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不理智不理性,完全用欺騙的方式來博取他人的崇拜,自我崇拜的欺騙者,和崇拜他的那些追隨者,難道就不能用常識想一下嗎?何為常識,常識是或多或少具有普遍性並且或多或少無需思考或爭論即可掌握的知識、判斷和品味。因此,它通常被認為代表了任何成年人都應具備的基本水平的實際判斷能力或基本事實知識。
師父說:「有一些學員就是不重視學法,經常把大法學員中出現的甚麼情況都用常人心來認識,不只是表現在盲目崇拜上,其實這種人心的表現是修煉人與常人的真實體現。」(《精進要旨三》〈去人心〉)
在中國大陸,沒有言論自由,沒有信仰自由,當看到國外大法弟子能公開講述大法真相,那是多麼幸福。如果在國外這樣的環境都在虛榮、自大、崇拜,請問如果在中國大陸會出現甚麼?是大法讓我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是大法把我們從這個亂世拉了出來,是大法把我們從隨波逐流的混世中托了起來,我們還有甚麼虛榮、自大和崇拜?人要有良心,這是做人的道理,但是我們是大法弟子是個修煉人,那麼當自大、虛榮和崇拜的出現時,請問我們的良知去了哪裏?
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應該以大局為重,用理性和常識做好自己應該做的,整體提高整體昇華,這才能對得起我們的良知,才能對得起師父的苦度!
個人理解,層次有限,不對的地方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