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英老人以前患有多種疾病(她是工傷6級),修煉法輪功後全好了,每年為單位節省醫藥費一萬多元。她按真善忍做好人,在單位主管財務,從不貪污腐敗。
洪英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被金錢堡派出所三名警察從家中強制帶走,派出所非法抄家,搶劫走部份大法相關材料,給出的所謂「理由」是說洪英買菜時與人宣傳大法內容被舉報。
洪英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看守所(葦子溝看守所)構陷,期間不讓家屬和律師探望。在送看守所的過程中,有三次因她身體不合格拒收的情況下,警察又帶她去醫大二院體檢,最終強送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四月中旬至五月中旬,在吉林省政法委、長春市政法委、610的組織、策劃、指揮下,長春市公安局對數十名法輪功學員綁架迫害,尤其是長春市二道公安分局,參與了幾乎所有的綁架行動。
洪英及其餘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朝陽區法院。目前得知洪英被非法判一年零三個月,她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長春市蘭家監獄。
根據明慧網曝光的迫害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吉林省九個地區的法輪功學員570人次遭受著各種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4人被迫害致死或含冤離世;47人被非法判刑; 238人次被綁架; 122人次被騷擾;138人被非法抄家;11人被強制洗腦;2人流離失所;3人失蹤;各種經濟迫害5人,迫害金額為81000多元。
金錢堡派出所參與非法抓捕的三名警察其中有:
派出所副所長;莊姓警官,電話:15904409245。
非法審判的法官為陳曉靜,電話:0431-88559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