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法輪功 四川、重慶三名公檢法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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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最近得知,因為跟隨中共,參與迫害法輪功,四川省和重慶市又有三名公、檢、法官員遭惡報,四川省廣安市中級法院審判員楊鈞被判刑、原四川省廣元市公安局利州區分局副局長徐成軍被查、原重慶市黔江區檢察院檢察長葛森林被查。

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四川省廣安市中級法院審判員楊鈞遭惡報被判刑

二零二四年八月四川省消息,四川省廣安市中級法院三級調研員、審判員楊鈞被判刑五年、罰款二十萬。

楊鈞,一九六七年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二零年,任四川省廣安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庭長、刑事審判二庭庭長;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後任三級調研員。期間,楊鈞作為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對下級區、縣法院審判法輪功學員是起直接指導、確定刑期的作用的,楊鈞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楊鈞任四川省廣安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庭長、刑事審判二庭庭長、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法輪功學員鄒雲祝被人舉報,於早上五點在家中被廣安「六一零」、國保、祿市鎮派出所等人員強行綁架,連同鄒雲祝的妻子一起綁架到派出所,然後警察非法抄家,抄家時家裏沒有任何人在場。警察把所有的門鎖、櫃鎖全部撬壞,罈罈罐罐全部倒出,搶劫走電腦、打印設備、耗材及現金等大量私人物品,沒有出示和留下任何手續。

鄒雲祝被綁架到看守所後,一直絕食反迫害,一度生命垂危。華鎣市法院在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沒有開庭就對鄒雲祝非法判刑三年半。鄒雲祝提出上訴,要求改判無罪。家人也為鄒雲祝聘請了律師進行無罪辯護。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廣安市中院在華鎣市法院審判庭對鄒雲祝上訴案公開開庭審理。在庭上,鄒雲祝的律師指出,中國《憲法》三十六條賦予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同 時也有傳播信仰的自由。而製作、散發法輪功的宣傳資料屬於信仰自由範疇,鄒雲祝製作再多的宣傳資料、光盤均不違法,而且應受到憲法和法律保護,要求法院判決無罪,並當庭釋放。律師辯護法輪功不是×教時,法官稱「下來說」,但法院依然維持非法的一審冤判。鄒雲祝後來被從華鎣市看守所送至四川樂山嘉州監獄迫害,直到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二零年四月初,熬過了六年的非法關押、不久將出獄的廣安市鄰水縣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羅學放,被嘉州監獄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庹萬學,男,約五十歲,家住廣安市廣安區,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在廣安市廣安區國保大抓捕中,法輪功學員庹萬學被綁架。二零二零年,被廣安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已被劫往樂山嘉州監獄迫害。

◎廣安市鄰水縣法輪功學員孟如芳二零一九年在石永鎮講真相被惡人舉報被綁架後被抄家,被抄走私人物品、電腦以及大法資料等。二零一九年孟如芳被冤判三年。她堅決不簽字,不承認中共的非法陷害、判刑。孟如芳被非法關押在廣安看守所,因鄰水沒女看守所。

◎廣安市華鎣市法院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羅媛玲,於年末非法誣判她兩年,她已提出上訴。法院還欲搶她兩萬元。

◎據悉,四川省廣安市華鎣市大法弟子彭世瓊,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晚被綁架以來,非法關押於廣安市看守所,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被廣安區法院非法開庭誣判三年,因本人不服上訴,將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廣安市二審非法開庭。

◎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時任邪黨廣安市政法委書記的余儀、廣安市國安大隊長羅成為首的二十幾個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林節所在的出租屋,抄走向林節衣縮食購買的多台電腦、打印機、現金和存摺等價值十幾萬元的私人財物,並暴力綁架了向林等三位青年人。在非法關押中,三名法輪功學員皆遭到酷刑折磨和非人對待。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廣安區法院秘密在協興法庭開庭,非法審判向林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隨後,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重刑,向林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廣安市鄰水縣縣委書記李隆席與六一零主任羅誠、網警隊長高揚、專案組組長馮小娟等策劃跟蹤綁架了十九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逮捕,其中一名法輪功學員的親人去要人也被綁架。最近,其中七人收到起訴書。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鄰水縣法院非法庭審七名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王正鋒、唐素蘭、徐開瓊、李坤菊、鐘東勝、羅學放、張碧蘭。法輪功學員和三位律師正氣十足、義正詞嚴,律師提問有理有據、合理合法,審判長答不上來、多次打斷,公訴人所訴法律依據不足,中途審不下去,幾次休庭。法官坐不住了,說她做不了主,於是就打電話向上級請示彙報。最後法官宣布休庭,何時開庭另行通知。

