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對待修煉 不能向邪惡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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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二零二四年,我出去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了,被叫到派出所。因為當時我學法少,怕心重,向警察妥協了。派出所警察把寫好的「三書」叫我簽名,兒子替我簽上了,還罰我五百元錢,兒子替我給交了。

回家後,我和兩個兒子說:我們這樣做不對,大法師父是來救人的,媽媽是助師正法的,師父叫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大法是正法。我們這樣做,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我知道是媽做的不好,不但沒救那個人,還讓你們犯罪了。我們應該向師父懺悔、贖罪。我把你們倆的名字寫在「鄭重聲明」上發表出去。他倆同意,都寫上了。

我和兩個兒子說:我以前腰、腿、頭痛都好了,是師父給我拿掉了。前段時間,我的眼睛長了一塊玻璃體一樣的東西,快擋住瞳孔了,現在都退了,一點也沒有了。還有,我的腰得了「蛇盤瘡」,按常人說快到頭了,我沒吃藥,沒打針,都好了。還有我的腿,十幾歲時晚上睡覺,叫針扎了,發病了,一個多月也沒上學,以後好了,但皮都貼骨頭上了。現在,肉都長滿了,和好腿一樣了。六十多歲了,師父都給我的身體淨化好了。二十六年了,我沒吃一粒藥,沒打一支針。師父把我的身體淨化的健健康康。師父沒有放棄我這個不爭氣的弟子,天天在我身邊看護著我、保護著我。我萬分感謝師父的洪大慈悲與救度,真是用常人語言難以言表。

兩個兒子離開以後,我大哭一場,心裏很難受,後悔、自責、內疚湧上心頭。那天晚上,我沒吃飯,也沒燒炕,翻來覆去的睡不著。兩個兒子回家後,也沒吃、沒睡,他們心裏很難受,怕我被抓、被打。

從那起,我學法、打坐煉功,有時就流淚,覺的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現在認識到了,向邪惡因素妥協是最可恥的事,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沒有百分之百信師、信法。我怕大法弟子知道了,沒臉見大法弟子,左右為難,一直沒有曝光邪惡迫害我的罪行。

師父說:「其實,失去這萬古機緣與來世上的真正目地,比沒臉見人的執著更可怕。修煉就是修煉,修煉就是去掉執著、去掉人不好的行為與各種怕心,包括怕這怕那的人心。」「如果放下這壓在心裏的罪惡,走回來,幹的一切都是乾乾淨淨的、大法弟子修煉中的事。」「作為師父我從不記你們在修煉中做的錯事,只記你們做的好事與成就」(《精進要旨三》〈走出死關〉)。

師父的法給我指明了一條寬闊的修煉路,洗滌了我心裏的陰霾,增加了我的修煉信心,鼓勵我勇猛精進。謝謝師父無量洪大慈悲,給我重新修煉的機會,我要珍惜這萬古機緣。

我鄭重聲明,從新修煉,精進實修,多學法,學好法,向內找,去掉名利執著和人心,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助師救更多眾生,做師父真修弟子。

叩拜師父慈悲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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