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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巨野縣85歲王香玲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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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菏澤市巨野縣今年八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香玲被非法判一年;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劉秋霞,被非法判一年六個月。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巨野縣各派出所針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統一執行敲門行動,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王香玲、劉秋霞、馬秀芹及其他幾位學員家中,進行非法抄家、綁架。

王香玲、劉秋霞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巨野縣公安局構陷至鄆城縣檢察院,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被鄆城縣法院非法開庭、沒有結果。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王香玲、劉秋霞再次被非法開庭,劉秋霞被冤判一年六個月,王香玲被冤判一年。現被關押在菏澤市看守所,兩人已上訴至菏澤市法院。

另知悉,巨野縣法輪功學員馬秀芹(女,七十多歲),鄆城縣法輪功學員崔軍等六人,都被鄆城縣法院非法判刑,他們七人均已上訴。具體情況不詳,請知情者補充。

鄆城縣檢察院 檢察官初冬梅,檢察官助理劉洪文,是公訴人。

王香玲是一九九八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在這之前,她體弱多病,是出名的病秧子、藥簍子,三十歲上得了類風濕關節炎,雙手指變形、彎曲,不能幹活,不敢沾涼水,痛得晚上不能睡覺;還有頑固的皮膚病,彎曲的雙手經常蛻皮,滲著血跡,疼得鑽心;雙眼整天流淚,模糊不清,看不清東西,與熟人走對面都看不見是誰。煉功後,按照師父教導的「真、善、忍」的要求,在與人相處中努力去做一個好人,不知不覺一身的病全好了,覺得活得有了意義,整天樂呵呵的。她把婆婆接到家裏贍養,直到老人去世,婆婆姑嫂誇她孝順善良。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王香玲去北京上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北京大興警察毆打拘禁六天,被巨野縣610警察綁架到巨野縣看守所非法拘禁四個月,二零零一年四月被巨野縣610國保警察綁架到山東省王村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山東省王村勞教所被迫勞動,天天剪線頭,從早晨幹到夜裏十二點,累得頭暈眼花,脖子疼痛難忍。

劉秋霞是一九九八年中秋節後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從九三年她得了嚴重的神經衰弱,每天睡覺不敢少於九個半小時,還是每天昏昏沉沉,腿像灌了鉛;九七年中秋節又得上了闌尾炎,而且一發不可收。生活中稍一不注意就發作,到九八年的中秋節一年的時間竟然得了六次闌尾炎,最後一次在縣醫院住院說要手術,術前檢查已經腸粘連不能再做手術。就這樣輸了七天液體,吃了十八副中藥腹疼還是不時發作,身體更加消瘦無力。隔壁辦公室的一位同事看她身體不好,再次勸她嘗試煉法輪功,不行也不損失啥。不好再一次拒絕,她開始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兩個月後,終於找回了二十多歲時無病一身輕的美好,吃飯時不用在飯桌上小心翼翼,熱的涼的生的熟的啥都敢吃,闌尾炎再沒犯過,晚上睡覺沾枕頭不能超過五分鐘,一覺醒來神清氣爽,工作起來思路清晰,心情也變得開朗了。九八年起連續三年她被評為縣級、地區級先進工作者。

劉秋霞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被菏澤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到菏澤市公安局,同日被巨野縣610國保大隊胡欽龍綁架到巨野縣看守所,八月二十四日被巨野縣610國保大隊胡欽龍綁架到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劉秋霞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被巨野縣610國保大隊大隊長王合亭、龐欣綁架到菏澤市看守所;二月十六日,被巨野縣610國保大隊龐欣等人綁架到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二零零六年二月~二零零七年十月在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遭摧殘,面壁罰站、除吃飯睡覺,其餘時間一個姿勢坐小板凳不許動,24小時有包夾和吸毒人員監管,長期剝奪睡眠,每天夜裏12點睡覺、3點鐘起床。每次去廁所有2個包夾跟著,大便2分鐘,小便1分鐘,到時間就硬拽,不准洗手,不准和任何人說話。為逼迫她轉化,一大隊的孫姓隊長每天多次對劉秋霞進行侮辱謾罵恐嚇,「在這裏不轉化就等著把牢底坐穿吧,這裏到期了就轉到監獄……」劉秋霞和她講道理就被一頓拳打腳踢,專門用高跟鞋踢小腿骨頭。劉秋霞被強制看誣陷法輪功的錄像,不看就又打又罵。

鄆城縣法院審判長 趙桂峰 手機 15020532399;
審判員 華全功
陪審員 葛惠傑
書記員 陳德儒
鄆城縣法院電話:05306896030

巨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辦公室電話:0530-3334199
大隊長龐欣0530-3334139、1395306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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