◎二零一五年十月,廣安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叢媛、鄧德玉非法判刑,張叢媛三年、鄧德玉一年半,目前兩人已被劫持到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廣安市中級法院的授意下,廣安市岳池縣法院再一次非法庭審了廣安市武勝縣女大法弟子劉祿蘭、楊洪瓊、黃玉蓮,並對她們非法判刑。劉祿蘭、楊洪瓊被非法判刑兩年,黃玉蓮被判緩刑三年。

二、原四川省廣元市公安局利州區分局副局長徐成軍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四川省消息,原四川省廣元市公安局利州區分局副局長徐成軍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徐成軍,一九六九年八月生,四川廣元人。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任廣元市公安局利州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徐成軍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徐成軍任廣元市公安局利州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蒼溪縣法輪功學員趙慶碧,女,時年60多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在廣元市發真相資料時被廣元市利州區嘉陵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廣元雪峰看守所。八月十三日利州區檢察院下達逮捕令,要求嘉陵派出所警察進一步補充材料。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廣元市利州區至少有7位法輪功學員被當地派出所警察騷擾,有3人遭非法抄家。本週又有1位法輪功學員遭騷擾、抄家。

◎法輪功學員蘇青華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從成都市郫縣看守所無罪釋放回家,到現在基本處於流離失所狀態,期間又被非法關押過兩次:一次是在廣西打工期間被非法拘留;一次是到北京上訪維護自己的權利時被非法拘留。

蘇青華的戶籍關係在廣元市利州區,所以廣元市利州區公安、「六一零」對他實施嚴密監控和管制。蘇青華的父母親家人住在成都市新都區,這期間廣元市利州區的公安局、「六一零」等多次到新都來找蘇青華,多數時間都找不到。蘇青華要解決生活問題就要到處打工。

二零二零年廣元市利州區公安局與新都區公安局城西派出所聯合在一起對蘇青華進行追蹤管控。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下午兩點左右,蘇青華的父母親家門前一輛廣元牌號的警車,這就是由趙大剛帶隊到新都來找蘇青華的,下午四點過他們一行5-6人就來敲蘇家的門了,他們又聯合了新都區城西派出所蔡安明(金都社區片警)、蘇青華父親退休辦人員、等一行人員來到蘇青華的家,一陣狂敲門後,蘇的母親給他們開了門:一幫人進門後有攝像的、主要問話的有:趙大剛和蔡安明兩人,主要以趙大剛為主,他們就是要蘇青華的聯繫方式及他的個人資料,畢業證甚麼的。他們謊稱是給蘇解決工作、安排廉租房、還給他解決低保等等,當他們得不到蘇的任何東西時就亂翻東西,見到手機就要查看。趙大剛還威脅蘇母說:他已經到了蘇的母親單位了解了蘇的母親的情況信息。下午快六點時他們一無所獲離開了蘇青華的家。

三、原重慶市黔江區檢察院檢察長葛森林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重慶市消息,原重慶市黔江區檢察院檢察長葛森林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葛森林,土家族,一九五七年十月生,重慶黔江人。主要履歷:一九九七年六月,任重慶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檢察院書記、檢察長;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五月,任重慶市黔江區檢察院書記、檢察長;二零零四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任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書記、檢察長;二零一五年五月起,任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書記、檢察長;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退休。期間,葛森林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葛森林任重慶市黔江區檢察院書記、檢察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黔江區公安局「六一零」辦公室(法制科)人員再次非法拘捕黔江區法輪功學員劉玉珍並夥同黔江區檢察院、黔江區法院判處她有期徒刑三年,理由是她到街上宣傳、散發、張貼了法輪功方面的資料傳單。

◎二零零一年五月期間黔江區法輪功學員王淑瓊被黔江公安局法制科王萍等五、六人強行拘留關押在看守所兩天三夜。二零零一年七月,黔江「六一零」主要成員李慶懷等人再次強行綁架王淑瓊,王淑瓊被關押在看守所一個多月。

之後,王淑瓊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被檢察院公訴、被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王淑瓊不服上訴到重慶市中級法院黔江區分院,請了律師,費用花了1萬多元,結果仍被判定維持原判。

◎重慶市黔江區法輪功學員冉夢炳,女,60歲,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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