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善忍的教誨讓她做好人
李坤芳,一九七一年一月生,她家住平度市雲山鎮代家莊。修煉法輪大法前,李坤芳脾氣暴躁,得理不饒人,家庭、鄰里關係緊張。修煉法輪大法後,李坤芳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跟父母、姊妹們關係好了,和鄰居也都和睦相處。她看到路邊有障礙物,都及時清理,路不平,就推土把路墊平。村裏人都誇她是好人。這都是大法的威力改變了她。
善心傳真相 被中共法院枉判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中午,李坤芳懷著善念去掛大法真相條幅,為的是讓百姓明白法輪大法好的真相。結果,李坤芳被雲山鎮警察綁架到當地派出所,並被非法抄家。第二天,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她被強行送往青島普東看守所關押迫害。
李坤芳被平度市雲山鎮派出所警察徐軍浩構陷到平度市檢察院。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李坤芳得知她被平度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李坤芳被構陷到平度市法院。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點,李坤芳在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被非法庭審,主審法官是竇在強。整個庭審過程從上午九點半至下午近四點(中午休息一個半小時),維權律師為李坤芳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家屬辯護人在法庭上表現的很正氣。公訴人李敬瑤開始表現的很惡,後來態度逐漸好轉。當庭沒有宣判。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李坤芳收到非法判決書,她被枉判一年半。李坤芳不服此誣判,遞交上訴狀。
在李坤芳上訴期間,青島市中級法院沒有開庭,卻在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對李坤芳非法判決,維持原判。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她家人收到青島市中級法院的非法判決書。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中共各級不法人員執行迫害政策,視生命如草芥,殘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已經二十六年多,顛倒是非善惡,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搶劫;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暗箱構陷,給眾多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相關信息:
一審法官:平度法院 竇在強:電話 19863796669、053280817763
公訴人:李敬瑤 電話83012762、18563906901
雲山鎮派出所:
所長:巍傳海 17667596307
警察:徐軍浩:15610513701(參與構陷的辦案警察)
警察:李偉鵬 13553040302