有關機構人員講法輪功真相,為夫申冤,同時聘請多位律師維護丈夫的合法權利。
陳玲霞日夜奔波,她背負著巨大壓力,多次暗中垂淚,夜不能寐,身心交瘁,終於不堪重負,身體出現嚴重病狀,在二月二十四日開庭當日,未能夫妻相見,兩天後的二月二十六日,陳玲霞突然撒手人寰,終年五十五歲。
◎安慶法輪功學員舒玉蘭和從合肥來安慶的姐姐舒玉蓮,二零二零年五月二日,發真相資料被跟蹤的警察綁架到安慶大南門派出所,第二天被送看守所時,體檢後,兩人的血壓都很高,看守所拒收。警察很不甘心的將兩人放回家,但要求兩人每天要到派出所報到。為了進一步控制兩人的人身自由,警察強行給兩人戴上了電子腳鐐。這種電子腳鐐分兩部份,一個戴在腳腕上,另一部份放在家中,據說人離開家二十米電子腳鐐就會叫,這電子腳鐐能定位和監聽。二零二零年五月中旬,姐姐舒玉蓮在戴著電子腳鐐的情況下,被允許回到了合肥的自己家中,舒玉蓮所在轄區的派出所警察馬上上門騷擾。同樣,安慶這邊,舒玉蘭被警察要求一直要戴電子腳鐐,她家轄區的菱北分局同安派出所警察也上門拍照騷擾。警察對舒玉蘭說,要將她倆的材料交檢察院。
二、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檢察院檢察長幹晉左遭惡報被查
二零一八年五月山西省媒體報導,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檢察院檢察長幹晉左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幹晉左,一九六零年三月生,陝西延川人。主要履歷:一九九八年五月,任靈石縣檢察院檢察長;二零零三年八月,任介休市檢察院檢察長;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任晉中市榆次區檢察院檢察長。期間,幹晉左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幹晉左任介休市檢察院檢察長、晉中市榆次區檢察院檢察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前後,法輪功學員曹雙梅,女,五十二歲在家中被一群介休市公安惡警無故綁架後非法判刑。二零零八年五月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進行迫害。
入獄後,為了逼迫她「轉化」,山西省女子監獄二隊教導員雷潤香對她關禁閉,用犯人包夾,強制看光盤洗腦,不讓睡覺,罰站,長時間做奴工,用電棍電擊,圍毆,灌食,逼迫吃大便等方式折磨她。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九日上午九時許,曹雙梅被山西省女子監獄二隊教導員雷潤香指使監獄服刑犯人孫芳芬、張新琴包夾封閉毆打致死。
◎山西介休市法輪功學員范小蓮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晚八點左右在家被介休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被劫持到榆次看守所兩個月未回。介休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十八大前又闖到各個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把七名法輪功學員弄到國保科審問並沒收了她們的手機。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溫朔雁第二次非法開庭,律師為溫朔雁做了無罪辯護。溫朔雁的妹妹在開庭前也向法官提供了溫朔雁的兒子患有嚴重抑鬱症,需要照料的醫院出示的證明,但最後溫朔雁仍被冤判九年,她當庭提起上訴。
◎二零一四年二月份以後一段時間,晉中市公安局榆次區分局國保大隊長申建軍連續綁架、騷擾十八位法輪功學員,並與榆次檢察院和法院構陷五人入冤獄:法輪功學員程賢德(75歲)三年,王雙春和鄭建美四年,劉增芳(70多歲,文史學教授)和唐華峰三年零六個月。程賢德被冤判不久含冤離世,劉增芳因身體原因回家。
直至二零一五年三月,晉中市公安局榆次區分局國保大隊再次補充捏造「證據」之後,第四次向晉中市榆次區檢察院遞交材料。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由晉中市榆次區檢察院對劉增芳、程賢德等五名無辜法輪功學員提出非法公訴,在晉中榆次區法院非法開庭。
◎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七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程賢德,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在看守所被迫害到身體極度衰弱,回家後二十多天後,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九日含冤離世。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在不符合拘留條件下,晉中市國保大隊對法輪功學員程賢德老人刑事拘留;十月三十日榆次區法院非法對他與另外四名法輪功學員開庭,非法判他三年。程賢德老人提起上訴。在看守所裏,程賢德老人已經不能自理,幾次拉在褲裏,直至奄奄一息,才於十二月十八日放回家,說是「監視居住」。回家當時,他已經不認識人了,二十多天後,在山西晉中醫院去世。
三、雲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區公安分局政委劉平俊遭惡報被開除公職
二零二一年四月雲南省媒體報導,雲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區公安分局政委劉平俊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劉平俊,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出生,雲南昭陽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二零年,任雲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區公安分局政委(副處級)。二零二零年七月劉平俊被查。期間,劉平俊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劉平俊任雲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區公安分局政委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得知,雲南省昭通市昭陽區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王正英、莊蓮芬、黃道珍、陳功芬、施紹翠、施紹蘭、呂大芳、龍國玉、祖守珍、朱瓊、馬弟美、施紹全、鄧發會、陳德會等十五人遭當地警察非法抄家、逼簽字,按手印。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早晨,孫治貴老人因攜帶真相資料,在從昭通到彝良的客車上,被昭通市昭陽區國保大隊楊雲昆等警察強行擄走,後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四、黑龍江省望奎縣公安局局長劉文輝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一年三月黑龍江省媒體報導,黑龍江省望奎縣公安局局長劉文輝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劉文輝,一九六一年十月生,黑龍江肇源人。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黑龍江省望奎縣公安局局長。
◎黑龍江省望奎縣法輪功學員李華、紀桂珍、張春仁三人,在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去望奎縣鄉鎮村屯辦事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望奎縣公安局在車裏搜出了真相資料,被非法關押在望奎縣看守所或公安局大樓。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望奎縣法輪功學員李華、紀桂珍、張春仁三人回到家中。
◎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黑龍江省望奎縣法輪功學員翟海紅(原名翟紅梅)、陳立君外出講真相時遭人構陷,當日被警察綁架到望奎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初,黑龍江省望奎縣公安局「六一零」頭目李龍,給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和他們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