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貴陽花溪區溪北派出所警察余磊(穿便裝)等一行四人到馬薇娜家敲門,她的家人未回應。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有三個人到馬薇娜在貴大南苑的家敲門,他們自稱是街道的。馬薇娜的現住址貴大南苑屬陽光街道管轄,轄區派出所是陽光派出所。馬薇娜隔著門問他們是幹甚麼的?其中一戴小眼鏡的人說:「審問一下你們的信息,看你們是不是這裏的。」馬薇娜回答:「我們不是這裏的。」遂把門關了。這時就聽戴小眼鏡的人在外面問旁邊人:「這裏是甚麼屬地?」旁邊人回答:清溪南。於是「小眼鏡」馬上大聲說:「我們是清溪街道的,來核實你家信息。」這裏明明屬陽光街道的,這一來知道他們是溪北街道過來的,跨街道來騷擾。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貴大南苑居委會副主任沈文秀等兩人又到馬薇娜敲門,說是核實一下居住信息。馬薇娜問他們:「我們住在這非法嗎?」回答:「不是,是年關到了才來核實。」馬薇娜指出他們這樣做是做是非法的。他們就走了。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貴大南苑居委會一男性人員領著兩個人到馬薇娜,為首的一人敲門說,他們是陽光派出所的,來入戶調查登記,說每家都要走訪。馬薇娜說:「不存在這種說法,法律沒有賦予你們這種權力。」然後兩個人走了。後得知,敲門的人是溪北派出所副所長陳航,他卻謊稱自己是陽光派出所的。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八日近中午時,馬薇娜家又有三個人來敲門,為首者說他們是辦事處的。過了一會兒,他們打電話給馬薇娜的丈夫,問馬薇娜在哪兒住?馬薇娜的丈夫當時在外面,告訴他們,馬薇娜就在貴大南苑家裏,但不會給他們開門。為首的人說不開門他們就一直敲門。為首者穿著一件棗紅色衛衣,馬薇娜問他是誰,他說是警察,問他來的法律依據,他馬上打岔轉移話題。後得知這人就是陳航。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五點多,有人打電話給馬薇娜的丈夫,要求每過一段時間發一張馬薇娜的照片給他們。馬薇娜接過電話,告訴他,根本不可能!馬薇娜聽出這人聲音就是上一次來的那個穿紅色衛衣的陳航,他卻否認說不是。這個陳航從來沒有真話。後來,陳航提出要到馬薇娜家來,被馬薇娜拒絕後,他竟然說:「你們修真善忍的,真誠,就應該把家門打開讓所有的人都可以進你家。」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當天晚上七點二十分,又來三人到馬薇娜家門敲門,為首的就是那個曾謊說自己是清溪街道的「小眼鏡」,後邊兩人在錄像,「小眼鏡」邊敲門邊不斷地大聲喊:「是陽光派出所的。」警察一般不敢說自己是甚麼單位的,但是撒謊時就會大聲報告。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十一點四十三分,馬薇娜家來了四個人:陳航與另一個警察(這些警察來多次這是他們第一次穿警服)、貴大南苑居委會副主任沈文秀、一個物業人員。先敲門的是物業小伙,他喊了大概十分鐘,喊累了。這時陳航誘導物業小伙:「砸門!我們上次來就是砸門。」沈文秀則對物業小伙做一個踢的動作,意思讓他踢門。物業小伙不傻,沒有按他們說的做。接著陳航就自己假裝作物業人員,不斷地喊:「物業的,開門!」陳航甚至問物業小伙有沒有馬薇娜家的鑰匙,企圖硬闖民宅。但沒有得逞。
騙開門沒成功,陳航就開始給馬薇娜家裏打電話。馬薇娜在電話直接揭穿說:「你是溪北(派出所)的陳航。」並問他來幹甚麼?為甚麼不出示證件?陳航隔著紗門兩米讓馬薇娜看證件,根本看不清,等於沒看。馬薇娜問他執法依據,他說:「那還少了?」法律千萬條是不少,但適合在他手上拿著的就沒有了。馬薇娜告訴他們:「法律大於內部文件,所以內部文件是無效的,是違法的。」陳航蠻橫說:「我是警察,我就可以入戶登記!」宛如公開宣示「我是流氓我怕誰」。
陳航對馬薇娜說,你只要轉化就可以解除了,就在我們這裏除名了,你就自由了,可以過正常的生活了。馬薇娜告訴他:「麻煩你不要給我解除!我是真正的法輪功弟子,你給我解除了你算啥?我有師父的,你怎麼能給我解除?!」接著陳航開始造謠,污衊法輪大法創始人,一通胡說八道,還說是抖音上的消息。馬薇娜開始還覺得陳航很奇怪,後來想明白了,這人可能做邪惡的「轉化」的,經常這樣說,自己給自己洗腦了,順嘴就說出來了。
陳航是貴陽市花溪區溪北派出所副所長,專門負責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對此非常積極,真是無知又可憐。
根據陳航所為,其觸犯以下法律:
1、肆意騷擾法輪功學員,違反《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破壞了《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3、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監視電話監控、非法錄音錄像,非法跟蹤,劫持,違反憲法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違反憲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當然,還違反相應的電信法。
4、私自搜查法輪功學員的住宅;並企圖闖入法輪功學員的住家,違反憲法第3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且違反刑法第245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不許法輪功學員宣傳法輪功,企圖「轉化」法輪功學員,違反憲法第35條: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6、踐踏法律,私自擴權,非法肆意而為。違反《刑法》397條,濫用職權罪。
7、明知法輪功合法,卻故意欲害之,以滿足他升官發財的慾望。違反《刑法》399條,徇私枉法罪。
還有很多。陳航破壞了那麼多的法律實施,他的未來會如何?
![]() 陳航 |
溪北派出所: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
電話:0851-83629494、0851-83626494、0851-83620275(戶籍)
所長王鵬懿17785554680
教導員羅濤17785552275
副所長陳航18985116634
副所長吳文廣13765818325
警察王米國18586821650
警察孫忠發17784961932
警察何傑17785552286
警察左濤17785554753
警察朱立17785552196
警察陳軍18185107555
警察余磊18275037702
警察夏金(女) 18786547899
戶籍警史玲玲(女)17785554514
溪北街道辦事處: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吉林村委會207號五樓
電話:0851-83636923
綜治辦:0851-83635726
政法委員吳洪剛18984010259
花溪區溪北街道辦事處機構信息(PDF文件下載)
中鐵城居委會:
電話:0851-83854462
主任陳忠玉(女) 13518510104
人員:13158073615、13985503885、18143513375
貴大南苑居委會:
電話:0851-83851082
副主任沈文秀(女)18111960268
貴大南苑物業:
經理周某13809488902
竹林村委會:
電話:0851-83607611
主任班光立15185015628
設計院物業:
電話:0851-83607352
經理耿祥緒15885020826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