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聽人說二級建造師的證書外掛在其它單位可以掙點錢,於是我也考了一個二建證書,也想增加點收入。這種現象在中國大陸是默許的,監管部門也知道,也沒人管,但法律上不認可。大概有四、五年了,一直也挺順利,我也一直心安理得的這麼做著,從來沒想到不合法這個問題。直到二零二三年,和中介發生了一些矛盾,雖然當時自己也站在法上悟了,最終認為是自己的利益心造成的,(詳細經過不在本文論述)但結果卻不盡如人意,自己也很苦惱,直到今年發生了丟頭盔的事,我才找到了根本的原因。這是師父的精心安排呀!
事情是這樣的:二建外掛,需要配合考安全員b本,企業才願意用。二零二五年二月份,企業給我安排了考b本,考試成績一次順利考過,自己也挺高興。可是等了兩天說我違紀了。我一時有點懵,怎麼會這樣?原因是考試時要求雙攝像頭監控,我忘了把手機的攝像頭反過來對著自己。怎麼也沒想到竟然犯這麼低級的錯誤。後來悟到是修煉上有漏了。沒考過從新再考吧,企業又給從新報了名。二零二五年三月底從新又考了試。
之後有一天,我的腰突然疼的厲害,像斷了似的,疼的連腰也彎不下。我知道是修煉上出了問題,開始向內找,雖然好了點,但還是疼。有一天,兒子下晚自習回來說發現有陌生人想偷他的車,結果把他的頭盔偷走了。中國大陸丟車的現象很普遍,已經見怪不怪了,我也沒有多想。可是沒幾天,丈夫的電動車頭盔也丟了。丈夫說自己那個頭盔那麼破舊還有人偷。我還說了一些常人的話,還是沒有和自己的修煉聯繫起來。
突然有一天,「頭盔」兩個字清晰的出現在我的頭腦中,我念出聲來:「頭盔、頭盔。」我忽然想到頭盔是建築工地用的,這不是和我要考的安全員b本有關係嗎?(註﹕安全員b本是建築行業要考的)這一定是慈悲的師父看我不悟在點化我。兩次丟頭盔,作為一個修煉人,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事哪有偶然的?難道我不應該考這個安全員b本?我在思想中想來想去,忽然茅塞頓開,想到二建證書外掛其他單位是違法的。我心中充滿了對師父的感恩,謝謝師父讓弟子認識到了這個根本的問題。
回想起去年我陷在矛盾中,向內找了好多人心,卻沒有找到實質的問題,這不僅僅是利益心的問題,已經是做了違法的事情。大法弟子是來助師正法,正一切不正的,自己怎麼還能做違法的事情呢?可後天那個假我還抱著執著不想去,不想失去人中的那點利益,不斷的給我往腦子裏打:雖然有關規定不允許外掛證書,但現實中是可行的,大家也都在這麼做,而且是誰都知道是默許的。就像事實婚姻是一個道理,雖然法律上不認可,可是現實中大家都認可。這些思想在干擾著我,實際是後天的這個利益心在活動著,利益心也是一個生命,它不想死。
我得到的是高層次上的東西,不得用高層次的理去要求自己嗎?人的對和錯不是修煉中的對和錯,人認為對的不一定是真的對,我能用人的理衡量自己嗎?常人怎麼做你也怎麼做,你不就是個常人嗎?能說你是個煉功人嗎?法律明確規定了外掛證書是違法的。常人這一層的法也是宇宙大法在最低一層的表現。我連常人這一層的法都不遵守,我還是個修煉人嗎?我這不是修煉有漏嗎?師父教我的是修佛修道的大法,我還有甚麼放不下的呢?這點人的東西我還放不下嗎?
我心中對師父說:師父,弟子一定放下這個利益心,弟子不再考這個安全員了。可轉念一想:我已經和對方簽了一年的合同,我如果現在就不考,我這不又是違約了嗎?我覺的不對。我們大法弟子修的是為他的覺者,大法要求我們遇到事情首先想:這麼做對別人有沒有好處,別人能不能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而我要怎麼做,我要那麼做,這不又是為私的做法嗎?我思來想去,我既然和對方簽了合同,我就得為對方負責任。我和師父說:師父,弟子絕不再外掛證書了。弟子現在考安全員完全是出於為對方考慮,因為這是對方工作的需要,弟子不能傷害別人的利益,等一年的合同到期,弟子就把證書拿回來。考過考不過並不重要,一切隨其自然最好。
在外掛證書這件事情上,我這麼向內找、那麼向內找,其實一直沒找到根本的原因,師父看弟子沒能悟上來,就精心的安排了家人丟頭盔的事情。看似和自己沒關係,其實修煉人看到的、聽到的、遇到的每一件事情都和自己的修煉有關,因為我們的一生是修煉的一生,沒有任何偶然的事情。雖然要失去常人中的利益,但心裏是舒服的,釋然的,感謝師父讓弟子在這件事上徹徹底底的認識上來,放下了這個利益心。謝謝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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